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真恨不得插翅飞了去,兴冲冲地赶到稷下酒馆,找到他们的房间,看到了沫儿,我就跑进去,抱住沫儿说,对不起,是我不好,对不起。不过,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保证。我给你一个承诺。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有种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楚。
怎么沫儿冷冷的,也许是生我的气了。我很懊恼,说,是我太糊涂,我无可辩驳,可是,你怎么样才能不要生气了呢?
突然,背上一阵剧痛,是被周自恒打了一拳,我被打在地上,他正打在以前子番刺的刀伤那里,旧伤新痛,火辣辣地疼,疼得眼泪直流,我控制不住。不过我硬是站了起来,决不能让周自恒看到我的软弱,那更成了他的笑柄他耀武扬威的资本了。而沫儿,我没办法,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坚强,她都知道,一直以来,她都能看穿我的心。
第二十届的教师节。我们班级被拉去集体朗诵,真纳闷怎么会轮到如此如此光荣的一个任务。叫我去朗诵实在是──四个字──太恐怖了。不过很无奈,不去也得去,去也得去。自修课排朗诵比上物理课还要叫苦连天。其实这总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只是我实在不喜欢上台,从小就弹琴,表演的历史悠久,什么电视台大剧院国际会议中心的后台我都可以画地形图了,可是每次上台还是要紧张老半天。看看周围的同学,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样子,想起一次表演合唱后别班同学跟我说的,你们班级别人的脸都是白的就你一个是红的,而且特别红,一眼就认出来。
这种上台练胆子的锻炼机会,我还是少遇见一些吧。我固然知道需要这种能力,还是很不情愿。
我说,你干什么啊?莫名其妙地打人。刚才沫儿没有问你吗?什么叫挑拨离间。你没有告诉他吗?周自恒得意洋洋地露出微笑,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果然,他说,是啊,不错,她问了,我也老老实实地告诉了她一切。可是,结局和你想的恰恰相反。沫儿她被我感动了,我如此用心良苦,她说,如果你有我的一半她也就满足了。可是你看看你自己平日里都干了些什么,从来不尽什么责任甚至连安全感都给不了她。现在沫儿她跟我了,你一个人寻找你的疯梦去吧,后会有期哦,好兄弟。我搞不懂是怎么回事,我转头去看沫儿,问她,这是怎么了?沫儿的眼光冷冰冰的,她说,难道自恒哥哥还没有说清楚吗?那么请他再说一遍给你听啊,如果你想听我亲口说,也没问题。你别不死心了,有点儿自知之明吧。我不相信,这不可能,我绝望地叫着她的名字,沫儿,沫儿,你不要这样,你生气的话打我骂我都可以,不要这样好不好?沫儿说,陈诺同学,你很烦,从今以后,我们两个没什么关系了,你最好搞清楚一点。好聚好散,你走吧。我说,好吧,我走,一个人去寻梦,再见。不对,最好不要再见了。
我鬼一样地飘出这个地方,这里──稷下酒馆,真是一个伤心地。难怪第一眼看到它就没什么好感。我要走,尽快离开这里,过一个人浪迹天涯的日子,就像古时的侠客,义士,说客。重新开始,重新开始我的生活。哈哈,真荒唐。不过,没关系,我会过得比你们好,我要让你们看到,我的感觉没有错,我找到我的梦了,而且我沉浸在迷梦里过神仙一样的生活。我能超越时空,去古时候大仁大义的世界……唉,自欺欺人的诺儿啊,你没有了沫儿,就是一个失魂落魄的鬼,或者,干脆是行尸走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决定到@三西@去,去看看长平之战的古战场──那个白起活埋了40万赵军的战役。不知怎的想像起那个画面就会想起诺儿的爹,辇下风光,山中岁月,海上心情。现在一个人了,我必须把脑子填得满满的,不然就会想起沫儿,想起周自恒,想着他们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在干什么,想着但愿他是真的比我还要爱她。只要他不存恶意,不要得手之后就弃如敝屣,不要是个虚情假意的浪公子。如果他说的真的对,我根本就不会照顾人,根本就不会尽责任,根本就给不了沫儿安全感,如果他能,这一切他都做得到,那么好,我让他。记得有这样一首小诗,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我怕说了我会死。我不怕死,我怕我死了,没有人像我这样爱你。如果周自恒他能达到这样的境界,我会祝福他们。
