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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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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还化为兵器,握在我右手处。它已晓得我决意死战的想法,并以它的方式,告诉我必须与敌交锋,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打胜此仗。

“剑!”

我感到失去了的记忆,从梦还倾注而来,令我晓得它变成了什么。那是剑,梦还变成了一把剑,一把人类的原始兵器,整个剑的历史,以高速在我脑海中流过,刹那之间,我完全地掌握了剑的特性。

我不明白梦还为何似拥有我的记忆似的,但这时哪有余暇去想别的东西,我眨也不眨地盯着从太阳热核飙飞出来的歌天,另一方面将奇异的本原元气,源源注入梦还变成的剑,且是逐渐积聚,务求当歌天攻至的一刻,剑劲将处于最巅峰的状态。

从没有一次,像这次般,我有享受战斗的愉悦感觉。

歌天的攻击直截了当,却是锐不可当,除非你的反击能量,可以与他抗衡甚或胜过他。我直觉他以此招来摸我的底,如果我不硬格他此招,会被他看不起。

歌天化成一束高度集中的能量柱,且是我明白的能量,换作是我以前的尖微子,肯定抵挡不住,也无从抵挡,因为那是与明子结合后的能量,具更高的能量阶次,可轻易地冲散尖微子,令我溃不成军。最骇人的是明子束从太阳的热核吐出来,一直延伸,横过星球与太阳的遥阔战斗距离,直击而来,同时借得太阳毁灭性的炽热辐射线,实有毁天灭地的可怕威力,如果我闪躲,让明子束直接击中星球,说不定可以粉碎整个星球。

我大喝一声,双足撑地,冲天而上,由单手持剑改为双手握柄,一无所惧地朝以光速向我射来的歌天迎去。本原元气从双手的能量管道送到剑身,再从剑尖射出,化成比明子束更细小和集中的“剑气”,正面迎击名慑宇宙的超级生物歌天。

“轰隆——轰隆——轰隆——轰隆——”

爆炸声密集爆响,能量撞击的电火一团一团地在我们不住缩短的空间爆闪,变成漫空光雨,忽然长剑狠刺在明子束的锋锐处。

一下惊天动地的巨响震破长空,星球的空气被挤得往旁翻滚倒卷。梦还此时发威了,通体发亮,在剑尖吐出如伞状的能量团,将明子束卸向四周。

“轰——”

我全身剧震,狂猛的冲击力,差点儿令心核破碎,如非心盾承受了大部分的力量,我的真身肯定化为粒子。心中清楚,我已成功封挡歌天全力一击,感觉痛快至极点。

倏地全身一轻,我来到了星球的高空,下方沙尘漫空,我们正面交锋掀起的冲击波,横扫星球的大沙漠,所到之处引起猛烈的沙暴,岩石沙丘全给气化了,受影响的区域从此变成另一个模样。

歌天已遁往光明空间去,当然不会就此罢休。脚底能量爆发,生出动能,令我飞离沙漠区,落在一座山的峰顶处,梦还回到心核内。

我虽全身筋骨酸麻阵痛,心中振奋之情,却是有增无减。

这是个值得庆祝的时刻,我终于寻得本原,超越了候鸟。当年在九月星外空边缘处消灭那支能量箭的超微子级爆炸,不关任何外力的事,而是来自我核密的本原元气。

我终于弄清楚了。

“砰——”

一个光团在山峰另一块巨石上爆开,接着光团收缩,逐渐现出人形,我的视觉翻译功能再次奏效。歌天像魔洞人般,不具物质真身,是纯能量的物质生物,但我却可“看”出类似自己的形象来,对掌握对方,在沟通了解上,实有不可代替的功用。

几个心跳后,我与歌天正面相对。

第十八章 敌友难分

在我来说,如果芙纪瑶和绝色是我见过最美丽的雌性生物,那歌天肯定可称冠群雄。他把阳刚的雄姿发挥得淋漓尽致,如若天上的太阳。

像法娜显般,呈透明状,没有物质的感觉,幸而穿在身上枣红色的盔甲,将他实体化了,恰如其分地强调了他比我还高了半个头的雄壮体型。肩宽、腿长,卓立离我百步的巨岩上,确有拔地撑天的气势。一副睥睨天下的神态里,又另有一股悠然自得的意味,像阳光般令人目眩。

他的面相有种能慑服人的险峻冷酷,似是由宇宙亲手动工琢磨出来的生物雕像,鬼斧神工般显露他颇有点儿盛气凌人、自负自信的个性,那是一种宏伟的感觉。高隆的鼻管、厚实的下颌、嘴唇微往上翘划出的弧度,仿似整个宇宙尽被他踩在脚下。

