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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娃娃-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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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吗?”
“你想想看,我们在客厅放个餐桌,还有电视机,然后在自己的房间里装音响,每天白天做自己的事情,晚上就和那群狐朋狗友聚集在一起,喝酒划拳聊天,把音响的声音开到最大,听玉置浩二的歌,你不是最喜欢的吗,还可以到处堆满漫画和话梅,滚到哪里就看到哪里吃到哪里。天啊,神仙般的日子,幸福得流油啊!!!”他手舞足蹈,我也笑个不停。
“就我们两个吗?”
“当然不是,还有个重要角色说要和我们一起住。”
“谁?”
“丁小贝!”他咬字非常准确,表情甚至可以说有些狰狞。
丁小贝是个可爱的女生,是外语系大三的,漂亮大方,性格率真,长着圆润的鹅蛋脸和黑亮的眼睛,头发一看就知道做过离子烫,而且是很贵的那种,风一吹就齐齐飘扬,她是一个高个妹,几乎和我一样高,173公分,所以我很讨厌和她走在一起。据说她爸爸和妈妈离婚后她是判给妈妈的,后来爸爸再结婚了,就不理她妈妈了,妈妈又退休了,所以她常常参加一些时尚走秀和企业剪彩来赚取外快,或者陪老鬼喝酒,逗得老鬼高兴起来也好处多多,不然书就没法读了,她说:“生活啊生活,青春啊青春,真他妈狗屎满地,臭气熏天,来吧,我们一起呕吐!”真够直接的。
丁小贝属于那种任何人看见她都会开心的女孩,她的笑容很透明,仿佛可以透过她的笑容看见后面的云朵,她喜欢大喊大叫,还喜欢做过时的鬼脸,所以她很介意我叫她“愤青”,她说她绝对不是“愤青”,她没有“愤青”那么前卫,她并不憎恶一切,她说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她赖以生存无法割舍的东西,她喜欢有钱而且大方的男人,她喜欢她所有的朋友,她喜欢可爱的我和酷酷的海盗,她爱她善良脆弱的妈妈,她还喜欢钱,她说钱真的很好,很多很多我们没有能力解决的难题,都需要钱的化解。我认识她的过程有点好玩,大一的时候我走在她身后,看见她走路的姿势很好看就一直跟着走,那时候她穿一条绿色的裙子和白色的布拖鞋,裙子裁剪得非常简单,反正就是好看,我很赏心悦目地跟着,她突然回头。我就只好突然低下头。
“你为什么看我,小家伙!”她插着腰很不友好地问。
“我没有看你。”
“你看了。”
“真的没有。”
“明明看了!”
“我没有看,你好奇怪,这里只有一条木兰路,就不许我走吗?”
“你就是看了,不要不承认。”
“说了没看就没看。”
“喂,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不要脸。” 
                  
 4。物以类聚
 然后我很敌意地盯着她看,她也很敌意的盯着我看,我们看对方的眼神越来越敌意,这样持续了5分钟左右。后来我坚持不下去忍不住笑了,干脆请她在永和面府吃了晚饭,她一个劲地夸我十分的可爱和倔强,还说我们以后如果成了很好的朋友,可以一起挑衣服,一起吃零食,还可以在超市她坐在推车里我来推她,她说到最兴奋的时候发现我很别扭地看着她,就突然不说了。后来我们果然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我对朋友的选择很粗糙,但是每次都很准确,我喜欢丁小贝那样大胆又不武断的女孩子,当然,她还很漂亮,反正,我们就是喜欢她。后来据说她和海盗的认识和我有点异曲同工之妙,有天她看见海盗穿着黑色的长风衣戴时装眼镜走在木兰路,便跟着他一直走,她后来告诉我们说那时不知道原来学校还有这样的酷哥存在,结果海盗也回了头,但是她没有我那样的窘迫,而是很直接地问他,可以请你吃饭吗?如果不可以就当我没问。后来每当我和海盗同时谈起丁小贝,我们就会异口同声地说:“我爱死这个妹子啦!”
