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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吃火鸡,喝香槟,我有点醉了。杜卫平忽然站起来,拍拍屁股,搓揉双手,笑吟吟地说:
「要不要看新年余庆表演?」
「你?」
他点点头。
「你要表演甚么?」
他拿来藤条和碟子。
我憋住笑:「你要表演转碟子?算了吧!你已经摔破了很多碟子。」
他举起两条藤条,吩咐我:
「把碟子放上来。」
我只好依他的。
碟子放好之后,他深呼吸一口气,然后耍出用藤条在半空转碟子的杂技来,那两个碟居然没有掉下。
我为他响亮地鼓掌。
「怎么样?」他吊高眼睛问我。
「我以为你已经放弃了,原来偷偷练习。」
「我不会那么容易放弃的。现在有没有职业水准?」
「好得简直可以跟狮子一起关在杂技团里。」
他抛开手上的藤条接住了掉下来的碟子,懒洋洋地说:「我已经是了!不过,那头狮子很笨,常常找不到自己的拖鞋。」
「万兽之王才没空理会这些生活小节。」我说。
他收起藤条,看看手表,说:「我现在要回去餐厅了。」
「火鸡很好吃。」我指指桌上那只火鸡的残骸。
「你刚才不是说火鸡不好吃的吗?」
但是这个不一样,可能这只火鸡是从模里西斯岛来的,是吃渡渡树的果子长大的。」我跟他碰杯。
他咯咯地笑了,把杯里的酒喝光。
「谢谢你回来跟我过新年。」我感激地说。
「我们八岁已经认识了,别那么见外。」
「早知道你这么感人肺腑,我从前便不该常常欺负你。」
「不,我很怀念那些日子。」他笑笑说。
「我也是。」我朝他微笑。
「早点睡吧,你喜欢吃火鸡,我明天再带给你。」说完这句话,他的耳根陡地红了起来。
一瞬间,气氛好有点怪怪的。我避开了他的目光,他也避开了我的。电话铃声这个时候响起,为我们解了窘。
「一定是漾山打来跟你说新年快乐了!」我笑笑说。
杜卫平拿起话筒,说了两句,捂着话筒跟我说:
「是漾山。」
「帮我跟她说新年快乐!」我说。
醉昏昏的我,溜到床上去。
半夜里醒来,我发现客厅的灯还是亮着的。杜卫平直挺挺的坐在电话机旁边,他的藤条放在身边,鞋子也放在原来的位置,好像没出去过。
我走到他身边,发现他脸色苍白。
「你没有出去吗?」我问。
他疲倦地站起来,回去自己的卧室,把门关上。
第二天早上,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双眼布满红筋,似乎是彻夜没有睡过。
「你没事吧?」我关心地问。
他摇了摇头,出去了。
接着的一个星期,我和杜卫平每天只是互道「早安」和「晚安」。其余的时间,他也是闭起咀巴不说话,脸是灰色的。回家之后,他总是关起门,躲在自己的房问里。
同住一室的我们,一向有一个默契:任何一方心情不好,不想说话的时候,都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虽然怀念他的笑声,我也只能够尊重他的沉默。
我在自己卧室的门上,贴上一张纸,上面写着:
「聆听心事服务
二十四小时开放
费用全免
绝对保密」
可是,他一次也没有敲过我的门。
这样又过了一星期。一天,我回家的时候,杜卫平把一张明信片递我面前。
「你的!」他的声音有点震颤,脸色难看极了。
明信片是朱迪之从德国寄来给我的,明信片上面的风景,是一个温泉。
程韵:
你的除夕和新年过好吗?昨天,我们去了法兰克福近一个叫 bad homberg 的地方泡温泉,真是太精采了!这个温泉是仿古代罗马浴场成的。德国是男女同浴的,比英国不知开放多少。浴场上,不论男女都是光着身子走来走去的。大家光着身子喝啤酒,光着身子跟朋友聊天,甚至光着身子跟朋友的老婆一起洗蒸气浴。所以,我也看到很多名符其实的「法兰克福肠」,连末代王孙的那个都看了。你不得不承认,外国男人的确是比中国男人优秀很多。看过那么多白人之后,我们三个女人都很想看看黑人是怎样的,末代王孙也很想看看。你知啰,听说黑人。。。。。
果然给我们看到一个六呎高的黑人。。。。。。。。。喔。。。。。。 我们几乎昏了过去!黑人才真的是上帝拣选的子民!有机会,你一定要看看!
迪之 迪之真是的!这些事情也写在明信片上,邮差看到了,还以为我是女色魔呢。
「你们女人。」杜卫平顿了顿,生气地说:「真的那么喜欢黑人吗?」
「起码我不是。」我说。
黑人?一瞬间,我明白了。
「漾山告诉我,圣诞节的那天,她跟隔壁的黑人上床了。」杜卫平痛苦地说。
朱迪之的明信片来的太不是时候了。
「她怎么说?」我战战兢兢地问。
「她说她太寂寞了,她爱我。」杜卫平的样子憔悴极了。
停了好久之后,他说:
「她已经搬出那间公寓。」
「那她是决定以后不见那个人吧?我知道很难受,但是,起码她对你坦白,换了是我,我想我没勇气说出来。」
他惨笑:「我宁愿她不告诉我。」
「因为那人是个黑人?」
他愤怒地:「甚么频色我也不能接,红、黄、蓝、白、黑也不可以!」
「你们会分手吗?」
「我不知道。」他茫然地说。
「爱一个人,便意味着接受他,接受化软弱。」我说。
他伤心地说:「我不了解。不了解,怎么能够接受?」
他沮丧地回去自己的卧室,把门关上。
对于被背叛,我比他有经验,我知道那是多么痛苦。可是,后来你会明白,这是人生。
葛米儿的菲佣来开门的时候,那头金毛寻回犬兴奋跳到我身上。牠两只前爪踩在我的肩膀上,像舐一支棒冰那样,不停的舐我。我身上露出来的地方,都挂满牠的口水。
这头混种金毛寻回犬是葛米儿的菲佣上工时带的,这是她肯来工作的附带条件,主人要接受她的狗身。而葛米儿唯一的条件,便是要叫牠做「贝多芬」,用来记念她早逝的爱鹅「莫扎特」。
这头原名叫「标标」金毛寻回犬,适应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接受自己已经变成「贝多芬」的事实。
「嗨!你来啦!」葛米儿把贝多芬从我身上拉开。
葛米儿的脸和脖子红通通的,好像在一池红色染料里泡过似的。
「你的脸为甚么这么红?」我问。
「我昨天拍一个红萝卜汁广告,总喝了几公升的红萝卜汁。本来导师说不用每次真的喝,但是,我觉得要真的喝下去才能做出很喜欢红萝卜汁的表情。结困,拍完之后,整个人变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