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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表看,她不过三十岁左右,可眉梢眼角的沧桑风情多过萧瑟无限,如果说我在萧瑟面前不过是个普通中学生,那萧瑟在她面前又沦落为幼儿园领班。
她通常在嘴角挂一抹淡淡的笑,伸手向阿伦要一杯咖啡,有时候,也会跟我打一个招呼:“小姑娘,又来听音乐了?”
有她在的时候,身后的乐队也格外卖力,他们常常会唱一些略微煽情或故作冷漠的音乐,华丽的、低调的、沉稳的、快感的,各种音符像一波波的流水,把整个酒吧淹没到人声死寂。可无论怎样,她只是漫不经心地扫一眼,不褒不贬,闲看云淡风清般,举手投足间沉着柔媚婉转。她喜欢穿一身黑色的衣裳,衬出皮肤晶莹容貌如画。
我想,这算是一个有本事的女人吧,她的表情比枫还要忧郁笃定,若有所思地看你一眼,眼角像牵着线,吊得被看的人永远在那里静静地等着,总以为她的眼珠还会再转回来。
有些女人天生就是尤物,只有看到了她,你才会相信这句俗得不可能再俗的话,因此服服帖帖,老老实实地在她的石榴裙下瞻仰。
“以后我要少来这里。”我偷偷地吐舌头对萧瑟说,“千万不能让枫看到这样的女人,他迟早会见异思迁。”
“嗯。”她居然同意,可马上又转身干活,老板娘现场坐阵,她和阿伦的手脚特别伶俐。
“你也算是常客了。”她用三根雪白纤细的手指夹起一个小小的蓝底白花咖啡杯,涂了透明指甲油的手指反射出光华莹莹。我特别喜欢她的打扮,今天是一件黑色的无领短袖连衣裙,除了腰里的几个褶,再无别的装饰,镶着黑水晶的长袖薄毛衣外套随手搭在吧台上。
“是呀。”我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只是万分仰慕地看着她,一切都那么精致高雅,她的衣着品味似乎还要胜过夏伯母。
“我们的乐队是独一无二的。”她轻轻道,“你慢慢细听,歌词写得很好。”
“哦。”我只会笑,估计看上去也就是傻笑,像个白痴一样看她将只喝了一口的咖啡放回碟盘,又向我点了点头,取了外套出门。
“唉。总算走了。”萧瑟这时才敢走过来,叹气说道,“幸亏她不常来,否则我岂不累死。”
“想不到你也有害怕的人。”我笑,仍未从惊艳里脱身出来,“同样是人,人家怎么长得这么好,难得的是气质,真是学也学不来。”
“切!少来。”她瞪我一眼,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凑到我耳边轻轻嘀咕,“别想得太美,她不过是舞女出身,在金色年华夜总会里呆过三年。”
“啊!”我大吃一惊,为什么有些事情看起来是一回事,真相后面却是另外一回事?社会不是个大染缸吗,染缸里怎么能跑出这种一尘不染高高在上的面孔?
“都是钱的作用。”萧瑟酸溜溜地说,“给我几百万的,我说不定比她还像淑女呢。”
听了这话,我咯咯地笑了。“这比较难。”我说,“首先,你得把那些不文明的感叹词都剪掉。”
我忽然心血来潮,问她:“瑟瑟,你要是有了钱会怎么样?”
“怎么样?当然是拼命用钱喽!”她愤愤地,像是已经有一大把的钞票举在手里,上下翻舞纷飞,“我要穿CHANEL的套装,用CD的香水,手里捏着PARAD的手袋,天天换行头,首饰只戴钻石。”
“那不成了暴发户了?”我哈哈大笑,“难道你除了打扮什么事也不做?”
“当然不。”她突然安静下来,有些怅然的,仿佛在回忆与幻想,“我想开个冰淇淋店,卖各种各样颜色的冰淇淋。抹茶、香芋、朗姆加葡萄干、紫莓、柠檬……临街的一面用一整块玻璃墙采光,这样冬天时也会有暖和的太阳,让客人一边晒太阳一边吃冰。”
“哇!”我叫,想不到她居然还有这么明朗的一面,一直只听到她抱怨社会抱怨人类,原来她也有童心,喜欢甜品。
“那真好,其实用不了多少钱呀。瑟瑟,既然都想好了,为什么不马上行动?”