好吧,就让我给这可恶至极的学校来个飞吻,我要潇洒地逃离无所事事的生活,在这个平静的夏天注入一些乱糟糟的麻烦事,这个躁动的城市时刻都隐藏着各种绚丽的碰撞,拥有这些奇妙的碰撞,我的写作会越来越成功。
夏天的K城其实很讨人喜欢,白天的K城像一只春天的野猫,在屋顶走来走去,躁动不安,从这个木桩跳到那个木桩,还发出难听的叫声,到了晚上,油烟味和垃圾味慢慢沉淀,还有发达的电视媒体给这个城市带来一点神秘感,五一广场的湖南都市频道大屏幕光彩照人,播放着克隆来的制作精美的片头,解放西路的飘一代俱乐部里穿梭着传媒界和电视圈的名人,K吧里一群妖精一样的女孩子欢乐地喝酒,每年金鹰电视艺术节时,还会引来全国各地的演艺名人齐聚K城狂欢,为这里的浮躁指数再添上几个百分点,加上岳麓书院里飘来的古老书卷味,让K城变得复杂又温暖,理所当然地成为一个是非之地。
海盗约了我和丁小贝散步,我们悠闲地走在街上,空气有点凉,我不禁打了个哆嗦,我笑着对他们说,我之所以打哆嗦是因为对未来的生活不太了解,我害怕这种不了解,让我极度没有安全感,真希望我们三个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拥有理想的生活,发生一些不平凡的故事。我们一直走到白沙古井,这是K城的名胜之一,海盗说他小学时在这里打了一壶水,用矿泉水瓶装着,几年后水还很清凉,没一点儿杂质,难怪有那么多人提着大壶小壶来这儿打水,一定是觉得喝了能延年益寿吧。我们在附近坐了一会,聊一些漫无边际的话题,丁小贝说她无聊得快睡着了,她说最近毫无乐趣可言,茫茫人海,何来有情之士啊。我们都被她逗笑了。随后,我们一时兴起,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瓶矿泉水,然后把水倒掉,也凑热闹挤在人群里,最后也打了一壶井水,我们为这壶水欣喜若狂,接着我们回到还没有布置的房子里,我给他们一人用井水冲了一杯果汁,我们都谨慎而虔诚地喝下,好像喝的是能够让人长生不老的仙酒一般。当果汁咕噜地流进肚子,我心里也万分愉快,好像从此可以容光焕发,灵感会像泥石流一样滚滚而来,写出更好的文字,这感觉太棒了。
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因为我们都是杂食动物,对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激情毫不拒绝,有个词语正好反映我们这个无聊的群体——物以类聚。这个词真可爱,它提醒我们,我们是多么的相似,任何食物滚滚而来,我们像杂食动物那样奋勇前进。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海盗是个很牛逼的人,怎么个牛逼法,其实我说不上,他有点瞧不起一切的气质,甚至连爱情也瞧不起。他说过,所谓爱情,其实是手淫时的错觉,寂寞空洞时而为之,手淫过度不好,所以——城市太过喧嚣,我们拒谈感情。所以,我觉得,在这个美丽新世界,海盗就是那种少有的、伟大的、思想深刻的——“愤青”。 
                  
 5。海盗
 海盗比我高两届,以前在中文系读书的时候写过剧本导演过一幕叫做《非洲公主蒙难日》的话剧,结果因为过度后现代而被众人指责莫名其妙,他还和导师吵过架,谈过无数次恋爱。现在在电视报当记者,还负责写一个娱乐评论的专栏,这份工作还不错,起码有事可做,但和他的理想总是有些出入,他还没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常常也为手机费而忧伤,要问他的理想是什么,我可不知道,但我想肯定是很难实现的那种,说了他很牛逼啦,甚至算得上清高了,他说他的同事都是狗屎,合不来,实在合不来,所以才决定从集体宿舍搬出来和我一起住,否则自己也会变成狗屎。不管怎么样,海盗是我的偶像,他在我心目中是非常优秀的,他也一直非常享受我的这种崇拜,也非常配合我,常常为我解答不少心灵上的疑难杂症,不管每次他说得多么无厘头,我都无比相信。而我的理想很明确,我常常对别人说我要当一名伟大的作家,但是海盗说,现在这世道,当个读者都难,作家???更难啊!
“但是有梦想比没梦想好,还是不要被别人的思想左右,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你不必太介意。”海盗边贴墙纸边漫不经心地对我说。
“我需要你的鼓励。”
“亲爱的,我时时刻刻都在鼓励你。”
“我需要你常对我说‘哦,亲爱的,你的东西写得好极了,你会成为本世纪最红的作家’。”
“哦,亲爱的,呵呵,你的东西写得好极了,你会成为本世纪最红的作家。”他说完回头做了一个极其难看的表情,有点像呕吐的样子。
“谢谢。”
“满意吗?”
“满意。”
“那帮我把剩下的贴完,我去买窗帘了。”
我非常喜欢我们选好的房子,虽然离学校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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