我看到的虽是翻译出来的幻象,但正如法娜显说的,真正捕捉到他的真形。

不过最震慑人的是他金黄浓密的眉毛下,如两颗微形太阳进驻眼眶内的眸珠,闪烁着难以言辞描述的神采异芒,坚定睿智,又带点儿孩子气的纯真,显露出事事满不在乎又不太认真的洒脱。

他的头发短如半指,硬竖如针,金光闪闪,强调了他浑圆的头形。手足均比我粗大,以赤足稳立石上,如崇山峻岳般难以动摇。

歌天确实是非常独特的生物。

我们互相打量好一会儿后,歌天笑了,笑容阳光般灿烂。

他是法娜显和绝色外第三个我遇上会笑的生物,虽然如法娜显般是视觉的译象,仍代表发自他内心的感觉。

歌天盯着我,欣然道:“好!好!好!难怪绝色仍未吸干你。自两千五百万年前与上参无念一战后,你还是首个能挡老子全力一击的生物,真舍不得就这么杀了你。初时还以为你是那头动了凡心的候鸟神,直至刚才穿阳一击,才试出你是全新品种的生物,拥有古怪至极的生物能量。你竟是阿米佩斯人吗?还是另有来头?怎么会和妖精绝色混在一起?”

他说的是阿米佩斯语,听得我神摇魄荡。歌天是第一个怀疑我是最后一头候鸟的生物,所谓“动了凡心”,指的正是树王预言最后一头候鸟的“反击”。他凭什么晓得候鸟只剩一头呢?其中一个解释,就是他便是那个灭族凶手。

我冷冷道:“你一直在找我吗?”

歌天微笑道:“你还没有那个资格。我的确在找寻某个东西,找到这里来,撞破绝色的好事,说不定还碰巧救了你。”

我盯着他沉声道:“是否有资格,现在言之尚早。你在找什么东西,我没兴趣知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为何攻击我?”

只要他的答案是因为怀疑我是最后一头候鸟,我会立即全力出手,打不过便遁入黑暗空间施展季候飞行,看他如何追得上我。

离开九月星后,我学会了一件事,就是这个宇宙,是个弱肉强食的宇宙,没有道理可讲。对我来说,歌天才是难得的对手,我是不会错过的。

歌天露出个没好气的表情,哂道:“找人动手需要理由吗?你既和绝色胡混,就算不是她同党也谈不上是好人。五千万年前绝色已是我的死对头,修理你有什么出奇?”

我听得心中有气,不但因他蛮横无理的说话和态度,更因他不住侮辱绝色。仰天笑道:“既然如此,干吗还说这么多废话?动手吧!我很想知道你有没有杀我的资格?”

歌天难掩讶色地上下打量我,颇有点儿难以相信地嚷道:“自老子出道以来,只有人求我高抬贵手放过他,独有你唯恐我不动手似的。你这家伙肯定中了绝色的毒,无药可救,故强要为她出头。唉!让老子点醒你这个蠢蛋,为什么而战都可以,却绝不可为那妖精而战,死都死得不光彩。”

我把心一横,从容道:“为候鸟族而战又如何?”

此语一出,我整个人舒畅了,沉重的感觉一扫而空。法娜显的期望,是要我光辉荣耀坚强地活下去。而只有承认最后一头候鸟的身份,对所有强敌一无所惧,我才能顶天立地地纵横宇内,重振候鸟族的声威。

歌天双目异芒剧盛杀机闪闪,牢牢地瞪着我,话声似从牙缝迸发出来,道:“你究竟是谁?”

我冷然道:“你早猜对了!我就是绝色的同党,唯一的同党。”

歌天仰头长啸,啸声透露出令我感到不解的悲愤激烈情怀,突然出手。

他先是移动左手,忽然手变长了,以波浪般的飘忽方式向我延伸过来,令人难以揣测他要攻击的位置,在不到心跳百分之一的短时间内,他的手已高临我头顶上,手掌变得比我整个人还大,金光灿灿的,五指箕张,盖头罩身地猛抓下来,迅疾至肉眼没法看清楚。

如此直接凌厉的招数,真的是想都没想过。

歌天手的延伸、飘忽的攻击路线、化为巨灵之掌、进攻的角度,正代表他攻击时能量运动的方式,被我的战斗神经演绎而成具体生动的视像,令我精确无误地掌握他的招式,感觉痛快淋漓、活泼生动。

我再一次感受到战斗的乐趣,只有值此生死决定于刹那之间的一刻,生命才提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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