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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师与尔解道袍 网络版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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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听后不言不语,既不赞同也不否认,模样看上去还算恭敬,于是我便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
  
  成年后身材不比年少时,如今的方迤行宽肩窄腰,练武服穿在精瘦的身子上看上去尤是妥帖,因为练功动武,此时双颊还红润着,眼睛又湿乎乎的,潮湿发绺贴着额角,模样十分可爱,勾得我心里直痒痒。
  
  但就目前而言,不是什么吃豆腐的好时候。
  
  我得先下功夫跟这块豆腐商讨好归属的问题,然后再动口,只不过豆腐自己不知道,其实之前我已经偷偷吃过一次了。
  
  言语间我快速登上两级台阶,再转身看他,因为有高出的两级台阶在脚下垫着,终于得以成功与他平视。
  
  方迤行的眼形长,眼尾略弯,是极具蛊惑本钱的桃花眼。
  当初就是被缩在怀里的小迤行那双眼睛湿漉漉地一看,听他倔强地说“不要丢下我一个人”,我就彻底丢盔弃甲、缴械投降了。
  
  而我更是知道,比起水汪汪的眼眸,细细探看才能发现的他眼底的璀璨,更是容易缭乱人心。
  
  忆起旧时,心口暖暖的,笼罩与身的凉意褪去大半。
  
  我吸了一口气,大胆握上他的手,早已忘了自己一身汗臭,自认为景美、山美、人美,天时地利人和都给我占尽了,春风得意放声道,“迤行,如今你失去记忆,无依无靠,身如浮萍乱世飘,何等凄惨可怜?为师深思熟虑过了,为师决定择日便嫁与你,对你终身负责。” 
  话音刚落,一群尖喙小彩鸟出现得恰到好处,绕着我们俩飞高飞低,叽喳叫闹,极是动听,仿若是感受到了这一刻我内心的激动和澎湃!
  
  只是,被小彩鸟包围的二人之中的另一个,看起来……不怎么好。
  
  未几,方迤行面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他下意识欲从我这抽回,我却早先一步捉紧那只已僵硬十分的手,笑得灿烂逼人,“迤行,我们成亲罢!”
   

作者有话要说:咦咦咦咦咦咦——————————

第二章就求亲了吗?然后方迤行答应后这个故事就结束了吧XXDDD【揍!




3

3、禽兽师父,洗心革面吧!(三) 。。。 
 
 
  章零③
  
  昆仑之上,共有八大仙门。
  
  八派中,以昆仑、琼华最为强盛,作为昆仑山上排名倒数第二的阆风派二把手,执剑长老霆钧真人的名号,远比阆风派的名号来得响亮。
  
  生性活泼,不拘小节,十二之龄依仗卓越天资独闯昆仑,以一身自学武艺上山拜师,是阆风派中唯一的女子。
  
  十六学成,出师下山,此后五年间游走江湖、行侠仗义,留下许多关于她的传奇。
  
  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这些绝对不是我花银子请江湖人士杜撰散播的。
  
  在下施家小芙,就是众人口中那个所谓的传奇。
  
  十六岁坐上执剑长老的位子是没错,被掌门亲自授予“霆钧真人”的封号也不假,只不过,学成下山是为了去圆毕生行侠仗义之夙愿,却是和事实有点出入。
  
  彼时,我在山上与师兄闹了大别扭,满腹怨气无处发泄,仗着自己拳脚有点本事,打算下山想法儿搅臭阆风派的名声,给已经做了掌门的瞿青师兄添点堵。
  
  气头上做出的决定完全不可取,风餐露宿了几日之后我突然意识到,若阆风派的名声被搅臭了,日后我要想在江湖行点什么方便就不太容易了。
  损人不利己……我差点干了蠢事!
  
  只是,既然闹了别扭,我也不能就这么腆着脸回去,便只好硬着头皮开始游走江湖。
  
  走得累了就飞着,一路披星戴月日夜兼程,竟在一个月之后让我去到了江南。
  
  都说江南好,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我自小在炎热蜀地打滚长大,第一次见识何谓“堆金积玉地,温柔富贵乡”,不免惊叹万分。
  此地水美,鱼肥,姑娘少年一个儿赛一个儿的漂亮,真是怎么看怎么让人欢喜。
  
  于是乎,我正式打算在江南落脚一阵。
  
  可自下山一个多月来,身上能用的盘缠早就光花了,眼下走投无路,我只好重操旧业。
  
  事实证明,无论是蜀中还是江南,冀北还是辽东,扒手一活儿从来都是小乞儿们赖以生存的不二手段。
  
  只不过,就算同样一个“偷”字,也有等级高低之分,术业专攻之别。
  
  就在我伸手捏向一个胖大富的荷包时,居然有另一只小手,颤颤巍巍捏上了我的手背。
  
  我暗喊糟糕,只道要命,这倒霉孩子手艺太差,眼见已经连累到我了!
  
