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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娃娃-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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缭迫宋镏弧K挥锌吹轿颐牵磁次室灰蚋稣泻簦宜挡挥昧恕D且豢涛一匾淞艘幌潞虴CHO的交往,我脑子乱糟糟的,我弄不清楚,这些人是怎么了,也弄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了,我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也许ECHO是一个顶好顶好的人,而我是一个卑鄙而且下流的小混混,我之所以看不起她实际上是因为自己是多么的自卑。糯糯在我眼前挥挥手,问我:“怎么了?”
“我们回去吧,我不想呆在外面。”我紧张地说。
“为什么。”
“危险!“
我们马上回家。
我试着听那首《When you believe》,听到最后,果然感觉中世纪的猛男都骑在马上,在硝烟弥漫的山谷争着和美女做爱,全世界为正在做爱的胜利者摇旗呐喊。然后我对糯糯说:“这个音乐真让人想做爱。”他看着我说:“对啊,每次听完我就会手淫。”
开学后我很少去糯糯家,糯糯也很少回家,我们又回了以前租的房子那儿。我们很久没有一起手淫,连续有好几天不管心里怎么胡思乱想就是不能勃起,我们从内心觉得,新年应该有新的开始,首先,我们就要戒掉手淫这个坏毛病,我们谁也没有说,但都开始行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提出手淫的要求,我们从一起手淫变成互相监督不准手淫,我们觉得我们不能只做一个手淫爱好者,我们有着更崇高的理想。糯糯的耳朵永远戴着耳机,他一个人坐在床边也可以听很久的歌,我在电脑前像海龟生蛋那样勤奋地写作,我只知道困难再多,创作总可以解决一切,我笔下有一个可爱的主人公,他天性善良,有强烈的求知欲,他很敏感,追求完美,有一点点小失败就以废物自居,他还有一个好朋友,这个朋友就像他的影子,除了如影随形,他们还一起叹气,他们的叹气是这样来的:主人公对好朋友诉苦,好朋友说这不算什么于是开始向主人公诉苦,最后,他们一起放声大哭。我问:“糯糯,这像你吗?”他说:“像极了。”糯糯很喜欢我的小说,他说等到有一天,我们年老体衰,再来看我的小说——小说是非常私人的东西——我们肯定会笑掉大牙,他等待那一天。我想那一天一定会到来,我希望我的小说可以成为经典,每个人看的时候都会哭,因为他们会看到一群青春的孩子是怎样在大雨中奔跑,在黑暗中颤抖,在无助的午夜无法安睡而抱头痛哭,像一篮洒落一地的青涩的橘子,他们会惊讶于这些孩子的存在,他们会愤怒,然后会慢慢理解,那是一群需要关心的弱者,大家都来关注都来亲眼看看这充满绝望气息的一代。
西米格带着毛毛回来了,他找了糯糯几次,糯糯有点漫不经心。我问糯糯怎么回事,糯糯说:“我想休息了,我想读点书,这样唱歌永远也成不了明星。”
但西米格坚持要当明星,他说毛毛马上要参加这个选美比赛,然后会顺利步入娱乐圈,到时候成为明星夫妻,多风光多体面。西米格这样的作风我也越来越讨厌,因为我们都很明白他没有远在国外当总裁的妈妈,那是他杜撰的,可他还在喋喋不休地跟我们每个人讲,我们的下半生可以在加拿大度过,以至于有天丁小贝还真的相信了,她专门上网查了一下加拿大的风土人情,她还兴高采烈地说今后要入乡随俗。我们嘲笑她说他要真有个那么牛逼的妈,还累死累活地跑场干什么,安安静静去加拿大当少爷多划算。丁小贝一想觉得也是,她恍然大悟地说:“我靠,亿万富婆的公子的第一个女朋友是鸡?”我们都笑了。
据说西米格因为糯糯的漫不经心非常生气,他准备一个人去跑场,他说他已经联系了很多地方,春节过后歌手的酬劳都普遍降低,他还是很关心地对糯糯说如果他想唱了,就来,他们还是组合,誓死不分开。糯糯有点不屑,他说他喜欢真正的音乐,他不喜欢在舞台上说恶心的话做恶心的手势,他说知道吗,那实在让人受不了,他不想在舞台上和一个天天以吹牛度日的人勾肩搭背,他觉得那样对自己不公平,他想踏踏实实地做一个好孩子。
我完全赞同。
