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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客·第三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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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下车的时候,把电脑留在了旁边的位子上。粗心的小孩。    

  我跟着下车,叫了她两遍,她才回头,惊异地拿下了耳机。什么,噢,我又忘记了,谢谢你。我再一次确定,那副耳机里一定是摇滚,感觉强烈而肯定。    

  莲生。没有含义。她不喜欢说为什么。只是微笑,姿态依旧防备。一起回学校,沿路给她买了串糖葫芦。她说,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妈妈不让我吃这种东西,她有洁癖。    

  看她的样子,手里拿着那串被她誉为像珊瑚一样漂亮的糖葫芦一蹦一跳欢快地走路,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她把耳机挂在脖子上,我看见她的耳朵上有两粒漂亮的珍珠耳环,乌黑的头发就这样柔顺地垂在后边。我说,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莲生抬头,用奇怪的眼神看我。    

  没什么意思。只是看见你的耳环,想起了一部电影的名字。    

  哦,没看过。很好看吗?    

  SIDE A    

  回寝室的那个晚上,等到灯光全部都暗去,一个人看了那部《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异常喜欢。一看就知道是欧洲人拍的镜头,温暖而隽永。从大门里望进去,阳光透过窗户的玻璃安静地倾泻在少女的手上,刀板上的橄榄菜被整齐地切碎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她的脸色苍白,嘴唇却无比鲜艳。那幅画上,少女的回眸明亮透彻,耳朵上的珍珠耳环由画家亲手打洞并为她穿入。    

  一直在想她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是那个明朗的午后么?他推开窗子,问她:〃窗外的云是什么颜色呢?〃她怔怔地看了一下说:〃白色。〃然后想了想又说,不对,是灰色、红色或是蓝色。    

  忘记是多久以后,我在MSN上遇见楚一,我说:可是他们不能相爱,那幅画成了传世名作,而那份爱却随风飘逝了。    

  是,他们不能相爱。爱的最高境界也许不是两个人常相厮守,如果放手可以让对方幸福,为什么不?    

  后来再碰见楚一,他的签名就改成了: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样玩世不恭的样子,符合楚一的作风,他向来是什么都不在乎的。    

  见了面,我们也只是互相打一声招呼便开始沉默,像这个学校任何两个普通的男女学生一样,认识于一场莫名的舞会,然后又成为两条平行线,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然而,我发现我再也无法一个人去地铁站闲晃,我再也不会一个人走在路上听那首叫做《盛夏光年》的歌。          

▲虹桥▲书吧▲。  

第13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6)         

  SIDE B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天莲生回去后看了那部电影。我们都非常喜欢它。画家和少女,他们不能相爱。她在MSN上对我说话的时候,有着淡淡的忧伤和无奈。    

  有时候,不是不想相爱,而是相爱会给对方带来更多的痛苦和负担,于是只好作罢。    

  有一阵子不想上网,因为怕遇见莲生,不晓得说些什么好。只是觉得心里隐隐作痛,如同当时看那部电影的感觉。    

  后来把签名给改了,源于庄子的一个寓言:水井要干涸,一群鱼儿聚集在一起,相濡以沫。庄子看见了,便说,与其割舍不开坐以待毙,还不如各分东西,相忘于江湖吧。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潇洒得很。哥们儿看到了,说,楚一就是楚一。连感情的事也那么干脆。    

  我一直记得那个画家看少女的眼神,是爱,不能言语的爱,无法表达的爱。不是每份爱情都可以得到祝福的,不是么?他们的爱如同画家的画,被晾在了阁楼的窗户前,接受阳光的照射。等到慢慢风干的时候,那份爱也就结束了。    

  SIDE A    

  我拼命地写东西,一篇接着一篇,编辑觉得意外,最近很空么,灵感很多么?那是一家杂志社,我定期写专栏给她们。有一次,送给楚一一本,我说,上面有我的专栏。他说好,我知道了。然后放在一边,专心打他的电子游戏。    

  他不会看的。只是安慰而已。    

  我写,我喜欢的男子,他和我一样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他喜欢背个大大的包一个人行走于地铁之间,他微笑的时候嘴角上扬,他会给我买漂亮的糖葫芦,那是一串耀眼的珊瑚。     

