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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妖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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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苦笑道:“不会口语就不能听课吗?”

罗宾笑道:“不是,但课堂上觉得以听课为借口做其他事情。如果你能证明你有听课的资格,你可以坐下,可是你如果没有,那请你出去。”

声音很礼貌,却不乏讽刺。罗宾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语气,完全不把吴明放在眼里。吴明心中疑惑了。没有文化是恐惧的。因为没有文化不知道进退,不知道深浅。中国所谓的礼仪,也是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上。可是面前的罗宾,文化很高,为何流露出的嘴边比市井小民还要不堪。

吴明舍弃太子爷的身份,独自生活,体会了更多常人不知道的艰苦。他明白与人为善的重要性。罗宾针对他,态度转变很快。

吴明叹口气,今天第二次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起来,纯德语的板书。

“大众将维特视为一个和睦婚姻的破坏者,一个反叛者,一个无神论者,他与市民大众的观念完全相悖。他们期待的是“实用的东西”和“娱乐的东西”,而歌德的小说在他们看来并不是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种。他们直接在故事中寻找“实用的东西”,他们希望有一个他们能够认同的人物,并从他的行为中得到学习。”

这是一段《少年维特之烦恼》的评述,吴明用流利的德语写出,在黑板上划出美丽的曲线。他的德语写的比罗宾还要好。

吴明已经习惯众人的惊讶。因为他从来都是博学的。在女皇的压迫下,他不仅学习了英语,德语也不例外。要知道女皇就会六门外语。吴明只学会她的皮毛。不过这点皮毛,在这里足够用了。

吴明丢下粉笔,对罗宾淡淡道:“我现在可以留下来了吗?”

罗宾的脸色与刘慧敏极为相似,阴沉的有些可怕。

罗宾刚要点头,吴明却道:“算了,我还是离开吧。老师,谢谢您的讲课。”

以更深层次的评论,狠狠打击了罗宾的自信。罗宾的自信来源于渊博的知识,吴明在这方面表现出丝毫不许色于他的能力,无疑给他沉重的打击。

班上的女生看向吴明的神色终于发生变化。但是吴明已经无所谓。外人的眼光,他早就看破,唯一遗憾的是丁紫衣的脸色至始至终都没有变化。

当吴明走出教室,下课铃刚好响起。罗宾挥挥手,女生们安静的走出教室。如是往日,不少女生会借机问问题,和罗宾套近乎,但现在没有人上前自讨无趣。

丁紫衣抱着课本,走在回去的路上,路过桃花林时,吴明突然出现在她眼前拦住去路。

丁紫衣脸色依旧冰冷,对于突然出现的吴明,没有任何诧异,看的吴明暗叹果然不是一般人。

“看来你对我的出现不意外?”吴明说道。

“我对任何人的出现都不意外。”丁紫衣淡然道。

吴明苦笑道:“看来你把我和那些人划上等号了。”

丁紫衣道:“无所谓。就算你和别人不一样,都没有区别。追求我的人很多,你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们之间真的不可能吗?”吴明认真道。

丁紫衣笑了,令人周围而的桃花顿时失去了颜色,摇头道:“放弃吧。别浪费你我的时间精力。除了恋爱,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吴明也笑了,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让我别放弃,继续加油。因为我是你唯一令你出现心跳的男生。”

丁紫衣冷笑道:“你太自恋了。”

吴明摇头道:“不是自恋,而是自信。你我都明白,心跳是不会骗人的。你虽然极力掩饰,但依旧逃不过我的感觉。放心,我不会放弃的。我会成为你最后一个追求者,因为你最后是我的女人。”

吴明说完,走到丁紫衣身前,抓住她的手。奇妙的是丁紫衣没有挣脱。

“总有一天我会追到你,等着。”吴明说完,大步流星离开。

第十四章老狐狸

成为最后的追求者,吴明的话是对丁紫衣的宣战,也是对自己的强迫。强迫不一定好,但给了自己目标。

没有目标的人生是可耻的。这是吴明自我定义。哪怕一时半刻没有,他决不允许。他的目标隐藏很深,藏在平淡的外表和认真执着的做事当中。

破旧的自行车,刹车已经有些不灵光,吴明晃悠悠的行在人行道上。沪海交大和外国语学院之间的距离,需要十五分钟。中间有个小公园。复旦大学,沪海交大,外国语学院,三所大学形成三角之势,不过看起来沪海交大和其他两所远远不在一个级别。