唉,想好了不许想他们两个的,我要快乐,要比他们快乐。何况,我自己还有要做的事情。
上了火车,已经是晚上了。我买了几瓶酒带在书包里,拿出来喝,突然又很想唱歌。
黑漆漆的车窗外
路灯站立得那么苍白
晚归的人无法忘怀
夜的召唤
黑漆漆的车窗里面
我猜想你至少说声goodbye
我暗自埋怨无法忘怀
你的离开
颠簸的车上
渐行渐远是昨天的色彩
我只要再多想你一点
眼泪就要不听使唤
凝结的夜雾会不会浸湿了你的衣摆
我挂心着你却不懂你说的话
好聚好散
你说爱伤怀
爱太无奈
没有爱我又怎么会在这里徘徊
……
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我对自己说,诺儿,你不要这样,振作,坚强。
睡一会儿吧。
17
骷髅山、杀谷、哭头、省冤谷。这些名字真让我震撼,是啊,40万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啊,也许听的人很麻木,仅仅存着一个人多的概念。可是我能感觉得到那种场面,诺儿附于它在我的意念里,我能理解诺儿的爹娘为什么会死,看上去事不关己,可是真正地身在其中了,就难以推卸地陷进去,无法自拔。长平战骨烟尘飘,岁月遗戈金不销。野人耕地初拾得,土花渍出珊瑚色。而当初的这里呢,白骨高于太行雪,血腥并作丹流紫。
我混在一个旅游团里,听导游的讲解,说村中有条小河,清流经年不断,村里人一直取河水制作豆腐。随便走进一家会制作豆腐的农户,主人都会告诉你:这里的豆腐叫烧豆腐,与其它地方的豆腐不同。因豆腐为白色,百姓便比之为杀人魔王白起,而制作烧豆腐也就等于烧烤白起肉了;豆腐用炉火烤得焦黄,吃时配上蒜泥,说是白起脑,意在让后人世世代代咀嚼白起的肉和脑,以泄心头之恨。
白起。我突然想到诺儿对他的称呼,白伯伯?如果说诺儿后来真的去了秦国行刺,那么应该是同朝为官啊,怎么会是白伯伯呢。啊,对了,我想起来了,还有他爹,他爹不是一个奇人么,让我好好想一想。
学校要争创文明单位示范性单位,苦了我们。每节体育课练习走队形出场进场出场进场向后转向右转。广播操,一个拍子的动作举五分钟,长期下来,我已经练就了一边举着手一边睡觉的好习惯,并且听到上面说“手放下”就会醒。学校还专从外校聘请了一位资深体育老师。这位老师经常富有激情地说:“手要像棒子一样。”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用“像棒子一样”作为这名体育老师的代名词。
本来去年我们也练,因为是刚进这个学校的新生。而今年满心的幸灾乐祸想着可以看他们练这些东西了,不想自己运气不好,到了我们又要争铜牌子,体育课也渐渐比物理课更讨厌。
心里气不过,没处发,写下来出出气。
※※※
那天里正来过了以后,爹娘带着诺儿连夜坐马车到了秦国,爹找到一位故人,他们一家暂住在他的家里。听爹说,那位伯伯叫白起。他不在家,诺儿没见过他,只听人家说他长得高高大大,眉宇之间透着威严,让人看到就为之一震。在白伯伯家里住的那一段日子,吃饱喝足样样不愁,那便是富贵人家吧,还是秦国比赵国富裕呢?这个问题诺儿也问过爹,他说,不,赵国现在仍然比秦国富裕,但是秦国终究会一统天下,这一天一定会来,只是我未必看得到。我要做的只能是在我的有生之年为国尽力而已。诺儿觉得很深奥,不过没有再问下去,因为爹就是这样一个难懂的人,从他记事起就一直如此。常常一个人吟诵一些诗句,做一些感叹,这些诺儿都听不懂。还有比如明明赵国比秦国富裕,爹明明有那么有钱的朋友,可是自己还住在茅草屋里。诺儿想等自己长大了也许就会懂。因为娘在他很小的时候对他说过,你爹是一个伟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