  胖大富察觉到腰间动静,一回猪头,便看到了面面相觑的我们。
  
  我急中生智,飞快地在胖大富的荷包上一阵鼓捣,顺势凶狠揪开满脸漆黑的小乞儿,不由分说将他往胡同里拖,嘴上恶毒地教训道,“好你个破叫花儿,追了你一路,快快将我的钱袋还来!不然姑奶奶我卸了你这只手!”
  
  叽里呱啦,呱啦叽里,还带着一串儿江南人听不懂的蜀中脏话。
  
  江南人杰地灵,在知道荷包差些就被动了手脚后,胖大富不仅没有生气,反倒还被我的凶残吓了一大跳,碍于不知我是何方高人,只掂量了一下腰间的重量还如初,就赶紧遁了。
  
  小乞儿被我拖着,不哭不闹,不叫不嚷,许是平时遭人毒打惯了,忍受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就这么拉拉扯扯走了一段路,直到淡出人们关注,我才放开他。
  
  巷中,小乞儿缩在墙角,满是防备地看我。
  
  他看我,我看他,静了半天,我突然笑了出来。
  
  “小崽子,就你手上这点功夫还学人出来混,是不是差点火候儿啊?”说着,我变戏法儿似的自手心抛起一小把金瓜子,又一一稳当接住,正是我刚才用破石子儿,从胖大富腰间掉包出来的。
  
  我暗想,小乞儿或许见过金瓜子,却估计从未一口气见过那么多,颗颗光泽饱满,在阳光下格外耀眼,很快,小乞儿眼睛里也开始闪现同样的金光。
  
  至于后来我忽然善心大发,提议要教教他们这帮小乞丐如何从头修炼偷技一事,他更是忙不迭地答应下来,点头如捣蒜,好像生怕我反悔。
  
  小乞儿年纪不大,看着也就七八岁模样,一路小跑,兴奋地领我回了他们的聚集点。
  
  竟然是城西死角一处废弃义庄。
  
  说是废弃,就表示已经没有了看守人。
  无人看守,但义庄里的棺材却不少,就这古怪味道判断,十多口或是黑漆漆,或者破烂烂的棺材里,至少半数,都不是空的……
  
  这帮小毛头的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跟死人睡一屋都没意见。
  
  我并未过问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群小毛孩需要流窜到义庄做避身之所,至少他们看上去对现状还算满意,尤其在小乞儿带回了我以后,义庄里就炸开了花。
  
  小乞儿添油加醋,将我日里妙手空空的本事描述得登峰造极,于是乎,那帮自来熟的小毛头们开始整齐划一地朝我投来倾羡目光,其眼神游移朦胧,神情盲目崇拜,是俨然已在幻想日后的康庄大道——除了这四个孩子的首领,那个看上去年龄最大,也是长得最秀气漂亮的少年。
  
  这便是我和方迤行的相遇了。
  
  十二岁的方迤行沉默寡言,对于我的现身并未发表什么意见。
  
  我想也是,照理说,有人愿意和乞丐们一同住在义庄已是极度不可思议,若想住,没人会拦着。
  
  看到四个小乞儿叽叽喳喳围在一起,我很容易地忆起小时候和老丐一同度过的岁月。
  
  能靠偷拿技术将自己养到十二岁,供给老丐年迈时的药医钱,还有他去世后的安葬费,我手上的功夫绝对不是吹的。
  
  只是,既然是绝招,也不是三五天能够教得完,不过寥胜于无,小乞儿们对于我的传授显然十分高兴,只因得手率越来越高,他们用不着饿肚子了。
  
  对于他们的崇拜,我感到有些自满,可这种自满,却偏偏在方姓少年面前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其他四个都学,独独就他不学,是以没有多长时间,作为首领,他却是上缴最少的那个。
  
  这么漂亮的孩子,没有被人贩子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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