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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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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爱的就是他了。
  当摩天轮停下时,我匆匆跳了下去。不等阮静子下来,我已很不淑女地跑起来。她很快猜到我要干什么,跟在我后面也开始跑,企图制止我。
  可是没用,我决定的事情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
  我气喘吁吁地跑到旋转木马前,木马还未停下。然后,我看到了他,我的男友,程陌。
  ——见到他的那一刻,我知道我终于可以靠岸了,不论如何,我要保护我的爱。
  我突然记起那天下公交车时,阮静子欲言又止的表情。原来我毫无所谓的牺牲品,居然是她的最爱。
  这个可怜的孩子,我居然这样深的伤害了她。握紧的手心,逐渐加大了力量。坚硬的刺鸟,划破了我的皮肤。
  疼痛轰然来临。
  亲爱的,你知道吗?
  从这一刻开始,我会好好爱你,保护你。我会,像你一样勇敢。
  寻找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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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羡慕你的伤 第一节(1)
1
  我有个奇怪的名字——程陌。
  我的性格跟名字的谐音很相似,内向不善表达。以至于很多同学都以为这是同学给我起的绰号。当他们知道我居然真的叫程陌后,便开始夸奖我的父母有先见之明。居然可以在我出生时,也许是出生前(假设名字在我未出世前就起的)就预知了我的性格,真是高人中的高人。
  我总是一笑了之。
  其实,我心里当然清楚,我的父亲和母亲并不是什么高人。他们只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每天进出高级写字楼,朝九晚五的上下班,每月有着可观的收入,足够我们一家衣食无忧。
  我在他们的庇护下长大,加上成绩优异,长相乖巧。我一直是所有人眼中的乖孩子。
  很少有人不喜欢我,但是真正让我喜欢的人却很少。
  到我十六岁时,恋爱成为了潮流。周围很多人都有了男友或者女友,一些崇拜我的女生也大胆地将折叠成各种形状的情书塞给我。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能让我心动。
  虽然我也渴望爱情,可是对于初恋,我始终很谨慎。
  直到某天,我看见夏千寻。
  她是我十七年的生命里,见过的最美的女孩。美丽不可方物,笑起来很动人,胜过夏日最绚烂的花朵。哪怕只是无意间流露出的浅笑,也美得令人窒息。
  在她之前,我从不知道,一个女人,居然可以美成这个样子。
  那一面之缘后,我开始留意她。
  她看上去家境很好,总是穿得很招摇,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有着与生俱来的骄傲。并且,她在七中名气很响,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想,这样的女孩应该有很多崇拜者,这就意味着我会有无数的竞争对手。
  可是,越是这样,我反倒越有动力。
  很快,幸运之神就降临到我头上。她在奶茶店买了奶茶身上没有零钱支付,我赶紧抓住机会,帮她付了钱。一切顺利,我终于如愿得到了她的联系方式。
  我记得她给我电话号码的情景,她居然是用眉笔在我掌心写字。
  我第一次知道居然有这样方式,暧昧而直接。像一朵带刺的花朵,却浑身都热气四射。
  我开始想念她,想到心都匮乏,无可救药。
  哦,我的现状让我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清高的程陌,从未喜欢过女孩的程陌,爱起来,居然可以这样奋不顾身。
  相比我的热情似火,夏千寻却反应平平,甚至有些冷漠。
  这让我很受挫折。
  直到高一学年的期末开始,我和她作为代表在颁奖典礼上发言。她说——我要感谢一个人,用残忍成全我的荣耀。
  我终于知道,她爱着一个男生。
  却,不是我。
  我见过夏千寻喜欢的男生,他叫南西铭,比我高一个年级。长得很帅,却穿得有些夸张另类。后来,我听说他是搞艺术的,他的品味跟千寻很相似,有时候我甚至想,我是不是也该改变自己了?
  如果我也变成南西铭那样奇怪的男生,她是不是会喜欢我?
  呵呵,也许。
  可是,我还未付诸行动,高二第一学期开学,她却很突然地答应做我的女友。这简直让我欣喜若狂,只恨不得把她当菩萨一样供奉着,每天拜膜。
  我每天给她打电话发短信,每天在公交站台等她上下学,清晨给她带早餐,体育课为她准备好她爱喝的印着周杰伦头像的可乐。
  为她做任何事情,在我看来都是幸福的。
  她有一个可爱的小动作,纤细的小手拽着我的手,像个害怕迷路的孩童。偶尔跟我撒娇,撅起嘴唇翻着白眼;抑或是跟我争抢MP3,要求我必须陪她听歌……
  这个女孩所有的一切都让我爱不释手。
  跟她在一起时,我总是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天长地久、同生共死等矫情的词汇。
  但,我绝对不是冲动和煽情。
  我发誓,我绝对是一天也离不开她,我甚至恨不得高中毕业就订婚。我是说,倘若她同意的话。
  

我是这样,羡慕你的伤 第一节(2)
那些日子,我完全沉浸在了甜蜜的爱情里。尽管学校里关于我的女友——夏千寻的传闻从来没有停止过,并且越来越难听。特别是她的死对头杜夕颜,恨不得让我的宝贝身败名裂。
  但他们越是诋毁她,我反倒越是想把所有的爱都给她。我天真地想,只要我好好宠她心疼她,流言飞语总会不攻自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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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羡慕你的伤 第二节
2
  九月下旬的某个周末,我给她打电话,她手机关机了。在家待着很没意思,我又去了游乐场。
  我对那个地方情有独钟,特别是旋转木马。
  兜兜转转,一圈又一圈。停止的刹那,我常常产生错觉,仿佛周游地球又回归。
  然而,那天当我睁开眼睛,出乎意料地却看到了夏千寻。她居然穿了一身纯得不能再纯的白色棉布裙子,没有化妆,一张素白的脸在阳光下格外生动。
  噢,这个样子的她可真像个天使!
  我兴奋极了,招呼她一起上来玩。
  她冲我摇头,一脸的忧伤。
  我心疼得恨不得马上抱抱她。
  旋转木马再次启动前,我跳了下去。正在这时,我却看了气喘吁吁跑过来的阮静子。我第一次见到她也是在这里,说实话,第一次见面她给我的印象糟糕透了。穿得怪里怪气不说,还疯子一样的高声唱歌。声音难听得我差点儿崩溃掉。
  原本我对这个女孩没有什么印象,但是开学后,这家伙居然转学到了我所在的班级。不过这次,她似乎改变挺大的。
  她在班上属于默默无闻型的,中规中矩。只是听老师说,她成绩挺好,不过也只是据说+传说。我一向认为,只有考试才是检验一切的。
  阮静子跑过来,看到我。拘束地站到夏千寻身后,伸手拉她,暗示她离开。
  她们的动作就像是很亲密的朋友,这让我感到很吃惊。
  我记得夏千寻跟我说过,她从来没有朋友。那么,她们的友谊应该刚开始没多久。可是,这样的美女与恐龙的组合,实在让我感到万分费解。
  碍于情面,我只得邀请阮静子跟我们一起玩。
  我刚说完,她竟然脸红了。
  “你们去玩吧,我先回去了。”她放开了夏千寻的手,转身离开了。
  我松了口气,很自然握紧了夏千寻的手。
  可是,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她居然一把甩开了我。
  “程陌,我不能丢下静子一个人。再见。”
  她大步流星地走了,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该死!
  什么叫重友轻色,我算是彻底明白了!
   。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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