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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锦年
文/微酸袅袅
很多很多年后,当我一个人坐在鼓浪屿上一家纯白色的咖啡小馆里,赤脚蜷腿坐在有柔软靠垫的大藤椅,南方清澈的阳光透过彩条的篷子细细碎碎的落在我的头发上,睫毛上,嘴唇上,肩膀上,手腕上,耳边是宁静深沉的海浪声,哗啦啦,哗啦啦——有那么一瞬间,只一瞬间,我好像忽然又回到了很多很多年前,无数的画面从我眼前翻飞而过。
我忽然发现原来我还是会难过的。眼泪像放在面前的木桌子上装了冰水的玻璃杯子一样,一颗接一颗的冒出来。滑下来,继续冒出来。
我坐的这家咖啡小馆叫“时光纪”,开在僻静的角落,即使在旅游旺季也生意平平。可是我喜欢它的寂静。特别是这一刻,整个世界好像都突然间安静下来,只有海浪声,还有扎在柱子上的酒瓶在风里碰撞发出叮叮当当清脆的声音。
“时光纪”的店主是个叫小见的年轻女孩子,她长得极像我记忆中的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有和她一样的瘦削高挑的个头,一样干净白皙的瓜子脸,一样光洁的额头和明亮眼神,一样的略薄嘴角微翘的嘴唇。只是那个女孩喜欢清爽的短发,而小见留着一头长卷发,平日工作的时候喜欢用一根银簪子松松的挽在脑后。
现在是2008年的春天,我刚完成一部小说,再次背上行囊一个人出走,目的地,是四月的鼓浪屿。
因为没有任何计划亦没有熟人,初到的第一天,我背着背包在鼓浪屿上游荡。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在一个僻静的角落,一个能看得到海的拐角,我看到这家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咖啡小馆。
它叫“时光纪”。它的店主叫小见。
当时小见正在很费力的把刚运来的咖啡豆、啤酒之类的货物搬进店里去。她回过头来的时候看到望着店招牌发呆的我,她冲我笑了一下。我怔怔的望着她,然后眼睛倏的睁大,可是在看到她完整饱满的耳垂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
我在“时光纪”住了下来。长得和我记忆中的一个女孩子极像的女店主叫小见。二十五岁。北京人。学国际贸易。工作两年,存了一点钱,然后就毅然决然的辞掉工作来到梦想之地开了一家没什么生意的咖啡馆。
小见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躺在她铺了厚垫子的房间里,咔嚓咔嚓大口咬着薯片,碎片落了满身满地。
薯片碎裂的声音可真欢快啊,可是我的眼神却游移起来。
我在想,如果当初我们不要那么执拗的话,如果当初我们对梦想宽容的话,如果当初我们不那么坚持的话,那么现在的我们,是不是会一直还在一起?一直有,像现在,或者比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更以前的以前——这样宁静的姿态?
小见笑着看我,她说你到底有多老呢?很久很久很久以前——那么多个很久,怕是要一直追溯到你还在呀呀学语的时候吧。
我呵呵的傻笑,薯片差点卡破我的喉咙。我看向小见钉在柱子上的老式日历——今天是2008年4月17日。我扳着指头算了算,发现其实所有的所有,从我开始有完整记忆的起点算起,其实也不过过去了七年。
七年时间,包括了所有我的少年我的青春我的微笑我的泪水我的梦想,我所有的朋友好像都遗留在了那七年时光里。我长大了,可是他们却好像永远的留在了原地,永远不会长大,笑起来的时候永远是我第一次见他们时的模样。
南风低低的吟唱,旧的唱片机在咿咿呀呀的唱《小城故事》。
我和小见都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
我们常常会这样。我想小见一定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所以我们才会有一样的毛病,会迷失在时光的岔道里,一下子晃了神。不过,关于小见的事情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而现在我要讲的是,属于我的故事。
我叫骆撩撩,骆驼的“骆”,美人撩乱的“撩”。
2008年春天我在陌生的鼓浪屿,迎接我生命中的第21个生日。
我的七年,是从七年之前我的第十四个生日开始的。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双面性格得厉害的小丫头。左眼哭泣右眼强笑,一面自卑害怕的渴望得到庇护,一面勇敢固执的拒绝所有靠近。而我的邻居,少年顾白,是我唯一愿意靠近,或者说,唯一靠近我温暖我给我关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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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半夏锦年(2)
我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四壁冰凉的家里只有一个常年不归家,归家的时候不是烂醉就是找我麻烦扯着我的头发打骂我的爸爸——所以平日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他不要回家,能躲着他就躲着他。只有等家里的钱全部用光的时候我才不得不面对他。
我常常怀疑我不是我爸爸生的。也许是他从路边捡来的。不然为什么谁都有妈妈,可是我没有呢?
