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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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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该写什么呢?     
  小凡,我们三个,下辈子,还会遇见吗?如果有下辈子,请让我把欠你的还给你好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爱你,坚决只有你一个。好好地给你过生日,给你做好吃的,给你生个好娃娃,就这样平淡地过一辈子。     
  还是平淡一点好,好了,就这样吧!我虽然走了,但是不会埋葬我们的记忆,绝对不会,你也不会,不是吗?     
  你看不到我现在的表情,我在微笑。     
  Chapter 12 遗忘的地图     
  我把记忆都埋葬在N城,我逃一样地离开,那个城市将会有什么?不知道,以前有什么?不知道。能说不知道吗?当我把嘉伟安葬后,我觉得舒畅了许多,而我害怕N城,所以我立即请假离开。     
  我跨入机场,莫名其妙地随便买了张机票,还没来得及看城市,就已经在飞机上睡着了。起来的时候,已经到达,打车进城,在快到城边的时候看见一座山,云雾围绕得看不清楚,我突然听见有个声音在喊叫,是叫我的名字:周凡,周凡。     
  我下车,一人直上。     
  整个山林总是像刚刚睡醒的神,朦胧,神秘,还有美丽。     
  我又一次醒来,是在白天,外面阳光很刺眼,浓烈的温热气息让人燥热不堪,我甚至觉得我快要被烤化了。知了飞不到这里,所以听不见嘈杂的知了咿呀的声响,安静得就像被原子弹袭击过,几十年无生命一样。无生命多是带着腐朽的气息,而这里却不是,意外地带着一片勃然的颜色,鲜艳、自然而不造作,似乎真的是天堂,真的是世外桃源。而这么多年,我依然不变的,依然是逃,一旦棋逢对手,我顿挫,便一人离开。     
  这里人不多,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只是恍惚着就来了。我相信神,我想是他带我来的,而这里的安静与喧闹的城市太不一样了,每天我可以窝在山的一隅,看当地的居民生活,平静如水一样的生活。他们一直都生活在这个山区里,偶尔下山买一些日用品,显然这里并没有完全被开发,他们的脸蛋上,都遗留着淳朴的痕迹。他们会在山的后面栽种水果,还有一些绿色的植物。         
  我记得当初爬到山上来的时候,我只是一步一步地向上,眼睛不停向上,直到半山的位置。看到一片平地,似乎整个心都平静下来,这里似乎是个用来遗忘过去的平地,躺下就能睡着,安心无比,是我需要驻扎的地方,于是我停留在这半山腰上。     
  而后,我几乎每天都只是待在那儿,一把阳伞,一把椅子,一张桌子。桌子上是新鲜的水果,而在我眼前的是大片大片的树林和泄漏在树叶子边上的阳光,就这样一待就是一天,整个人放空,什么都不说。     
  她出现。     
  她爱笑,笑起来的时候,看得清楚一排白色牙齿,她说她叫诺安,画家。她拿过我的杯子,直接喝掉里面所有的水,看上去是许久没有喝水的样子,但是皮肤很滑嫩。我告诉她,我叫周凡,凡人的凡。她完全不顾,吃起桌子上的水果。我后来问她,你为什么这么胆大吃陌生人的东西,她告诉我,见到我的时候就觉得我是个好人。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很重的孩子气。我很难想象她已经是24岁的女人了,应该说还是个女孩子,带着戏谑的坏和童幻般的好。     
  她睡觉的时候习惯左卧,还要微微弯腰,手里抓着枕头,靠在肚子上……婴儿睡姿,我看书上说,婴儿睡姿的人需要很多很多的关爱。但是我从来也没有问过她,从哪儿来?什么时候走?她也如我一样,游戏规则成为我们唯一的牵连,因为我们来这里估计是一样的目的,把遗留的东西全部都抛弃,回去的时候,留给自己一条崭新的路。     
