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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木·12月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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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非凡才是你对的药。”   

  “你要说什么?”   

  “我想说,我知道非凡在哪里。”   

  拥挤的火车站,人人都在说离别。   

  林志颖将赵意中送上一列A310的火车。他替她放好行李,递给她一罐芬达,然后轻声说:“意中。走好。”   

  赵意中点点头,汗水濡湿的额发贴着额头,那双被发挡住的眼睛有热烈的光芒。扬非凡,这三个字在心里埋了多久多深。   

  在火车站台上,林志颖对着她挥手告别,鸣笛声起的时候,他突然大声地叫着:“记得我,意中,我亦可以许你一个天堂。”那声音被淹没在嘈杂的声音中,如脱水的鱼。   

  赵意中迷惑地回头,大声问他刚说了什么。   

  林志颖微笑地看着她,若非距离太远,赵意中该是看得到他眼里闪烁的泪光的。   

  久久的,赵意中走了,但林志颖还留着,一直都这样,她走他留,然后越来越远,拉出生命里不可追逐不可靠近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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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许一个天堂(8)         

  是简单古朴的小镇。赵意中到的时候天空还是凉意渐浓的青色,远处的霞光朦胧。她提着大包的行李,问旁边吊嗓子的红襟大妈青学路在哪。大妈指了方向,是极其曲折的一条道路。左拐右拐,赵意中越是靠近,越是有按捺不住的慌乱。   

  “请问这里有个叫扬非凡的男生么?”   

  “没有。”   

  “扬非凡。他姓扬。”她急了。   

  “没有。”   

  “怎么可能?”   

  “难不成我给你变出一个啊。别妨碍我做生意。”   

  赵意中被固执的老汉推到一边,她怔怔地坐在青石台阶上,露水跑入她的眼睛里,清澈见底。   

  单车的铃声响起。   

  一个人走到她面前,递给她一张面巾,然后直接走进旁边的铺子,说:“大伯。我给你买新鲜的鱼回来了。”   

  “哦。是中恩啊。快些进来。”   

  赵意中的耳朵灵敏一朵,她错愕地抬头,就看见扬非凡熟悉的侧影,她说过,两条长长的蜈蚣是他的眉毛,跋扈却又带着致命的毒,好看得专门勾引高中少女;两颗蝉壳就是他的眼睛,带点星星样的金色……摆来摆去中药材大观图就拼出了一个扬非凡,是一剂良药,专治少女赵意中的少女病。这副药一直没变过。   

  她冲过去,抓住他冰凉的手,突然一笑,凄然又开心。“扬非凡。就算你改名成扬低调我也还是找得到你。”   

  扬非凡缓慢地抽出自己的手。“意中。我不认识你。”他蹲下身,捡起地上痛苦喘息的鱼,递给愣在一旁的固执老汉,开始教老汉的孙女英语发音。   

  赵意中感觉冰冷,她像一个局外人,一直都像一个局外人,在扬非凡身边徘徊。他有一个天堂,但不为她开门。   

  但,那并不代表一切。她茫然地想,她要做什么,买火车票回学校,跟老师解释为什么要逃课。对的。只是遗失一座天堂,没什么大不了。她站在异乡的小镇,说还有自己。可是她蹲下去,默默地抹眼泪,不敢嚎啕大哭。   

  好久好久,她站起来,疲惫地提起沉重的行李时,看到了林志颖。   

  他气喘吁吁,抢过她的行李背在他的身上,一只手着急地抹去她的泪水。“意中。我跟过来了……我……不放心你……你找到他了么?你要跟他走了么?”他没有说,他在她离开的那一刻有多惶恐,所有送行的人都走了,他逆流追逐着她离去的方向,眼睛生汗,他如此恐惧她将离开他。他向售票员咆哮着买下一班最快的列车,他在列车上忧心忡忡,望眼欲穿,虽然这看上去多可笑。他什么都说不下去了,只能抱住她。“意中。”他看见了她眼里陨灭的光,“对不起。我爱你。”   

  她被他抱得太紧。“你是不是太蠢了?”她笑着骂,泪水更多。   

  透过林志颖的发梢赵意中看到零零碎碎的天空,那里天使歌唱,豁然开了一扇天堂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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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鸳鸯错,杜子归(1)         

