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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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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啵岚严嗖嵫够担植鹆讼洌俪鲇凹肓讼耄盏阶约篴didas的背包,还是随身带过去吧。 
新家比原来那个好了太多,可能是因为处处都显着自己的心思,总而言之,林威对旧家没有半点留恋的投入了新家的怀抱。从林家搬家那天起,北京的“非典”就一天一百多一百多地往上长,“五一”那几天也没能去哪儿玩儿,好久没在户外活动过的林威跟他爸在附近溜达了溜达,没想到中村的路上一不见车二不见人,比原来半夜两三点的路上还冷清呢,有点北欧的感觉了,一望空荡荡的马路上,除了刚抽芽的树,几乎没有活口儿。新红楼区里绿化的还不错,所以林威一周里也下来了两三次,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但,多半还是想,若能碰巧看见于闽…… 

林威是个怕寂寞的人,在家二十多天,每天不是听广播就是听音乐,CRI music 总是放林志炫的采访记录和他新专辑里的歌,由于于闽的缘故,林威也很喜欢他,到了后来,干脆变成天天听广播。有首歌,总放,林威却记不注名儿,但每每最后那句:爱情,多残酷的美丽,总是激的他一身鸡皮疙瘩。想着,于闽也是,是为两个人好,灌了一口鲜橙多,自从那次分开后,林威就爱上了鲜橙多。从当时那瓶拧开盖儿的鲜橙多,林威就看得出来,于闽不是不爱他,而是这个社会,现实的社会逼他做的这个决断。他怕自己受不了现实的压力,然而他却没问过自己,只要能和他在一起,什么罪自己也愿意受啊!但是现在,却连个受罪的机会都没有。 
“五一”过了,林威的烧也因为喝了几付中药终于退了,他爸他妈也总算放了心。过了以后,他爸说吓得他天天寒毛都竖着,林威问怕什么,我从头到尾都没担心过是“非典”。我只是担心是别的,万一再害了你们和于闽。林威偷偷在心里加了这后一句,然而,叹了口气,幸亏不是啊! 
学校已经封校了,像林威这种在家的,也只能在家待着了,各种目标仿佛都离他太远,因此也不想够,干脆就浑浑噩噩的混日子,天天泡在电脑上一遍一遍的看《北京故事》和《蓝宇》。直到有一天惊觉自己脑中已经全被同性恋占满了,好像很难在容下别的感情了,才有些担心自己,心中的一点惶恐也瞬间变大,他好像有点不受控制的在网上搜言情小说,大概是想让自己心安点儿吧。本来原以为自己只是爱上了于闽,如果自己是真真正正的同性恋?林威从没想过。 
没有找那些名字很诗意的网站,林威很刻意的找了个中性的、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名字——晋江文学城进去,也认真的看了看男女的言情小说,写的都很烂,很难有一个故事可以让他从头看到尾的,也完全没有被感动的迹象。无聊的言情小说不能感动他,弄得他也烦躁,把网站上每个能点开的页面都胡点了一通,看到还有个BL区,有些好笑的打开,心里仿佛还存这些不屑,置顶的是一张耽美网址大全,只是随手粘了一个域名到地址栏,没等页面显示完全,就点了“进入”,漫不经心的点了同人小说推荐里的文章,本不抱任何希望,但看到滚动条缩成那么小,才觉得作者还行,不像言情小说那种糊弄人的,也就随手另存了。 
本来也只是无聊的,但又突然想起可以看看侦探小说,自己小时候最爱看了,当然于闽也是。狠狠的晃了晃脑袋,想把那个讨人厌的名字甩出去,不想。虽然以前没看过长篇的侦探小说,也好些年没看,却仍然很痴迷,被他爸他妈妈了好几遍,也没能离开电脑。最终迫使他下楼的原因是鲜橙多喝完了,要再去买一箱。一个人推着车,驮着一箱鲜艳的橙色,有些心不在焉的,却又一下子又想到了那个,于闽最喜欢的荷兰队,那个曾经掀起橙色风暴的“全功全守”球队。幽幽的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他搬家了没有。 
