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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里的卧谈会-女生宿舍-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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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叫子凡,他和他的同伴来这片森林露营,发现了昏迷中的我。他们认为那叫昏迷。 

  许多人聚在我身边问长问短,我沉默着,不开口。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虽然我看这些人似乎没有恶意,但我只能沉默。 

  有人说:“或许是个哑巴。” 

  我没有说话,在心里轻轻笑了一下。子凡却似乎听到了,他转身盯住我,亲切地眨眨眼,说:“或许这位小姐只是不愿意和你们说话。” 

  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决把我,一个来路不明的陌生女子带回了家。 

  子凡住在一幢临街的公寓楼里,一房一厅,客厅除了一长两短的沙发与一张茶几便别无所有,房间有一张一米二宽的床,书柜书桌,还有一台电脑。关于电脑我是后来方知其为何物,当初我还奇怪着这机器是什么,子凡视若宝贝,他曾笑着对我说:“老婆可以借人,电脑与车不能借。” 

  我进到子凡家中,他先扔了块毛巾给我,仍笑吟吟地说:“去洗个澡吧。” 

  我警戒地看着他,不动。他笑意更浓,拉我到一块镜子前,道:“你自己看看。” 

  镜子里出现一个满身泥污的人,脏乱的头发长长地披在身后,脸上满是泥巴,青一块黄一块。我又无声地笑了,这样一个泥人其实几乎连性别也难分,有谁会生出什么念头。子凡把这样的泥人带回家,或许只证明他是个好人。 

  我用了两个小时洗澡,当我重看见镜子里那张千年不变的脸,那张苍白脸庞上精致的五官,我知道,我将又一次开始我新的人生。 

  我穿着子凡宽大的衣服走出浴室,他的衣服上带有淡淡的香皂味道。子凡不在客厅,而客厅也空落落的,茶几沙发上没有什么物品。我轻轻走入他的房间,他已靠在床上睡着了。我在书柜书桌翻来翻去,子凡醒了过来,揉揉眼睛,问:“你在做什么?想找什么?” 

  我清脆地吐出两个字:“日历。” 

  子凡刷地跳了起来,“你会说话!你原来真的会说话!” 

  我转头对他微微一笑。那一刻,我看见,子凡的眼珠停止转动,我听到他的心脏在“砰、砰、砰”强烈地跳动。我在对面的镜子上看见我的侧影,湿淋淋的长发垂在腰间,半遮住脸,一双黑眸波光流溢,雪白得近乎透明的脸——一个泥人自他那间浴室转一圈出来便换了个人,难怪他讶异。 

  子凡用颤抖的手把一个黑乎乎的小物件递来,我接过左看右看,不明其意,疑惑地把目光移向子凡,他一愣,说:“这是寻呼机,上面有日期,你你不知道?” 

  我不再说话了,因为的确不知道。一个人若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不知道,最好的方法是缄默。 

  现在已是公元2000年,二十世纪最末的一年,十一世纪最先的一年。我发觉我有许多事情不知道许多东西不了解。但这不要紧,很快地我就会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了解,如从前所有的重生一样。 

  我在子凡的屋里住了下来,我也的确无处可去。子凡询问我的家世询问我的从前,我仍缄默。他以为我不愿意说——确实我也不愿意说,他叹一口气:“好吧,你不想说我不迫你,你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吧。等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好了,你可以先住在这里。”他发现我无颜色的唇,很是惊讶,沉思半晌抚着我的发说:“可怜的丫头,你严重贫血。”次日便买了不少补血品回来。 

  我在子凡的屋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许多东西,一切所谓E时代的知识点与流行面。 

  子凡每天开开心心地上下班,像是很高兴屋中多了个美丽似我的女子。这似乎是神话故事里的情节,书生于郊外捡了名仙女回来,从此为他洗衣做饭,其乐融融。可是,我不是仙女,我半点仙法也没有。我只是不老不死,其余与平常人几乎一样,也需吃饭睡觉也有痛感倦意,不会呼风唤雨不能点石成金。我只是一名柔弱女子。我无法在子凡下班前作法于锅上变出热腾腾的喷香饭菜;也无法令他的抽屉一夜间装满金银财宝;我也不会化作一缕烟藏在一只大的田螺里;不会变作一尾鱼躲在水缸中。我白天坐在凳子上,晚上睡那张唯一的床。而子凡自我来后把沙发当作了他的床,每天下班赶着买菜回来做饭给我吃,用他微薄的薪水养我。新的神话里故事已颠倒。 