  鸳鸯错,杜子归   

  文/凌霜降   

  楔子   

  她九岁那年十二月初六,大雪。   

  那男孩子,约是个饿晕了的小乞儿,破薄的衣裳,缩成一团在杜宅大门外,冻得晕了过去。她是淘气的小姐,着了暧厚的绸缎面棉衣,围了纯白色狐毛围巾。她嫌自己的穿得太厚了。穿得太厚,打雪仗时就会累手累脚。她不想输给别人。谁也不想。她脱下棉衣扔给那个冻晕的小乞儿:给你。别死在我家门口。   

  她跑到街上,整整打了一个下午的雪仗。有三个伙伴被她又快又狠的大雪球打中,红肿着脸,哭着找娘去了。她满头的汗水,跑回家。见那个小乞儿穿着她的红棉衣仍然坐在她家大门外,她忽然气愤了,跑过去说:把棉衣还我!   

  那件送了出去,又硬要回来的棉衣,她让丫头烧了。她不穿别人穿过的衣服,但是,即便是她不要的,她也不会给别人。   

  就是这么样的性子,她长得极美。美得凌厉。   

  她是全京城第一富户杜大富的独生女儿杜鹃,艳丽而霸道。   

  一   

  唐时长安城,繁华似锦的长安城。   

  那日,春光无限好。她与几个公子小姐,正在打马球。她生于前所未有的朝代,在这个时代,女子是可以有自己的社交活动的。甚至,她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男子。她有这样的资格与条件,在这京城里,她是最美丽的闺中女子。同样,她的聪明让男子不敢忽视。   

  她又赢了。策马而过,远远就把马球杆丢给他:杜子归,去天一楼。   

  他默默地替她收好工具,上了马,跟着她去了天一楼。   

  天一楼,有最艳丽的歌舞,有最昂贵的好酒,有最昂贵的美食,当然,也因此有了京城里最美丽的杜鹃小姐作为常客。   

  她喝多了,芙蓉面上香腮微红,极美。由他扶着,回家去。已是黄昏,杜夫人站在绣楼下的幕色里,看新旧这个任性的美丽张扬的女儿由男保镖扶着进门,她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这个女儿,明明是她亲生,却与她生疏。也奇怪了,在她出生之前,她明明感觉自己怀的是儿子,为何生出来的,却是这样一个女儿呢?   

  娘,我已回来。你去休息吧。醉着的杜鹃这样说。   

  夫人。杜子归只说了两个字,声音里却明显比她的女儿有感情。   

  二   

  深夜,他提了一壶酒,跃上了杜家最高的绣楼,坐在清凉的瓦片上一点一点地喝。   

  这是富可敌国的杜大富的宝贝女儿的绣楼。他常常这样在冰凉的瓦片上独酌到天明。他叫杜子归,是杜鹃小姐的佣人。   

  从前,他是个卖艺的少年。骑着骏马经过的杜鹃小姐看中了身手灵巧的他:喂,你以后跟着我好不好?她那样美,艳丽得不可逼视。他停下动作,低下头红着脸不敢看她。她却不管他答应不答应,接着说:走吧,今天正好陪我去打猎。他不由自主地拿着自己廉价的谋生工具,叮叮当当地跟在她的马后跑。大街上,她忽然勒停马,在骏马的嘶鸣中把他当宝贝带着的工具一一丢弃:你已跟了我,还要这些破烂作甚?   

  自此,他丢弃了他曾以为是生命中最宝贝的东西,空手跟着她,任由她呼来喝去。他想,他是心甘情愿的。   

  春夜,微寒。他手里那壶暧酒,也越喝,越寒。   

  三   

  她的艳丽,终于招惹了天下最有权势的男人。   

  猎场,她活捉了天子追逐的鹿。   

  戎装的天子见了她,那双阅尽了三千佳丽的眼睛仍然为她光彩夺目的艳丽所折服。或者更多的,他爱上了她手刃活鹿的英姿。又或者说,是一股狠劲儿。天子于是要赏她锦锻珠宝。她笑着拒绝天子:圣上不如赏我一支箭。天下竟敢有这样的女子,在天威面前不惶恐之余,还有着霸道的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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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鸳鸯错,杜子归(2)         

  天子连说三声好。他听得暗暗心惊。她自在地领过天子赏的御箭,回头对他说:杜子归。我们回家。   

  他如往常跟在她的身后离开。但今天,他感觉背上那道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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