再开电脑时,找侦探小说看,发现了混在里面的《十年》,当侦探小说打开的,发现不是,才想起来是那天在无聊时下的,干脆也就看看。书是从高中时候写起的。文字叙述很好,引着他一直往下看,也不住得一阵一阵的起鸡皮疙瘩。事情虽然不美,都现实的可怕,却深深的触动了林威的心,无数次的骂李唯森那个混蛋,也跟着高郁一起忍受折磨,搞得他一头栽到小说了出不来,从早上到下午五点前,总算看完了,心里也难受得像是塞了两斤棉花,不是那种剧痛,却堵得难受,想张嘴大叫,发泄,却没有任何声音。软软的棉花就那么生堵着他,悲伤中,却又甜蜜的想起于闽为自己造的那个象牙塔,缓缓的又仿佛感到那个夜里,星探找于闽他们被拒绝的那个夜里,于闽重重的胡撸了自己的脑袋,问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怎么的。 
呆呆的坐在椅子上,无意识的盯着那闪烁的荧光屏,背景的白色刺的他眼睛疼,闪了一下,而那魔光仍然笼罩着这渐渐暗下来的小屋。突然霍的站起来,椅子也仿佛觉到了危险,自动的滑开了,狠狠的扫过周围的东西,一把抄过杯子,举起来,想砸,一阵悲痛涌上,却又颓然的放下,忍住了。重新坐下,安稳了好多,却也静的诡异,细细的看手中的马克杯,很简单的一行字,红色的,I LOVE YOU。想着当时在超市,闹着让于闽买给他,有想着“心窝”里的那个,杯子上噘着嘴生气的小孩儿,和高露洁超感白的牙膏,手指清楚那行普通的红字,是凸起的,一行红字,多少感情寄托在里面。屈起指头轻轻的抠,想抠掉,但它却像生根一样,顽固的待在上面,就像这段记忆,永久烙在他心里,难以擦去。 
从那次又遇到他,在冬天,到这个冬天,到春天,两年又四个月而已,在自己二十年的生命中,只是个十分之一,却好像掏空了自己所有的情感。垂着眼,眯眯的斜扫过桌上那沓A4纸,锐利的纸边会割伤手指,倏的一下,所有神经元都集中在那个细小的伤口上,引了全部的注意力,而心,也被这么倏的划了一下,破了皮,渗着血,隐隐的痛,也全力的痛,有时也竟会想拿出来吹吹,吹吹就不疼了,然而在直视那细小的伤口时,却又忍不住颤抖,手里捧着心却想松手,摔碎了的了。 
天色一点一点沉下来,恍恍惚惚,从迷离的思绪中抽出,却又遇到了墙上那“皇蝶”的标本,那年怀柔买的呢,于闽坚持买了个最大的给他,绚烂的翅膀,硕大的蝴蝶,让一般的菜粉蝶一边流口水羡慕去吧,想想当时,自己想的是什么,是让别人一边羡慕去吧。现在呢,自己也该羡慕别人了吧。 
想自己小时候,和于闽逮了那么多蝴蝶蜻蜓,捏在手里久了,放了也飞不起来,因为他的翅膀竟被汗湿了,或是捏折了,想飞也飞不动了。自己又何尝不是,沉到了这粘稠的爱里,想飞,却不能飞,命,已经把他带住了,折在这个孩子手里,这个曾经教他抓蜻蜓的孩子手里。是的,他轻轻的靠近,在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就抓住了他的翅膀,再也飞不动了,折了翅儿,却扑腾着,想让这孩子继续捉着他,安于他手指间的潮湿和温度,祈求一点怜悯的目光,拾起他,然而,却不能够。 
狂乱的翻出手机,一条短信一条短信的翻,直到又看到“真的”那两个字,才又颓然的歪在椅子里。斜枕着椅背儿,一屡暗淡的夕阳射在他的镜片上,又折回,那蜻蜓死的时候,双眼也是无神的,原本看上去让人眩晕的复眼也不再闪烁灵动的色彩。“没有它生活的环境,它就会死去。”妈妈那句无所谓的话在他耳边嗡嗡的回响,震得他头疼。缓缓抬起手,屈起手指,用关节紧紧的顶着抽痛的太阳穴,“这便是我的一生吗?”林威悲哀的自问,“不,我爱爸爸,我爱妈妈,可是,我的家,却就在‘心窝’里。” 



昨年31 

六月中,虽然没有常常出门,养了一身白白的皮肤,但与这几个月急剧减轻的体重相结合,却总给人一种病态的感觉,林威却也不当回事儿,照旧穿着T…shirt和短裤出门晃,他妈总担心他身体,仿佛觉得一离开家他就又会晕倒似的,所以他挑了工作日的大中午出来,艳阳四射,照在地砖上都反射极大的热量和耀眼的光芒。一条条蜿蜒流下的汗迹挂在细长的脖子上,林威一个人在烈日下享受阳光,期待能照得他暖和起来。 
早就看见他了,但没叫,于闽缓缓的移到树影里,眯着眼睛望外看,又瘦了,细细的小腿反着瓷白色的光,仍然是白色的T…shirt。他属于那种浅色系的暖色,应该沐浴在阳光下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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