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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懂你,明明喜欢的,偏要赶她走,明明不喜欢的,偏要凑在一起。”
“你到底想说什么?”
“阿颖,我当你是朋友才劝告你一句。”韩音妍收敛了笑容,“这个世界上,金银珠宝都难买到真爱。你真舍得放弃她?”
莫颖看着羽西没喝完的半杯果汁半晌没有出声。最后他掏出钱放在吧台上,说,“你懂什么。”
韩音妍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恍惚想起他们初识那天,夕阳西下,他的背影也是这样孑然桀骜。
她被几个道上混的朋友逼到校园堆放钢筋材料的仓库旁,那里极少有人经过,他们不打算放过她。
“你只要乖乖地协助我们演一出被绑架的戏,让你那富翁老爸掏点钱花花,音妍,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该知道吧?”
她的脊背靠在横放着的冰冷的钢筋上,笑容是不屑的,“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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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比星星还近,比天蓝色的彼岸还远(8)
对方左手拿着刚刚抢来的手机,右手亮出一把匕首,“你给老子好好想清楚!难道你想脸上划条疤吗?”
音妍的头皮一阵发麻。她知道惹火他们,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这时一个勤工俭学的学生拿着铲子和扫帚走过来。他注意到他们,淡淡地扫一眼。
那学生漠不关心地走了。
“别指望有人来救你了!”老大不耐烦地说,“你考虑好没?!”
音妍急中生智采用缓兵之策,“那,你们要多少?”
对方说得轻描淡写:“不多,十万。”
“十万?!你还不如去抢劫了!”
冰凉的匕首贴近她的腹部,她全身陡然僵直,只得投降,“好,十万就十万!但你要等我几分钟,我得酝酿一下说词。”
天哪!她真希望自己没有看走眼,刚才那个学生悄悄冲她眨了一下眼,但愿他不是跟她开玩笑。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对方终于等得不耐,按照她手机上的名片拨通她爸爸的电话,递到她耳边。
“音妍?怎么了?”
“哦,没什么爸爸,我……我今天会晚点回家!”她说完死死咬着下唇。对方啪的一声关了手机,“你当真找死是不是?!”
她吓得紧紧闭上眼,恐惧和颤栗自心底如湖里的涟漪一样迅速扩大。但是等了良久都没有任何尖利的东西刺来的触觉,她睁开眼,一个高高的男生一拳将对方打倒在地。随后赶来的民警迅速将其他成员抓获,押送上车。
“谢谢你!我以为自己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呢。”她感激不尽,发现他下巴被划了一道口子,鲜红的血触目惊心地渗出。
“喂,你受伤了!”
“我知道。”他留给她一个清冷桀骜的背影。
莫颖去医务室包扎,半个月后取下纱布,伤口虽已愈合,却留下淡淡的伤痕。
就这样和这个摄影班传言被称为北极冰山的男生成为朋友。日渐默契。她曾经问他为什么从来不好奇她的过去,他淡淡地笑,我又为什么要知道?
她很庆幸老天让她在校园时光的最后一年里还能遇到一个如此知性的朋友。一辈子的那种。
职高毕业后,学酒店管理的她晃荡了无数个酒吧咖啡厅,她热衷上看形形色色的情侣或单身贵族们各色表情姿态,流连忘返。莫颖则进了一家传媒文化公司,终日忙碌,闲暇之余会约她出来小小畅谈。
她曾经以为他是喜欢她的,但是每每提此,他都绕开话题,渐渐发现,他心底挥之不去的,是另一个人的影子。
就是今天见到的,那个叫羽西的女孩吧。她随意调了一杯浅柠色的鸡尾酒,放大块的冰,在拉丁蓝调中自斟自饮。
呵。莫颖见到她,完全变得不像平日的他那样冷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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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错过的究竟回来回不来(1)
错过的究竟回来回不来
文/微凉
一.
