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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下是熙熙攘攘的车,它们排成长队,像河流一样缓缓流过。
她想伦敦的夜景应该是五彩斑斓地好看。路上的车灯应该把路弄成一边红色,一边黄色。灿烂无比。
但当她向下看时,她眼中什么都没有,只有灰色的河流。
虫工木桥◇。◇欢◇迎访◇问◇
第20节:歌者(1)
歌者
(一)青春
我打算在黄昏时候出发
搭一辆车去远方
今晚那儿有我友人的盛宴
我急忙穿好衣服推门而出
迎面扑来的是街上闷热的欲望
我轻轻一跃跳进人海里
外面下起了小雨
雨滴轻飘飘的像我年轻的岁月
我脸上蒙着雨水 就像蒙着幸福
我心里什么都没有
就像没有痛苦
这个世界什么都有 就像每个人都拥有
继续走 继续失去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
继续走 继续失去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
(二)荒原的树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2002年,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
凌晨三点,华南农业大学无人的操场,高大的棕榈树,微凉的潮湿的空气,一把吉他,两个人。
我二十六岁,穿着宽大的白棉布衬衣,起毛边的牛仔裤,一双粗皮拖鞋,背一个很大的帆布包。我的头发很长,长而凌乱,染成暗暗的红色,像水草一样披散下来,温柔地裹住我。
旁边的男孩子二十岁,西安人,在这所学校上学。他有一张年轻的脸、修长干净的手指。当他的手指在琴弦上翻飞时,那些好听的音符,便如流水般倾泻开来。
他是我的旅伴,或者说,曾经是我的旅伴。从西安到广州,我们在同一张长椅上共处了四十个小时。一路上他自弹自唱,我趴在小桌子上静静地听。
我们坐的火车晚点了,到达广州时已是凌晨时分。我问他要去哪里,他说宿舍关门了,他也不知道他应该去哪里。我说我还想听你唱歌,你找个地方唱歌给我听,直到天亮吧。
我从未听过那么好听的歌。
我问这首歌的名字叫什么。
他说叫作青春。
四点多的时候他累了。他问我会不会弹。
我迟疑了一下然后接过他的琴,掐灭手中的烟。
我指尖本应有的茧已经消失,当我摁下那些细韧的金属弦时,一种浅浅的痛,轻轻传进我心里。
我的嗓子已有些嘶哑,它们像树桩上的年轮,在微凉而潮湿的空气中渐渐蔓延。
All alone I〃ve started my journey;
to the darkness of darkness I go。
With a reason, I stopped for a moment。
In this world full of pleasures so frail。
他说他想到了传说中那些摄魂的海妖的声音。他宁愿在这样的歌声中一梦千年。
然后他悄悄睡去。剩下我在一片寂静中细细唱着,黑夜无边。
天已微蓝,他仍未醒。
我的嗓子突然刺痛,我无法再说出一个字。
点上一根烟,它让我的疼痛稍缓。
白天偷偷吞噬黑夜,光线渐渐明朗我不再年轻的脸。
突然觉得疲累。
把琴靠在他身边,拿起行装,我悄悄离去。
我们始终不曾再见面。我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唯一留下的联络方式是他的QQ号。很久以后我加过那个号码。QQ的名字叫荒原的树。
他的头像是一只企鹅,在我的QQ栏上永远灰暗,永远沉默。
(三)E7+9
我从来就不曾喜欢过E7+9这个和弦。
因为我不喜欢那种无法用我掌握的言语形容出来的感觉。
那是什么呢?凌乱,浮躁,颓废,沉重,尖叫,死亡?
什么都是。
又或者说,什么都不是。
E7+9是小米最爱的和弦。
小米是我最爱的人。
认识他那年我十八岁,在北京上大学,周末晚上到一家酒吧打工。
他是我的搭档。每个晚上我们都会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他弹,我唱。
那个酒吧的名字叫金色年代,里面总是有一些衣冠楚楚的男人、妩媚动人的女人在大口地喝酒大声地调笑,也有一些人躲在角落里,哀哀哭泣。
我们一般在三点多客人走光的时候离开。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也有些时候生意特别好,我们便一直唱到天亮。那些宿醉的人们从来不曾在乎过我们唱的是什么,他们只需有音乐相伴。而我们在一片喧嚣中细细弹唱属于我们的歌,我们的灵魂,漂浮在另一个世界。
有一天下班的时候,他问我,一起走好不好。
那年夏天分外地热,我和他相拥在崔健的歌声中,汗水湿透了我们的衣襟。而我却感觉到了疼痛。
他说,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他住在魏公村的一个地下室里,离我的宿舍只有一站地。他的屋里一年四季总是烟雾缭绕,满地是烟头和空啤酒瓶。到了夜里通常有很多钟爱摇滚者在那里纠集。他们唱歌他们排练,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喝酒然后把瓶子在墙上一个一个扔得粉碎。他们最爱说的话是〃我操〃,最喜欢学KURT一边抽烟一边扯着嗓子喊〃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他们通常在天亮离去,在阳光下各自钻进地铁公汽等不同的交通工具,融入渐渐苏醒的城市,如同水滴融入海洋,了无声息。
我们经常一觉睡到黄昏,然后牵着手找个小饭馆吃东西。没钱的时候我们就吃泡面。
也有些时候我会回学校上课。他从来不说什么也从来不送我。我总是一个人去,又一个人回。
酒吧的生意越来越不好,有客人抱怨这里的音乐不够闹。在那年的北京,摇滚那样流行。人们可以不知道NIRVANA是什么,但张嘴必提〃还是崔健的歌够劲〃。我们的歌声淹没在笑声、哭声、猜拳声中,很少有人听到。
一个萧索的深夜,酒吧老板递给我们一个信封,委婉地告诉我们,以后不用再去了。
晚夏的深夜,也有微微的凉意。我把手放进他风衣的衣兜里,在周围的街上闲逛。
我们应该有支乐队。
他轻轻说道。风拂起他的发。
秋天来的时候我们拥有了一支乐队。我是主唱他是主琴。键盘叫李勇。
贝司手是个女孩子,叫曼夏。是西安人,排练的时候从来只穿一件男装黑色无袖背心,一条镶了钉珠的仔裤,长长的挑染的头发垂下来,遮住她的脸。在一曲终了她抬起头来之前,没有人知道她是女孩子。
有空的时候曼夏常常拉着我去附近的小商品批发市场闲逛。她喜欢穿及地的长裙,长发高高地挽起来,一副温柔的样子。她有一张活色生香的脸,喜欢买绒布娃娃。档主都很喜欢她,常常任由她把价格压得很低。
我很奇怪地问曼夏你怎么会去玩摇滚的。
她笑了,一言不发。
乐队的发展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费尽心思我们才在城东郊处找到一家夜总会。唱一晚一共一百块钱。
老板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他说你们可不能唱那些乱七八糟,但也不能唱得太俗气,嗯,崔健的歌受欢迎,你们就唱崔健的好了。如果有客人点歌,点什么你们就唱什么。
结果第一天整整一晚上,一半时间我们在唱崔健,另一半时间在唱客人点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之流。唱到两点半下班时,大家都累得不想多说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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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歌者(2)
走出夜总会才发现那里根本没有夜班公汽可搭。一堆出租停在门口,饶有兴趣地打量我们。
曼夏犹豫着说她记得离这里两站地似乎有趟夜班车。我说那就走走看吧。
一直走了四个站,仍然不见有任何公汽。小米犹豫着说要不打车好了,曼夏很坚决地说不了。他回头看我,我也摇头。
李勇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