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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的单行道我逆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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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下午,谁也没有离开的打算,即使面对没有一个字的屏幕,也呆呆地坐在那里,最后,鱼说:我们该见个面了。 

  鱼在那边哭,我沉默着,她哭得便更厉害。最后,鱼霸道地不容我任何的安慰,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今晚就来见我!字体变成倾斜的,颜色由深蓝变成腥红腥红。 

  我说,我的灵魂可以去,我今晚会去找你的。鱼突然变得沉默,许久才说,知道你不可能出现。我下了,我想去我喜欢的地方坐坐,要一杯加足够糖的咖啡,听《无心快语》。 

   随后她就消失了,我迅速打车赶往“星巴克”。那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她无意说了一遍,我就记住了。我想我是先她而到的,因为她去那里要45分钟,而我就住在星巴克附近。 

  星巴克里都是漂亮的男服务生,穿浅灰色的衬衣,脸上有凝重的笑,可以让你一下子贴近温暖。周围三三两两的情侣,啜饮着香美润心的咖啡,说着情话,《加州旅馆》在身边回荡,调和着他们的融融气息。 

  看看时间,鱼该到了。我叫来服务生。可以放那首《无心快语》吗?服务生笑着说,先生常来吧,这里有几个固定的顾客每来必点这首歌。我报以微笑,谢谢他告诉我这些。 

   坐在那里,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接通,是晓苏:你什么时候回来呀,我刚吃了炸酱面,我自己做的,我让保姆回家了,你是知道的,我会自己做饭的。可水太凉了。 

   晓苏太过于表现自己的刚强了,我是知道的。更知道,她勉强轻松的话语里是怎样的底气。所以,我一点也不惊讶我不在她身边时她会什么事都亲历亲为。 

   我给你打个电话,想问问你吃饭了没?一会我要自己刷碗,我不怕累的,就是怕水凉,我是不是太没出息了?晓苏的声音棉软里夹着隐隐的喑哑。 

   你不要刷碗了,我早给你准备好了,知道你会自己动手的。我走前买了30个碗30个盘子,放在厨房柜子里的最底层,你用一个就搁厨房里,等我回去再刷。我几乎命令地对晓苏说,因为刚刚四月,她手上的冻疮还没好。 

  通完电话,《无心快语》正播放,鱼也来了。我一眼认出她来。她晶莹的脖颈真的像她在聊天时说的那样面面俱到,雕上夜里的色彩,虽然只是一种看上去显得苍白的色调,却在瓷器的光中熠熠生香。 

  她一上楼,听到《无心快语》,顿了一下脚步,叫来服务生,我听到她细柔的声音:请问这是谁点的?服务生必定是朝我这儿指了指,我斜对着她,余光里,她款款走来,在我的身边顿了一秒钟,而后走过去,坐在我的对面,面朝我。 

  两张桌子,就像一片岸,我们都在岸上挣扎。只是她并不知道,我是那片水。 

  她开始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的,目光会偶尔瞟过来,我若无其事,看窗外街灯次第开放。这个城市的夜晚真得很美,几个打扮得妖冶的美国女孩,很夸张地围着街头恣意谈笑。与鱼的败落表情形成鲜明对比。 

  一个多小时,一杯咖啡,就坐成了天荒地老一样。我不是一个宿命的人,但鱼却说,遇上她是我的宿命。我也希望,是这样的。 

  眼前又出现晓苏的样子来,临走前,她极力要给我打点行包,我任了她独自在那儿忙碌着,心里却是去意一定,不容自己有一丝的牵绊与不忍。 

  背上包,我暗暗地呼出一口气,这一走,也许就再也难回头了,我希望晓苏可以像以前一样歇斯底里地怀疑我的爱,可以无视我的任何付出,但没有,她的眼神像一汪水,我无法泅渡的水。 

  她的额头上,落下我的吻。然后说,我该走了。她不说话。 

  别送了,我站在门口回头说,我把门关上就行了。 

  客厅里的她唇欲动非动想要说什么,我不敢听。门轻轻地带上了,带上的那一刻,我还是看到了她旋转着轮椅把手,极力向门口“走”来。 

  她是执意要送的。我是执意要自己走的。 

  这一幕,恍惚着,在眼前愈加清晰。只那短短的几秒钟,看看对面的鱼,我想我该走了,只是想见见吧,见过了,两个不同轨迹的人还要回去面对平平常常的生活,那铿锵开放的玫瑰,有时真的不敌这几秒钟,几秒钟时间老去,成就永恒。 

