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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个玩物,你若喜欢,就找人打对耳坠,两色相映,倒也有趣。你若想要一色的,那还要再等等。”
“这就难得了。”
两人越说越和顺,屋里的使年见机就要向外退,明鹊想了想,也跟着往外走,刚要出去,却被高平叫住了。
“前儿个,我房里有张纸不见了,不知是不是你拿了。”
明鹊看了林若鸿一眼,笑嘻嘻的道:“衙内,是我拿了,我拿了给我们少爷了,反正你不是也要给我们少爷的吗?我这也算是代劳了。”
“多嘴!”
林若鸿瞪了他一眼,高平的脸沉了下来:“谁让你拿的?”
明鹊瞪着眼,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林若鸿已感觉到不对,连忙道:“那日我让明鹊给你送粥,他见你桌上有那么一张纸,见了新奇,他知道我最好诗词,又见那词是从未见过的,因此就拿给我看。明鹊,还不道歉?”
明鹊有些不服,但见高平脸色难看,也不敢多说,过来道:“是小的错,小的不该妄动小姐桌子上的东西,请小姐饶了小的吧。”
高平看了他一眼:“你先下去。”
明鹊有些犹豫,林若鸿立刻道:“还不快下去!”
明鹊去了,高平这才开口:“有些事我本来是有些犹豫的,但现在看来是要先说了,我知道,我不是个好妻主,你想嫁的自然也不是我这样的。”
“妻主是在说若鸿不守夫道吗?”
林若鸿板起了脸,高平没有理他,径自道:“我知道,你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君,但你心里,其实是不愿意嫁我的,我本来想着日子长了,咱俩慢慢熟悉了,也就会和其他夫妻一样了,但现在看来……”
“妻主到底在说什么?若鸿既嫁给了你,自然是要给你过一辈子的!”
“但你开心吗?你高兴吗?若你心中总有不快,这一辈子不是太无趣了吗?我是女子,若是觉得不舒坦,还能再找个如意的,而你,却要这么过一辈子,你真觉得这样好?”
林若鸿没有说话,高平叹了口气:“你好好想想吧,想清楚了告诉我,若你觉得可以,咱俩就再试试,若不行,我也可以帮你安排。”
林若鸿长神色一凛:“你这是要休我?”
“自然不是,我有计划到外面看看,你若有什么打算,我可以带你一起出去,届时虽不能说荣华富贵,但置办一些产业,留两个可信赖的管事还是可以的。当然,这都是我想的,你想怎样,说给我,若是可行那就照着你的意思来。”
林若鸿愣愣的看着她,高平也不知道他是一时不能接受,还是没想好。她过去是真的想和林若鸿就这么过下去的,反正她对男人也没什么期待,这个夫君,在这个世界来说,也算是能接受的。
但是这半年,林若鸿对她一直是不远不近,当然,这里面也有她自己的因素,她对林若鸿也没有多么亲昵,同时还在一直拖延圆房的时间。
但是现在想想,又是何必勉强呢?她勉强了还无所谓,林若鸿勉强了,却是一辈子的了。
她过去没有能力,现在,帮一个人安排个衣食无忧的环境,还是做得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抓头,这一章是正常更新的,恩,收藏到一千三了,俺会记住的
那什么,俺下榜了= =所以,从明天开始就又是两天一更了,然后俺争取下一次的榜单,争取能从下星期五开始日更还加更………_…!
纠结 (上)
第三十章 纠结 (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想到这一句,高平心中暗暗摇头,过去学的时候,总觉得这些理论枯燥无味,现在亲身体验了,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知道林若鸿不喜欢她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之所以现在才有这样的打算不过是因为过去她没有这个能力。
虽说是高家的大小姐,但每个月的例银也是有数的,加上她的薪水,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不少,对于此时的她来说却是不多的。
自然,她也可以到账房里多支一些,高太尉也说要把几个生意交给她。但说到底这都不是她自己的,用起来总是不得心应手。
而现在练出了玻璃,虽说只是碎玻璃,但也觉得腰杆硬了不少。
“恩,那玻璃还需要改进,人家用天然苏打和水晶石都能弄成玻璃球,为什么我还加了碱和石灰石都不成?那碱不够纯?那要怎么弄纯碱?”