  其实我不是很懒,我只是很忙,忙着学新的东西以尽快融入现在这个世界。此外还有一点,我感觉我的身体愈来虚弱了,每重生一趟我唇上的血色会消退一些,千年前我仍是如绛红唇,如今却是似纸一般白,且我精力明显地不如从前充沛,现在我觉得我有点像那个叫林黛玉的女子,而曾经我有些讨厌她的病怏怏。 

  子凡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我知道这不是他前辈子欠我的,前辈子我未对谁人有过似海恩惠。子凡对我好是因喜欢我,我清楚,在我头一回对他微微一笑的那一瞬他就喜欢上我,他的瞳孔与他的心脏出卖了他。而我呢,我可喜欢子凡?答案是不容置疑的否定。你可曾见过一个千年妖精会喜欢上什么人?我,是不会的!人类的生命如此短暂,流星一掠间便要逝去,且他的青春更是有限,很快地便会老去丑去,以我永恒的青春与美丽去爱一个凡人?可能么? 

  不要指责我的自私。自私是千年前向人类学的,而他们的遗传因子也很好地把这一点留传至今。自私,不独妖精的生命里有。 

  我依附着子凡的生命渡过了我最初的重生,然后在我觉得自己已可以独立时,我决意离开子凡。 

  走的那日是阴天,没有太阳也不曾下雨,风沉沉地吹,我的长发拂在脸上,子凡伸手为我理开乱发,低低说:“我知道留不住你,可是,能否不要忘记我?”我嫣然一笑,轻轻点头。子凡眸子里透出一丝光亮,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我转身而去的那一瞬,手背上重重地接住了一颗晶莹的液滴,天上无雨,我想这大概是子凡的泪。然而,留一颗泪在我手上,又有什么意义。 

  我也租了一套一室一厅,却比子凡那套豪华舒适许多。我爱奢侈享受。妖精无甚大志,不欲于红尘中争名夺利,虽人们称此为有上进心;妖精不想遗臭万年亦不希冀流芳百世——有何意义?妖精已活了千年,看世间风流人物来来去去,江山代有才人出,然百年之后却仍仅是一g黄土一堆残骨。多少人记住又如何?无生命的骨骸骨灰会有感应?真是无聊呵!有些人说要为世间留一笔财富,可知地球缺了谁都照转?是历史选择了你,不是你选择了历史。有那闲工夫,不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若遁入古墓去!于是,妖精除却吃喝玩乐游戏红尘享受无味的生命乐趣,尚可做什么? 

  我在外企找了一份工作,依靠一张假文凭。我已发觉现在这个世界什么都是虚假的,豆腐渣房子纸做的皮鞋兑水的酒医得死人的治癌药,便连美女的脸与身材也是经手术改版。一张假文凭,算得了什么,何况我妖精的能力远非这文凭所能概括。 

  我持的是清华大学学士毕业证,公司里许多人跟在我后面笑脸相陪,大赞我是才女。自然皆为男士。我含着高贵的笑容与他们大谈我大学五年的生活,说那一年军训的辛苦。确实,说到水木清华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的历史,九十年前我亲眼看着它创建。公司里的女同事却不怎么喜欢我,经常会给我白眼,背地里说我坏话。然而我不在乎,我的工作能力有目共睹,有什么事可以难倒一个妖精? 

  我买了各色各样的口红唇膏,粉红浅红艳红鲜红,把一张唇描得红润娇美,没有人知道我的唇原是全无颜色,除了子凡——哦,我已几乎忘却这个人了。 

  一个妖精的心里,不会装下任何人。 

第三章
第15节 不死鸟(2)
 

  我过着我的逍遥日子,买了一台电脑,天天上网。自从在子凡屋中学会上网后,我迷上了网络,这是一个精彩纷呈的世界,妖精对于新鲜事物总有不可抑止的兴趣。 
  一个夜里我在网路上闲逛——现在的妖精总在深宵上网,一如从前的妖精在深宵上街。我于千万ID间遇到了一个ID,它叫Phoenix,一看这名字我便隐隐地喜欢,像是遇到同类。我说:不死鸟你好。 

  Phoenix:我不是不死鸟,我是凤凰。 

  矜婕:凤凰鸟中王,羽翅似焰翻飞处,千古泣血,自在不死鸟。 

  Phoenix: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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