这些天是选美的宣传高潮期,电视台的选美把刚刚进入春天、还比较清新的城市变得聒噪起来,参选的美女们被导演带到各个公众场合进行拉票派对,十名进入总决赛的佳丽都闪亮登场,她们都使出媚死人的绝招,毛毛是十号,她表现得落落大方,在阿波罗广场的室外活动中跳了一个民族舞,西米格看得眼都直了,只差没有逢人就说:瞧瞧,那是我的女人。我们都觉得毛毛表现得挺不错的,我说她准能得奖。 
                  
 1。遗忘
 丁小贝看宣传片的时候始终没有合嘴,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这全是熟人,我说哪门子的熟人,她说这里好几个都是她认识的各个老鬼的情人,都大有来头,看来毛毛参加这比赛凶多吉少,想拿奖怕是不容易。晚上是总决赛晚会,丁小贝说知道吗,这样的比赛,拿奖的都是别人的小蜜,不拿奖的将成为别人的小蜜,总之毛毛难逃此劫。我想起西米格现在肯定聚精会神地看电视,我心里就有点悲哀,他不知道,这也许是一场盛大的戴绿帽子仪式,这些做梦都想出名的美女们争先恐后地去争夺那个水晶做成的绿帽子桂冠,然后做出虚伪的笑脸,再然后她们会以此作为平台认识更多的老鬼,说得好听是分别嫁入豪门,不好听就是分别被人包养,所谓选美就是选妃。果然,夺冠的是一个长得像只白骨精的女孩,她曾在去年电视台的东方美少女选拔里得过奖,丁小贝曾在不同的酒店看到她和不同的老鬼在一起,毛毛没有得奖。丁小贝指着白骨精说,看她那样,身上恐怕已是千疮百孔。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选美就是把所有的小妖精集中起来,然后选出一个最妖精,还给她戴个皇冠,奖名车,环游世界,做电视台的形象大使,激励下一批小妖精继续努力,坚持不懈。
后来我们还是给毛毛庆祝,我们说没关系,我们觉得你是最好的。西米格因为我们这句话而喝醉了。
我们这样混沌地过了很久,阳春三月,对我们来说,跟白雪飘在黑夜有什么区别?我又不自觉地想到了ECHO,这个春光艳艳的小美人,她给我的高潮让我温暖,让我湿润。
我们依然生活在没有爱情、不快乐、缺少梦想的世界里,有的只是无限的惆怅。
该遗忘的似乎都已经遗忘,比如说ECHO,她像梦遗时的快感,醒来的时候,觉得只是个梦中人。还有海盗,他说过,在我们的生活里,他不想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我们要把握好自己,他才不会担心。在没有ECHO,没有海盗的日子里,我慢慢也可以习以为常地生活。可笑的是,在某些性幻想里,ECHO的笑容会和丁小贝同时出现,所以有那么好几次,我都问自己是不是爱她。可悲的是,在我孤独地写作,孤独地漱口,孤独地在路上行走,早上起来孤独地在窗口往下看的时候,我会哭。我知道,我偶尔还是会思念海盗,尽管如此,我还是告诫自己,投入写作,每天笑嘻嘻,因为对死者的眷念于生者是没有半点好处的。
我们是四月二十号的时候把西米格送进医院的,他爸爸已经不想再管他。他得了神经病,就是我们经常用形容一个人说话语无伦次、动作行为不符合常规、看人的眼神没有一丁点光彩、偶尔还会大喊大叫没有人阻止得了的那种病。但西米格和别的神经病患者不同,别人都目光呆滞,举止粗暴,他很文雅,他目光灵活,不会老是盯一个地方,他会很安详地告诉我们他是一个歌手,心平气和地给我们解释,他说我们都不信任他,其实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歌手。他的病症表现在他认为自己是明星,在进医院的时候他坚持戴上墨镜,他怕别人认出他来,怕引起这里交通堵塞,他还说他不要住在这个破烂的医院,他说他妈妈在加拿大的房子,连厕所都比这儿好,还说明星都有专门的保健医生,所以他对这里的医生极不信任。所以我们送他来的过程非常麻烦,我们不停地告诉他这里很好,没有关系,等住一阵子再去加拿大。他的情绪很不稳定,他说我们不理解。那段时间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话特别多,下巴总是和关节脱臼,说着说着头就歪了,要用力扶正才行。他说他看见很多穿古装的女子飞来飞去,这是他成名的预兆,最让医生和护士感到高兴的是,这个病人很会唱歌,而且经常在病房里唱,每首歌都很忧郁,唱得声情并茂,于是他们常常在病房逗他唱,逗得多了,他还会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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