  我来这里已经快两个月了。回想起两个月前,我还在N城,整座城市笼罩着忧伤的气氛,所以我逃跑一样来到这里。当地人说,并不知道山的名字,而我在地图上拼命地寻找,一无所获,所以我宁愿当做不知道它,它也一样不知道我。     
  诺安说,这里太安静了,太适合来了。她总是拉着我的手,暧昧的笑容挂在嘴边,不顾来往的旁人,虽然我们的身边的住客不断变动,各自带着各自的记忆离开。但是房东还是经常看着我们不好意思地笑。     
  诺安总是会在清晨来找我,大概5点的样子,其实那个时候天都已经亮得差不多了。她就住我的隔壁,我们的房间通了一扇门,但是锁着的,她通常会从她的阳台那儿爬过来,站在床边上看,摸摸我刚长出来的胡子,脸上是刚睡醒后的蜜桃色和拨弄了几下的看上去不怎么整齐的长发,而她总是想尽办法把我弄醒,比如用头发末梢扫我的脚板,捏我的鼻子……     
  诺安其实很难让我想起倪缨,但是我还是会想到,每次和她在一起纠缠以及相互取暖寻求安稳保护的时候,被她拉着手的时候,我仿佛看见的就是缨子。她站在我的面前,似乎是一具婴儿,圣洁得让我想起缨子,所以好几次我都会在半醒半睡的时候叫她缨子,缨子,但是她从来不介意。她也不问我缨子是谁,她通常是起来洗澡,然后爬回去。但是我看得出来她多少有点介意,虽然她不说。但是我不能心疼,我们清楚各自的关系,清楚了,所以也只能好好隐藏各自的感受。     
  诺安是个好情人,她喜欢画画,一大早就拉着我从一边到另一边,多是要我站她的旁边看着她。她说过,想要画我,她要画完整的我,要全部的我。但是我摇摇头,我有一点点感觉到她想打破原本安静的格局,但是我还是无法把一切都对她说,其实在那一刻,我才发现,她其实心里还是想知道以前,只是她装着不问,她以为我会说,可是我决定什么都不说。坚决地不说。     
  我们有的时候会谈N城,那是渐渐失去精神文明的钢筋水泥公园,渐渐成长的城市。如同渐渐长大开始学会观望社会的孩童,脉络里隐藏着冷冷的空气,从城市的一角到另一角。她说她去过那儿,在那儿坐地铁的时候,会观望很多的人,他们多是神情淡漠的上班族,朝九晚五。而我却和她谈那两次台风,一次是“威尔逊”,一次是“云娜”,我就是为了躲避“云娜”而来,我受不了这样突变的天气,整个冷空气把燥热的人弄得太清醒,一切都太清楚地记得,那些本应该忘记的事情……嘉伟、缨子,都应该只是活在以前,我一次次对自己心里暗示。             
  但是我还是不断地做梦,和诺安在一起的时候一次次地叫错名字。     
  诺安似乎很迷恋我的激情,我们总是习惯在晚饭后或者早上的时候互相摸索各自的纹路,要把各自都吃进肚子里一样,更确切地说是想要融入各自的灵魂里。但是只是片刻,因为我知道我要的不是她。我很难想象她为什么如此喜欢,我觉得自己残暴,因为我心里知道我不爱她,我们有的只是片刻的欢愉,所以我不温柔,我不让我们之间有太久太多的纠缠,我心里知道,她要的,我根本给不了。     
  她最近喜欢接吻,她闭着眼睛,我睁开,看她的脸,发现有一颗很小的痣藏在眉毛里,很扎眼。她的皮肤黑里还是透着红,摸上去还是水嫩,她大概就只有20岁的样子,暧昧的年纪,但是她告诉我,她今年24岁。     
  她接吻的技术很好,常笑我的笨拙,接吻都不会,一点都不懂得温柔。当我想说几句反驳的时候,却欲言又止,她后面还加了一句,“我就是喜欢”。我多少释怀了些。我不得不承认,和诺安在一起很舒服,能暂时忘记回忆。     
  我刚学会抽烟的时候特爱廉价的红双喜,一根接一根,她也是,时常蹲在那儿抽。我站在她的后面,问:“诺安,你在想什么?”     
  她摇摇头,把头埋在双膝间。她问我,为什么不喊她“安”,我摇摇头,又不说话。我其实想说,那是爱人才能有的昵称,我没有资格掠夺,但是我舍不得说出口,这场游戏我们都是输家,我实在不忍心再伤害她。     
  她把自己埋在双膝间,不敢看我,肩膀微微地耸动,她把头埋得很低,我从声音中辨别出,就是她那个样子,让我想起了缨子。我把诺安拉起来,她不肯起来,我说:“诺安,你起来,我抱抱你。”她还是依然摇头,不让我接近,一个人待在阳台上。     
  我去厨房,拿起明天要用的淡水,整整一桶,整一桶水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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