两所学校的学生基本上不相往来。复旦大学是不屑,沪海交大是心虚。只是吴明这个怪胎,经常往三所学校跑,汲取着各大高校的养料。他就像一个无底洞,不断吸收得到的东西。复旦老教授的题目,他准备好好做一下,然后测测自己的水平,当然如果可能,他希望结识老教授。

老教授姓杨名光,笔名沈括,他没有写《梦溪笔谈》这类传世佳作,但有本《金融帝国》,影响深远。据说国家领导人层亲自点名班子领导要学习这本书。

由此可见,杨光教授手上的力量何其庞大,只不过不显山露水而已。吴明觉得先得去图书馆查资料,于是加快速度,疾驰而行。可是在小公园的门口,不得已停下。

无巧不巧的四五名混混把他拦住,而且带头的人他见过。吴明好笑看着脸色冰冷的刀疤。刀疤是当地有名的混混,可以说是混混的头儿,他接到别人的委托,要教训某人,便亲自出马。那人地位很高,就算刀疤头上的大哥都要毕恭毕敬,一次聚会上得以认识,所以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事情办好。

刀疤觉得自己飞黄腾达的时候到了,吴明的穿着打扮实在不敢恭维,普通的不能再普通。脚下的回力派帆布鞋,想在告诉世人我就穷人。回力牌帆布鞋对现在的学生而言,根本不会再穿出来。耐克,阿迪之类不说,李宁,361到处都是。

刀疤嘴角叼着烟,望着吴明道:“小子,我跟你商量点事情。”

吴明把车子停在一旁,见四周没什么人,问道:“我们似乎见过,你还记得吗?”

刀疤以为吴明套近乎,啐道:“老子叫刀疤,附近没有人不知道。你当然认得我啦。不过就算你是我亲爹都没用,有人交代让你躺在医院两个月,你最好老实点,完事后我替你叫救护车。”

吴明疑惑道:“我得罪谁了?”

刀疤把烟头一扔,招呼身旁的混混,叫道:“哪来这么多废话,兄弟们给我上。”

吴明连忙摆手道:“非暴力,不打架。咱们和平解决问题怎么样?和气生财。”

他对刀疤的印象不错,真性情,敢作敢当。他很喜欢刀疤的做事风格,风风火火,大大咧咧。但有点不喜欢,就是不会看人。昨晚,吴明面对二十几人尚且面不改色,何况面前的个位数。

“和你妈?”刀疤叫道,“老子最讨厌你这类懦夫,兄弟们,给我打,别打死就成。”

混混的年纪不大,十七八岁,头发染成黄色,眼睛的凶光倒是不假,估计也拿过刀,见过血,可是分量还是不够。

吴明轻松躲开两个混混的拳头,跳到一旁,笑道:“速度挺快嘛。”

刀疤脸色微变,掳起袖子,马步上前,一拳打去,颇有几分气势,比刚才的混混力道和准度强上不少。可是不管刀疤如何攻击,吴明总是能适时躲避,像是知道他的路子,提前避开。刀疤脸色越发凝重,干脆收拳,大叫:“兄弟们,扯乎!”

刀疤不是傻子,吴明的几下子看在眼里,知道人家的实力完全在他之上,也难怪对方有恃无恐。

刀疤眼看就要跑到公园大门,脖子突然一紧,回头望去,骇然发现吴明微笑立在后背。

吴明抓住刀疤,让铁门上一扔。刀疤哐当一声,身体装在铁门上,哎呦起来。

“是谁叫你来的,说了就可以免受皮肉之苦。”吴明淡笑道。

刀疤瞪着双眼,怒道:“你可知道我大哥是谁?动我,你在杨浦就不要混了。”

吴明摸摸下巴,说道:“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是谁?”

刀疤粗重的喘息着,说道:“我大哥是瘦猴,派出所的所长都要叫他一声猴哥,知道吗?”

吴明故作惊讶道:“民不与官斗,看来你大哥厉害得紧,我得斟酌一下。”

刀疤脸色一喜,叫道:“我大哥黑白两道通吃,识相的把我放了,不然的话……”

其他几名混混跑了,吴明好笑道:“不然把我怎么样?”

“把你……”刀疤突然找不到话,自己还在人家手里,说狠话就是找死。而且吴明脸色没有半点慌张,可见其说害怕瘦猴估计很假。

情节和对话像是电影里的翻版,有些搞笑,有些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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