  思忖间,鱼叫来服务生,在他耳边嘀咕着什么。我想,我明天该回去了。回去过汤水生活。最后看一眼,对面清瘦苍白的鱼,不知怎么眼里就堵得慌,鱼也看到我,不消片刻,她的眼里就有泪闪烁着。我几乎是抽不回眼睛,那一眼,多少前尘往事看尽一般,没有一言一语,眼光落在心头,碎了一地。 

  狠狠地,从她的眼睛里拔出来,不看桌上大束的玫瑰,我向前台走去。压低声音说:有没有《最浪漫的事》,我想点。边掏钱,边说那个女孩的帐我一并算了。 

  服务生微笑着说:她已经给你算过了,而且吩咐过,只要你走的时候,就放一首歌,真巧,也是《最浪漫的事》。 

  惊愕得几乎不敢回头,我怔住,听到歌声丝丝缕缕地传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个夜晚,时间老去。 

  ……我走出星巴克。 

  也许,瑞约一直都明白,这一场坚持只是为了画眉,瑞约一开始就知道画眉要跟来上海,只是为了我。而她更明白,爱之于两个女人,犹如一场战争,要的是输赢都来得彻底些。就这样,已经七年过去,已经……七年。 

第一章 半支烟
 
第10节 19号的日历左边画眉(1)
 

  2004年3月。想念一个叫纽约的小村 
  3月,我请了病假。早晨起来,鼻子还是不舒服,控制不住地要用手拧,除了那场小小的车祸外,找不到其它发病的症状。 

  电脑里,瑞约不停地塞进来数张恐怖图片,我甚至以为我的视觉也有问题,这些图片竟丝毫没法让我有那种一惊一惊的颤悚。太平静的生活,像是有一只手在控制,这往往是我们最不想要的。 

  我怀念纽约百老汇一家打烊店铺门口的那个乞丐,那时是初秋,他戴一顶红色的帽子,屈了膝,膝上摊开一本画报,皱紧的裤子上有几个破洞,神情凝重,身边放一张毛了边的纸,上面写着:有没有爱情从这儿经过。那时画眉正举着相机,选了角度非要把他拍下来作纪念。 

  乞丐有点瘦,可能几天没吃多少东西了。画眉对乞丐很好奇,问起那张纸的内容,他咧着嘴,憨憨地笑:乞丐也要爱情,但不乞求,我只是想打听打听爱情有没有从这儿经过,然后我要跟了去。 

  也许是他的幽默,也许只是故弄玄虚了,但画眉不那样想,她认为,他之所以成了乞丐,就是因为他被爱情放逐在外。 

  纽约是一个精致的城市,看着身边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建筑物,会让人禁不住惊叹那丛林也不过是如此景观,它是华尔街金融骄子们的殿堂,是第五大街商业大道的奢华,也是饱览世界艺术大师们传世之作的天堂。然而,画眉欣喜的是,在纽约可以看见母亲拉着孩子的手穿过人来人往的百老汇大街,能看见一群快乐的人相聚在中央公园野餐。当然更能看到情侣们手拉手的漫步, 乞丐们在很认真地要钱,音乐家为了他们的晚餐在街上表演。其实,后来我想,即使画眉在国内是没看到这样的和谐,但也不足以让她痴迷到此。 

  其实,是因我。穿街过巷,画眉小小的手缩在我的手里,不舍得片刻分离。那是我和画眉在一起最长的一段时间,后来画眉常说,她最想去一个小村子,那里静静的,甚至有些脏的路,尘土会时时飞起来,陌生的门巷,没有人招呼一声进去休息,就那样和我一道走着。 

  画眉说,纽约可能是她唯一的小村。 

  2002年的一页日历 

  从BOBO里出来,瑞约在街对面远远地看着我。5分钟前我接到瑞约的电话,她说她想我了,除此,什么话也没有了。总觉得瑞约的爱有些让彼此窒息了,或者,只是想霸占着,即使不明了那究竟是不是爱,也要义无反顾的。 

  我牵了她的手,我说,想吃你做的糖醋鲤鱼了。瑞约便把我的手抓得很紧,说:朋博,画眉最近从没提到你的名字,她是不是爱上你了。我毫不犹豫地说怎么可能呢,别多想。 

  瑞约的敏感,是我的负担,而我是个不想有负担的人,多年以后我想也许只是因为我不爱她,所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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