虽然爸爸说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可是,那也许是他骗我的。因为那时的我怎么都没有办法想象,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女人愿意为我爸爸这样的男人生孩子。
在十四岁的骆撩撩眼里,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爸爸更糟糕的男人了。
我怕他惧他恨他 ,可是又不得不清醒的认识到,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他给我吃给我住给我穿,也给我辱骂和殴打。他不只一次喝的醉醺醺的抓着我的头发问我:“你是哪里来的呢?你是哪里来的呢?。。。。。。”
我这么知道我是哪里来的呢?
小的时候他打我,我痛,就大声的哭喊大声的讨饶,但是自懂事起,他每每打我的时候我就再也不发出任何声音了。咬住嘴唇,忍着,不哭泣不讨饶。他常常打着打着就昏睡过去,像一滩烂泥一样。
所以,每一年的5月9日,我过生日的这一天,我都不会傻到奢望回家的时候会看到桌子上放着一个插着蜡烛的生日蛋糕。如果想吃生日蛋糕的话,那么就只能自己去买。
2001年5月9日,我在学校里打扫卫生的时候捡到十块钱——其实我知道那十块钱的主人是谁的,因为我是看着那张钱怎么从她主人的口袋里飘出来落在地上,又是怎么被我佯装无意的扫进垃圾畚斗里,然后捡起来飞快的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我认识那个女生,她叫林素,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也许现在的我会捡了巨款都不动心思的交给警察叔叔,可是你最好别指望十四岁那年的骆撩撩会拾金不昧,更别指望我会拿着那十块钱陷入天人交战的挣扎,内疚——如果你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长年饱受暴力,饥饿是家常便饭的话,那么所有所谓的自尊自爱诚实之类的美好品德,那都几乎等于狗屁。
我承认我骆撩撩从来就不是好孩子,天性里有“恶”的部分。所以我毫无罪恶感的用那十块钱买了个小小的生日蛋糕,自己给自己庆祝生日。
我挑了一个奶油上面有草莓的,然后小心翼翼的提着蛋糕在家附近的一条小街旁,蜷着膝盖坐在路边。
我望着眼前插着一支蜡烛的蛋糕,犹豫着要怎么抓住这一年一次的机会许个贪心的愿望,以保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彻底告别霉运过上吃香喝辣的好日子。可是还没等我想好是要变得更美丽妖娆祸害人间还是财运亨通买彩票中五百万的时候,一阵大风吹来,不只吹灭了我的蜡烛,还扬起一阵风沙迷了我的眼睛。等我泪眼滂沱的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的生日蛋糕已经像一张长了麻子的脸一样惨不忍睹了。我本来是想哭的,随便抓一把草或者抱一棵大树哭一哭,随便哭一哭就好。可是我一抬眼就看到了顾白,他坐在他的山地车上,对我露出一如既往的温暖笑容。
顾白,就是我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唯一一个靠近我温暖我,给我关怀的人。
沙子落在眼睛里可真疼啊,再加上到嘴的蛋糕就这么没了,我当时真的很想哭。可是顾白眼里的骆撩撩一直是坚强不屈的女超人,她威猛她强悍她厚脸皮她不知羞,她怎么会哭呢?所以我只好一面念叨着“风好大呀风好大呀”,一面爬上了顾白的山地车,然后像树袋熊一样死死抱住他的腰,像条美女蛇一样紧紧缠住他不放。
顾白有点无奈地说:“骆撩撩,你这个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