在高平的记忆中,貌似是有穿越人士弄过纯碱的,但具体怎么弄的,她已经没有太多印象了。
“还是说温度不够?”现在烧窑是用柴,据说碳的温度会高些?
这样想着,她站了起来:“那个明鹊,你将他送回去吧。”
林若鸿看着她,嘴唇翕动,却没有说什么。明鹊将那张纸拿过来的时候,他也觉得不妥,但看到那上面的内容时,也起了和明鹊一样的心思。
“梳洗罢,独倚望河楼。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藕花洲。”
他住的是藕花院,这词不是写给他的吗?而且开头第一句就是,梳洗罢,是和全词的内容对应,但难道不是为了梳洗节那天的诗词会吗?
短短五句,看起来普通,读起来却意味深长,有思念有盼望,她虽不信高平能写出这样的词句,但能写出这样词句的人又怎么愿意给他人做嫁衣?就算是贫困潦倒,此词一出,也能天下闻名了。
这两天他反复的读反复的看,渐渐的也就忘了去追究这词到底是谁写的了。只觉得如果高平真对他有如此相思,倒也不算委屈了。
因此高平今日来的时候,他是有几分羞涩几分期盼几分茫然的,哪知道结果却是如此。
是他误会了吗?
若高平真无心,又何必写这首词,若这首词不是给他的,又能是给谁的?
其实林若鸿也猜对了一些,高平默写这首小令的时候倒真有几分梳洗节的因素。
她最近养病,闲着没事,就把一些还能记着的诗词都默背了出来,然后一一将典籍、地点换了背熟,她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不是也要靠着诗词一鸣惊人,但多做一些准备总是有必要的。
梳洗节那天她倒是真有些丢脸,虽然过去也就过去了,但在默写的时候,还是用心想了和梳洗有关的诗词。
想来想去,也只想到温庭筠的这首小令,因此就默背了出来,背完,还将江楼改成了河楼,将白沙洲改为了藕花洲。这也是因为京城离珠河比较近,而珠河上据她所知是没有白沙洲的,只有一个洲类似于藕花的样子,因此比较出名。
改完后,她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正想丢了,那边高太尉找她,因此就匆匆的夹在书里,怎么也没想到明鹊来了,见她桌子上有书,忍不住翻了下,看到这首词,就认为是写给林若鸿的,因此就巴巴的拿了过来。
明鹊从小生活在林家,自小就有一种概念,那就是凡是学问好的,才学高的才是受人尊敬的。
他家大小姐,中过状元。
他服侍的少爷,是名满京城的才子。
他自然也知道,林家的情况不是太好,但从他听过的戏文,看过的评话中,都有这么一个结论:清寒的有学问的一般都是好官。当官的从哪里来的钱,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的?
林家清寒,这不正说明自家府尊和大小姐都是好官吗?她们又有学问,又清廉,就可恶没人赏识,倒是像高太尉这样不学无术的做到了高位,他家这么好的少爷,却不得不委屈的嫁给一个诗词都不能做的纨绔。
因此,他一直是替自家少爷委屈的。
不过在高府这半年,见高府上下行事也有规矩,和原本想的也有些不同,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也知道自家少爷后半辈子也是要落在高府的了,而且他心中还有一个想念,那就是若自家少爷在高府能说的上话,他家小姐在朝中也能更有指望。
当初听说他家小姐被王大人看重,可是这都过了半年了,也没听说他家小姐从那清寒的翰林院调出来,虽说这官位变动不是一句话的事,但难道让他家小姐和府尊一样在翰林院呆一辈子吗?
林开云少女时代就名动天下,容貌又齐整,不说外面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