就像是今天,很容易就想起林思南。
清晨太阳升起的太早,五六点钟就蒙蒙亮。宿舍窗台停着一排小鸟,唧唧喳喳叫个不停。这样明媚的清晨,思南会提着早饭在楼下喊我,“多尔——多尔——”短短长长。
而我通常做的是推开窗户,冲着晨雾里的男孩大喊一声,“喊什么喊,烦死了!”然后“砰”地阖上窗户,翻个身,又大睡起来。
同屋的女孩都不知道为什么林思南会喜欢我,她们觉得这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应该喜欢的是温柔娴静、美丽多情的姑娘,就像她们其中的谁。在这样的思维作祟下,她们合起伙来讨厌我。
她们故意不告诉我上课时间的改动,好看我迟到后的笑话;她们偷偷用光水壶里所有的水,然后幸灾乐祸的看我裹着一脸灰尘去睡觉;她们还在晾衣服的时候,把红色的运动服紧紧的贴在我白色的棉布裙旁,然后指着被染掉的地方对我说,“许多尔,真抱歉……哈哈,再买一条好了!”
我在同屋女孩的嫉妒和排挤中生活,变得性格古怪脾气暴躁。连带着,把所有怒气发在对我俯首帖耳的林思南身上。
就像今天,等我睡的心满意足后,发现床头闹表的时针已经指到八点的位置。而窗外,林思南还傻傻地站着,手里的饭盒看起来像风干的石块,又冰冷又死心眼。
我心里浮上一丝内疚,连忙刷牙洗脸。同屋的女孩在一旁冷嘲热讽,装作聊天的样子,“真不知道那家伙眼睛是瞎了还是怎么着,怎么会看上这样没心没肺的女孩……”
我端着脸盆进来,她们齐刷刷的用眼睛扫我。心底的那点内疚忽然又没了。我转过头大声地说,“可惜连瞎眼的男孩也不会看上你们!真悲哀!”
其中一个站起来,表情凛冽,“许多尔,别以为他会永远的迁就你。没有人可以不求回报的付出。等你失去后,可没有后悔药给你吃!”
我冷哼,“那又怎么样?我从来不会后悔。”
说完,我摔上门就下楼了。
二.
那句话像个箴言。林思南要和我分手。
他把豆浆油条递到我手里,然后说,“刚才我站在这里就在想,最后一次了。多尔,这是最后一次了。2007年3月26号,最后一次给你送早饭,最后一次站在楼下等你,最后一次,我付出我的耐心和时间。2007年3月26号,到此为止。再见了,多尔!”
那一刻,我有点愣。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心里像有什么忽然弥漫过来,像潮水一样淹没我的思想。我的手动不了,我的腿动不了。
那一刻,我只想哭。
哭完了,我才发现,我一个人正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因为是周末,街上人潮涌动,像是都赶在这一刻出来了。他们面色凝重,眼神呆滞,不说话,匆匆的在我身边掠过。太阳白的刺眼,像是置身梦境。
有时候我会忽然有这种感觉——在梦里的感觉。
遇到不好的事情,不开心的事情,便这么想,“是梦吧。一觉醒来后,其实什么都没有改变,也许,我还是个小女孩。那时候,一切都会重头再来……”
我这么想着,昏昏沉沉地推开一扇门。
当时,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走进去。我根本没有心情去逛街。
那扇门灰褐色,门楣雕着花鸟。门牌和别家用金属制成的不一样,是用古旧的木头雕出来,再描上红漆——
22号!
我走了进去。
三.
22号是一家古玩店。卖各种各样的钱币、瓷器,还有钟表。主人是佝偻着背的阴沉男人,看起来一副奸商的模样,可是,心地却不错。
我买了一只闹钟,只收了我很少的钱。男人说,“我的东西只卖给需要它的人,而不是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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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错过的究竟回来回不来(2)
我喜欢这种说法,听起来很温暖有人情味,给我现在这种糟糕的心情一丝安慰。我付了钱,推开门,走了出去。隔了几步,再回头,身后的“22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冷饮店。
我愣了一下,然后想,一定是神情恍惚不知道又走了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