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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2009年5月15日早晨,当我从梦中醒来时才6点38分,那时,我坐立在床上,正意犹未尽地回想着昨晚的梦境——我与一个暗恋很久的女生居然抱到了一块,那是我们认识半年以来,第一次在梦里相遇。这让我倍感兴奋,想起昨晚她抱着我的脖子说“老公——,我很爱你”这句话时,一脸幸福的表情就飘飘然荡漾起来了。可起床后,看着楼下的“黑人”又早早去求职,心里不禁生起阵阵隐痛。
我开始仔细去思考“爱情”这两个字,又想到了八十后的我们,想到了未来的我,想到了单纯和钱。一时间,脑里又勾起很多记忆,有些破破碎碎,有些则一片一片,凭着这些碎片,我在幻想着怎么把他们拼到一块,并形成一个主题,使得这些碎片记忆有一个归属。
这样去想时,我又想起了自己的尴尬身份——一个被人称作情场失意的才子,想到这里时又想到了身边的一些人,想到他们与她们,就想到了这些碎片记忆的主题——那一天,我们都背叛了爱情。也就是这小说的题名。
我感到自己有责任去写这样的一部小说,正如那些碎片记忆都能给予我的故事主线那样,我一直以来坚守的爱情,甭说是别人,就算是自己,也正在一步一步走向背叛的边缘。想到这里时,心里已经十分伤心,一方面爱情离我越来越远,另一方面世界也离我越来越远。
我很孤独,想找一块放心的土壤,但追寻了多年,一直找不到,反而是时间越后,希望便会越淡。每每这样的心事袭来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踏着那台山地车,一路迎风飞驰,一路哼歌,穿梭于校园或街市之间,久而久之,这便成了我喜欢的孤单。
有种感觉特别奇特,那就是每每我一个人漫步或者骑在单车上哼歌,只要抬抬头看看树叶,看看天空,灵感便一串串涌现。即兴歌词,即兴旋律,听上去十分优美的意境。当较真要坐在书桌前写一两首歌词,倒觉得无论怎么写,都没有哼出来的优美,所以这个时候的我最最无奈。
也许这些年来我心里有太多的话要说,蕴积了很久是该爆发的时候了,哼歌可以把一时的伤情哼掉,回到宿舍床前,一切如故。我似乎应该写一写旁边的人,让她们明白我也明白我们男生,不至于认为我们一直以来过得那么洒脱。同时,也想把真实的男生生活传递给对方,让女生们去了解一个男生的心理的转变过程。所以,定下这个思路以后,便有点豁出去了的味道。
从哼歌那里我得到了启发,应该把自己当时的心理活动写进去,这样虽然给读者思考的余地不多,但却可以最大限度地去还原一个人。又想到应该用第一人称去写,这样写来,可以勾起大家的一些记忆。但愿,这部小说,可以达到这个目标。
许多人对于爱情有不同的见解,甭管是*,还是尼采,回归到爱情,都只是人类的本性使然,至于是否高尚与高洁,众说纷坛,这个只能留给读者去讨论了。我只是在小说里把各种爱情基本上述说了一篇,当然了,也会有人说这是爱情,可那不是爱情,作者你搞错了。这个嘛,本人不作评论。
又有人问,为什么把背叛爱情作为主题,而且主语还是“我们”?我只想说,你别看漏眼了,在我们都背叛了爱情之前的三个字是“那一天”,两者间有一个逗号。何解?自己去找答案,又或者联想你自己及身边的人去想想。
小说里人物很多,可以说与主线剧情关联都不大,这样去写只想把小说写成一篇说明文或者议论文的形式,左击旁敲,让大家的视觉看得更广阔一些,让大家不但看到里小说里的我,还可以看到我旁边的人,甚至可以从里面看到当年或者现在的你。
我跟别人说这是一部写实的小说,真人真事改编,事实上也是这样,故事的主脉基本上就是这几年来我生活的轨迹。所以,若是熟人读上去,感觉上在写自己,说得通俗点就是在写自己的*史。细细想来,我*吗?忧郁罢了。
因为忧郁,所以里面不少文字都很感性,当写完几个章节以后,回头看,原来自己把一些肺腑之言都吐出来了。写了就写了,读上去也有些味道,更可以把心里多年的负贺减压,岂不是两全其美!