“笨蛋!”她骂道,“这不过是一个梦而已,我怎么可能只凭着一个冰淇淋店来养活自己呀,总要身边有一笔积蓄才能放手做有兴趣的事。”萧瑟一边咬牙切齿地去收拾桌上的杯碟一边恢复了往日的口气,“等老娘有钱了,就吃着银行利息去开这么一个店,店名我都想好了,叫做‘一室阳光’!”
我听得耳熟,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可一时也想不起来,念头只一晃便过去了,随便地拍拍她的肩,表示支持。
“你回去吧。”她忽然回头道,“别等了,那男人不会来了。”
“好的。”我噘起嘴,“瑟瑟,我这样是不是很傻?最近他心情不好,不肯接我电话。”
“哦。”她随口应着,低头用力擦着桌面。
“你说他会不会出什么事,我要不要到他的公司里去找他?”
“别这么做。”她抬头看我一眼,“男人是奇怪的动物,他们总需要一点时间去解决自己的问题,别盯得太牢,他会怕的。”
“可是我真的很担心他。”我有些委屈,把脸贴在干净的桌面上,立刻照出一张忧心忡忡的面孔,我无奈地看着她,她无奈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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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烙印在青春里9(2)
“回去吧。”萧瑟有点看不下去,“他会来找你的,没事瞎着什么急呀!”
她走过来,把外套丢在我脸旁的桌上:“快走,看到你这种样子就叫我讨厌,你以为自己在拍卡萨布兰卡呀,有病!”
我说:“我当然有病,相思病,不大不小,病发时症状为愁眉苦脸、迎风流涕、撕心裂肺,重则动刀动枪、投毒下药、跃楼跳河,每年死在这个病上面的人肯定不会少。”
“那你最好现在就去死。”萧瑟骂我,“我看你倒像是神经病,装疯卖傻,死乞白赖地留在世上纯粹浪费粮食,祸国殃民。”
出了酒吧,我还是不肯罢休,借着一杯鸡尾酒的后劲,拼命打枫的手机,可它一直占线,努力拨了近半个小时,方才接通。
我静静地捧着手机,听里面嘟……嘟……地响了许久,害怕他看到显示记录又会拒绝接听,还好,这次他这次没有。
“络络。”他叹气,“你又怎么了?”
“我想你。”我可怜兮兮地说,“你加班完了么?能不能来看看我,这几天我快枯萎掉了。”
大概是口气太真诚,他竟然答应了:“好吧,你现在在哪里?”
“耶!”我高兴得跳了起来,举起手使劲做V字:“我在雅客吧门口,你快来哟,陪我去吃东西吧,我还没吃晚饭呢。”
“好。”他说,“等在原地,别动。”
他的住处一定离这条街不远,只等了十分钟就到了,远远看到那个修长的身形,我立刻飞奔过去,一头扑进他怀里。
“唉,小心点。”他被我撞得直摇头,张开双臂拥住我,“等急了么?”
“不是。”我死死抱住他不放,把头埋到他的胸口上,隔着薄薄的衬衣,可以感觉到下面紧致的身体。
“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吧。”他轻轻地抚摸我的短发。
“去你家。”我想也不想,“别的地方我不会去的。”
“这……?!”
“怕什么?”我猛地抬头,“难道我会非礼你?我还没怕呢,你怕什么呀!”
他怔住,看我,半天,才苦笑着说:“那么我们走。”
他的公寓并不大,一室一厅标准单身汉的居住面积,收拾得非常干净,装修朴素简单,像他本人一样清清爽爽。
厅里有一张很大的三人沙发,我走过去,把自己全部埋进沙发,又拍了拍旁边,学着电影里放荡女人勾引男人的口气,对他娇媚地说:“来呀!”
他站在那里哭笑不得,走过来拍拍我的头:“什么腔调!”
我乘势拉住他的手,把他拖到沙发上,布艺沙发的材质原本与床差不多,软软的。
“唉。”他叹气,“你真是孩子气。”
为什么说我孩子气!我嘟起嘴来,为什么我做任何事他都觉得我长不大。
可他还是把我带到了家里,我想,一个男人肯把女孩子往家里带,意义终归有点不一样。于是我小心地瞟着他,眸子是精白里透出钢蓝色,隆鼻弓唇,脸上淡淡的笑纹。
他也含笑看着我——蜷在身旁沙发上的女孩子,短发浓眉、大眼丰唇。
这一幕如果定格到电影里,王家卫可以拍成婚外情,张艺谋可以拍成逃婚记,无论哪一种版本都会是情色暧昧的,可我们还是清白的,他甚至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