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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煜低着头,端着一堆东西走了进来:“对不起……”
墨桐站起来,绅士地替她接手——实际上,他是怕她再来一次失手,把这堆东西倒在金梓的脑袋上。那就真要出大事了。
“没关系——”他冲华煜安慰地笑笑,“哥和你闹着玩的。”
金梓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华煜跪坐在木地板上,有点不知所措地掰弄手指:“金梓……真是抱歉啊,那只狗太调皮了,我想它误以为你是女孩子了……”
“什么?”金梓接过由墨桐插上电源的吹风机,眼神一凛:“你是说我长得娘娘腔吗?”
“不、不是!”
华煜吓一跳:“我是人啊,我当然一眼看出你不是女生啦!可那只狗是畜牲……它是我们这里一位熟客养的,有个很奇怪的毛病,就是……很喜欢长相漂亮的女孩子,这只好色的小小宝!我都教训过它好几次了……它一定是看你长得比周围所有人都漂亮,所以才把你误会成女孩子,一下扑过去的……”
金梓怀疑地:“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她点头,用力地。
“……”金梓看她一会儿,蓦地眉开眼笑:“果然是很有品位的狗。”
咣当一声,墨桐摔倒了。
“干吗?”金梓瞥一眼。
“哥……你……”
他无奈苦笑,不知说什么好。
“我什么?”金梓“哧”了一下,“你还是赶紧办正事吧,不是说要来还东西的吗?”
“对了——这个——”
袁墨桐将放在一旁的咖啡壶递给华煜,有点尴尬地:“抱歉哦,最近宿舍里闹粮荒……奶茶和蛋挞都被我们吃掉了。”
华煜稍微回忆起了当时的情况,不好意思地低头:“要这么说,我倒是应该赔你们的口粮……当时被我撞翻的人,是‘螭吻少年’的队员吧?我有记得,他好像提着很多的食物……”
“哦,你说的就是这一位啦!”金梓从镜子面前转过来,用梳子点了下墨桐,“他当时从家里带来的食物,全部‘天女散花’了……”
“啊?”华煜瞠目,“我——”
她到底……还有没有哪怕一点点的用处啊……
见她沮丧的眼神,墨桐忙道:“不关你的事。说来说去,都是追你的那些黑衣人不好!要救人就彻底一点,干脆把单车拽住嘛!居然像表演滑稽默剧似的,把单车推到别人身上去……哥,你也看到了吧?”
说着,他抬头,望了一眼金梓。
“……”金梓想了一会儿,诚实地:“我忘了。”
“啊?!”
什么——
“何止我啊!”金梓慢条斯理地向头发上涂抹保养品,“水浪、小欧、苏打、浩子——你随便去问!我们当时连你都不想要了,那里还有时间看其他人?抢救食物才是最重要的吧?”
墨桐彻底无语。啊,原来兄弟情谊,是及不上一块汉堡,或者炸鸡的……
奇怪的是,反倒是华煜听了墨桐的话,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黑衣人——那是——
“算了!”墨桐气鼓鼓地,“啪”的一下,将两张票拍在地板上:“这个给你!”
华煜一怔,黑衣人的事暂且抛置脑后,好奇地:“这是什么?”
“观赏票!MusicHome!”墨桐其实也拿不准人家想不想去,只凭着一时志气:“送给你!关于奶茶和蛋挞的赔礼!”
“真的吗?”
华煜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晶亮:“这不是在市面都买不到的票吗?不向社会公开发售,仅在特定领域流通……我真的可以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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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喜欢啊……(4)
'更新时间:2008…6…6 21:11:42 本章字数:966'
真是给面子的反应!让男生作为偶像的自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金梓故作随意地:“给你就拿着吧!下次还想来,和我们说一声就好!”
“哇!好棒!谢谢!”