  我写,我喜欢的男子像极了那个我喜欢的歌手,他们唱歌的时候会汗流浃背,汗从他们两边的鬓角流下来。可是,他的面目苍白,很累。让人心疼。     

  我写,可是那个男子从不知道我喜欢他,他不知道我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喜欢上了他。他总是和我开玩笑说,你一定是爱屋及乌才对我这么友好。    

  不是。我爱你。却没有办法说出口。    

  曾经对失恋的朋友说,遗忘,很简单。睡一觉,吃顿大餐,人生还要继续。其实不然。我再也无法回到那个与世隔绝的状态。如果心里住了一个人,那应该怎么抹去?他早已扎了根开了花,肆无忌惮地生长着,而我却无能为力。    

  楚一还是不断和乐队在外面表演。他在台上越来越疯癫,好像要把自己的力气统统用掉。唱完全场,他站在那里,像是喘不过气来。我就这样在底下看着他,楚一明明晓得我在看他却从不转过身来,为什么?    

  于是,我只好转身走掉。    

  SIDE B    

  去医院检查,听见医生对妈妈讲,还是要小心,他的先天性心脏病再加上后来的哮喘,一定不要让他太累了,药要按时吃,注意身体。          

▲虹桥▲书吧▲BOOK。  

第14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7)         

  我是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掌控的人,又如何给别人幸福?这是命中注定,在劫难逃。    

  手里拿着莲生给我的那本杂志,干净的封面。看见她写的文字泪流满面。对不起,我爱你。只是,也同样没有办法说出口,不可以说出口。    

  不断和乐队出去演出,拼命地吼叫,癫狂性地发作。这样的发泄到头来让我觉得漠然,她给我留言,你的头发长了,该去剪了。还有唱歌的时候不要这个样子,我会很难过。    

  不是没有看见她的背影。转身离去,毅然决然,如此寂寞。    

  常常想真正的爱要怎样才算幸福,是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厮守,还是只让她幸福就好?    

  如果有人可以让她常常微笑;如果有人可以为她买有漂亮外衣的糖果;如果有人可以在她坐地铁的时候提醒她不要迷迷糊糊地坐过站;如果有人情愿帮她提那台很容易弄丢的笔记本电脑……那么也许我就真的可以放心。与其将来让她漫长地等待,不如我用遥望的方式沉默地转身。我如何忍心让她用半生的寂寞来祭奠我短暂的快乐。    

  莲生,你要乖,等毕业了回到上海,你就一定不会再记得北京这该死的夏天了。    

  莲生,这是我的爱,你不必明了也无需知晓。来不及给你的拥抱,下辈子一定会有个华丽的转身,现在,请你把它忘掉。    

  SIDE A    

  大学里的最后一个生日我们站在学校里的老树下。我说,楚一,我要留下来考研。    

  不可以,你一定要回上海,北京不适合你。楚一急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脸红的样子。认真和我较起劲来,很可爱。    

  骗你的,时间早过了,大白痴。    

  他这才舒了口气,对哦,我怎么就没想到!让你趁机戏弄了一番。    

  然后,我们很快毕业。两个小时的飞机,我回到了上海。四年如此之快,光阴似箭。我和北京,和学校说再见,包括楚一。你是我这些岁月的闪光点,从第一眼开始。我知道我爱你,可是却要和你道别了。    

  楚一说,地球是圆的,以后会再见的啊。我知道他是在说假话,他说谎的时候不敢看我,眼睛看着地底下,手插在口袋里。这样的场景,也许有生之年再也不会遇见,宛如做了一场樱花雨般的梦。    

  老歌里唱道,相见不如怀念。    

  我在上海生活安好,继续写我的专栏。我写,这里的夏天有记忆里成片的梧桐树,这里的地铁安稳不会再如北京那边摇晃不堪,这里我可以重新开始……工作优越,还有一个如他所说的男朋友。    

  如果可以我要告诉你,我从来就不曾后悔在那年盛夏的相遇,这是我青春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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