至于这部小说的另一个立意则是希望借议事论事之机,在嬉嬉闹闹的文字间,扁斥一些人,又或者嘲弄一下时政,让大家都把心中有爱情拿出来讨论一番,想想自己的爱情为什么会是这样?甚至,结婚了,为什么还得不到爱情?又或者说,两个人没走到一起,却感到了浓浓的情意……
如此议论开去,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商酌,倒不如留给大家去思考更好。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小说,如果你想看得更有味道些,或者你应该吟读一下那些句子,把那种调给读出来。这样于我这个草根作者而言,心里便是十分宽慰了。
谢谢这部作品里面的朋友们,没有你们的支持,此刻的我一定十分失落。希望你能从这部作品中映射到真实的我。
2010年3月28日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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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1)
在书店里,我遇到一位女孩,感觉很眼熟,似曾相识,直觉告诉我,我们今生可能成为朋友。
她穿着粉绿色上衣,扎着头发,挎着书包,在挑一本最新的学习辅导书。
我心里起了波澜,低下头佯装在看书,其实一直在偷偷留意她的举动。
一个朋友突然闯到店里,跟我搭讪,我跟他聊了几句。一转头,那女孩竟然不见了,心里有些空空也。
莫非这又是上天给我安排的一个情节——两个陌生人相遇不能相识。
有些纳闷。
既然都是在同一间学校里读书,说不定下次还能遇上。
带着点不快,我离开了书店,同时记住了这个地点:出学校正门左拐大概60到80米,一间显得破旧的书店。
回到宿舍,人一忙,就把这件事忘了。刚上高二,重新分的班,有很多行李要整理,开学也才三两天。
第二天自习课,班主任来了,手里拿着一张纸。
“同学们,为使得大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里,有一个愉快轻松的环境,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现在开始编座位。各位留意我黑板上的编排,不要出错。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就按老规矩,把书本搬过去,凳动书动独桌子不能动。”
遵命。
我心里有些悲戚,刚开学就和老舍友兼朋友黎学武坐到一块,还没几天,又要分开。
第一次认真看班主任写字,很好,有棱有角。这惊喜打消了我的不快。
嘿,以后跟他上课,有玩的啦。
我一直在看着黑板,在桌子上用手比划着班主任的笔法,也想早点看到我的名字,这样不至于坐得太后。
陈文文,叶诗瑜,邓德仁,钟江明……
嘻嘻,我在第二组第三排。心里窃喜,这是一个好位置。
我立马搬了过去,学武的名字还没出现,他跟在后面,给我搬书。
在新座位上站着,看看黑板,蛮清楚,角度果然不错。
“嘿,诗瑜,你坐在这里啊!”
“嗯嗯。”^。^
这回答的声音很沉,有些神秘,我往左边一看:噢,NO,是她。今天她穿了粉红色,依然后脑根扎发,脸又白又嫩,像初出水面的荷苞。这样子化了灰我也能认出来。
我有些害羞,不敢直面她,面对着害臊的女孩我比她更害羞。
看来我们是有缘人,想不到你就在我身边,只是先前我没有仔细发现。
我拍拍学武的肩膀,凑过去轻声说:
“你认识她?”
“认识,当然认识”,正说着,学武突然贴着耳对我说:“她是我们班以前的才女,叶诗瑜,读书很好。”
哦——,我点点头,是有点读书味,我心里如是说。
原来你叫叶诗瑜,高一时还是隔壁班的,怎么就没有什么印象?
不再多想,也许我们当时是向左走向右走,一直走不到相识的尽头。超勇说,相遇不一定相见,相见不一定相识,相识不一定相知,相知不一定相体,相体不一定互相……
“嗨”,我正在歪着头听同桌说他的情史,有人却用书轻轻顶了我左肩膀一下。我慢慢转过头,噫,是她,是她主动找我。
我迟疑了一会,问道:
“什么事?”
她怯怯地笑了笑,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