华煜一手举起一张票,孩子气地吻了一下,然后高兴地欢呼起来。
“哈哈,其实没什么啦……”
墨桐一脸黑线,看着已然忘乎所以的金梓——哥,你不是说作为一名偶像,智商高不高无所谓,但是情商一定要比常人高许多才可以吗?你还告诉我们,情商高超的证据,就是不能被别人的态度所左右,然后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态度。譬如有人说你长得难看,你要当他有视“障”;有人说你唱歌难听,你就当他有耳“障”;有人说你很讨厌,你就干脆把他当作“智”障云云。
但是,看你现在的样子,明明就是被人家稍微恭维了一下,就立刻性格大变了呀……你的坚持呢?你的“不被他人所左右”呢?那些你一脸高深的表情讲出来的东西,究竟都到哪里去了?
唉——
墨桐摇了摇头,生出一种“偶像破裂”的悲切……
抬起头来,恰好与华煜的眼神对上。
女孩倏地低头,假装看着手里的票,然后不自觉地红了双颊。
唇角还是在笑的。浅浅的梨涡,有一点惊喜,有一点羞涩。
墨桐看着她的脸,心头漾起一片温柔的暖意。
果然是……有点喜欢的感觉呢……
可是,为什么会是她?
她……的确不是他的理想类型。
他想起偶尔在网络上,看到粉丝们所写的、以自己为主角的爱情故事。配给他的女主角,总是设定为开始时不知道他是明星、而且也根本不在乎他的明星身份与光环,很有个性的女孩子。故事中的配角都会以他为天,而女主角就偏偏和他作对——说难听点,态度比较恶劣。作者往往有云,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在他心下起了一种征服欲,非要这女孩爱上自己不可!”
每每看到这里,袁墨桐总会惊起一头冷汗,怀疑自己是不是给人留下了偏执又变态的印象?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多么激烈执著,也自问不曾幼稚到那般地步。
他只是个性格温厚的男生。凡事包容。凡事盼望。若有深刻厌恶自己的人,他只会微笑着走开,还彼此一个安静。
而华煜……
也许是喜欢上握住她的手,她就会面红耳赤的模样——反应直接,又很有趣。
更重要的是,那让他心下有小小的火苗与欢呼,让他在潜意识中知道:哦,这个女孩,大抵是喜欢我的。
那一种成就感,比起征服某个极度讨厌他的女生,来得更加微妙,也分外隽永……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正文 第七章 女朋友
'更新时间:2008…6…6 21:12:16 本章字数:2662'
“你要去吗?”
“为什么不去?”
“我以为你不追星的,”士媛想了想,又加一句:“以前。”
“……”华煜站住,“我以前,是怎样的?”
士媛想了想,只用了一个形容词:“大家闺秀。”
虽然认识的时间很长,但真正熟起来,却是最近一年的事情。在士媛的印象里,华煜一直是个穿华贵而素雅的洋装,专心练习钢琴,举止优雅的淑女。即使上的是同一间贵族音乐学院,作为华氏财团的大小姐,华煜一直是同学们眼里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及的对象。直到那一天,她突然出现在舞团练习的地方,非常突兀、然而异常坚决地要求加入。
“……大家当时都吃了一惊呢。尤其是我,没想到同一个学校、但从没交集的超级千金小姐,会跑来要求加入我们寒酸的舞团!他们私下听我说了你的情况,都认为不过是有钱孩子的一时兴起罢了。不过,并不排斥,因为大家——”士媛转过头来,望着华煜白皙圆润、看上去柔软而讨喜的面孔,轻笑:“都被这张脸蛋给迷惑了呢。”
那个时候,舞团刚刚才成立,一切都没上轨道,就连练习室都是临时租来的。几个男孩子半真半假的开玩笑,说是要追求华煜、这一名超级有钱的小姐来做女朋友,然后一切难题不就都迎刃而解了?这样的做法,也算是“舍身取义”的一种吧……
“哎?”华煜瞪大了眼,“还是头一次听你说起呢!原来我长得这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