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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杀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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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阳光小区附近找工作,一来是看父母方便,更主要的是他想挣点钱在阳光小区租个房子,想办法可以接近父母,做点他早就想做的事。

    工地上大小包工头十几个,但大部分人看他细皮嫩肉的,都不愿意要他,说他干不了粗活。倒是有一个姓包的胖包工头没有拒绝林风,看了林风几眼,问道:“你长的细皮嫩肉的,穿的又这么整齐,以前是干什么的?不像个在工地上干活的人。”

    包成文是个胖子,靠朋友关系平时包点小活,为人比较随和,他穿着西服挺着个大肚子,手里还夹着一个黑色的皮包,嘴里叼着一个羊角烟嘴,笑嘻嘻的样子,因为肥龙的关系,林风对胖子一直不大喜欢,但对这个胖子却挺有好感,只是不能告诉包成文自己以前干的事,对包成文撒谎道:“以前也是干工地的,最近身份证和钱被人给掏了,现在回家的钱都没有,想找个活,这没身份证,活也不太好找,所以就来了工地。”

    “你骗谁啊,没干过工地就没干过。这年头,他妈的个p,就是小偷多,我女人前几天钱包在公交车上给人偷了,一说我就很生气,刚买的苹果水机,花了老子几千块钱,你说好好的人干吗偷人东西,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有困难就找活干,多好。你虽然长的细皮嫩肉的,像个上班的,不过我看你的肌肉不错,这么着,你跟着老卢扛水泥,一天是一百五十块钱,今天下午你干,我给你七十五块钱。”

    胖老板说着给林风一支烟,把一个中年民工叫了过来,对中年民工说:“这小伙子的钱让人给偷了,回家没路费,来这里找活干,跟你一起,让他干几天。”

    中年民工的语气倒是很客气,拍着林风的肩膀有点不信任地看着林风说:“看你的身板行,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扛的动,这可是从一楼到五楼的活,一般你这样的年轻人都干球不了,我们村子来了几个,干了没几天就受不了了,都回家种地去了。”3

    经过那么多事的林风,到那里去自然很的气场,在包成文和老卢眼中,林风绝对是个白领,所以态度很客气。林风对眼前的这两个朴实的人很有好感,为了让老卢不要怀疑自己的能力,他举起了两包水泥,很轻松地扛在了肩膀上,扛着两包水泥,跟扛着两包棉花一样。

    老卢笑骂道:“我还是第一次看走眼,干慢些,你这么干,一会干不动了,小心把腰闪了。”

    林风有了一份工作,从一楼将水泥扛到五楼,一天九个小时的时间,这样的工作本身是一件很苦的事,林风却苦中作乐的样子,能这么平静的生活,林风感觉到很舒服。他跟老卢两个有说有笑的干活,老卢一次扛一袋,林风却一次性扛两袋,林风向来对弱小群体比较体贴,他干大头,老卢干小头。

    跟老卢聊天,林风从老卢的嘴中知道了老卢的事,老卢是阳村的农民,女儿在pl市上大学,为了给女儿挣学费,他就在工地上干活。老卢是个很喜欢说笑的人,有什么就讲什么,跟自己老婆上床的事他也不介意告诉林风,每次说起自己女儿的时候,老卢就笑的合不上嘴,夸自己女儿长的像仙女。

    胖老板倒是很够意思,下工的时候,特意把林风叫到了一边,给了他二百块钱,拍了拍林风的肩膀说:“小伙子能干的很,你要是愿意长期干的话,我可以给你包吃包住,给你每天三百块钱工资,看你的样子,也就干个一半个月。”

    “这可说不定,一时半会我也不回家,给你干一阵子,挣点钱回家给老爸也有个交待,免得回家被骂。”林风说着装起了钱,老实出门人的表情。

    林风见过大钱,对钱的看法不像老实的老卢,晚上就拉着老卢去吃烤羊肉串。    无数人希望自己与众不同,极少个却希望自己平凡安静。只有尝尽了杀戮的人,才会想到去安静的过日子。林风尽管只有二十五岁,但已经有了尉迟老人的境界,就算死于无名,林风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他爱过,痛过,打过杀过,如今的林风大隐于市并不觉得有什么遗憾。

    安排好了身边重要人生活的林风,在没有董明的下落之前,决定隐姓埋名的过日子,他得罪了太多的人,有太多的仇家,无论是为了龚正那帮好朋友,还是为了自己,他都想消失一阵子,也必须消失一阵子。

    为了让自己能够彻底的摆脱仇家追杀,也为了迷惑一直不露面的董明,他找到了自己的叔叔林三千。林三千是尉迟老人的朋友,老一代江湖人士,无论是整容还是易容,他都是独步天下的奇人,只因为他常年飘荡,很少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为了找林三千,林风离开s市的半个月时间,几乎走遍了华夏所有的道观和寺庙。

    终于在花都的凌云道观找到了林三千。

    林三千对林风的所作所为,了如指掌,没有任何疑问帮林风整了容。整容后的林风依然很帅,只是少了些戾气,多了些雅气,那双眼睛依然炯炯有神,此时没有人再会把这个人与杀人不眨眼的林风联系到一起,就算是吴琴,不看他的眼睛的话,也未必在人群中能认的出林风前,林风对着镜子照了一下道:“三叔,没想到这么多年你的手艺一点都没有变化。”

    “几十年学的就是这么一手,如果这一手都丢了,你觉得你三叔还有什么能力像尉迟那个老妖怪一样,死于无名,大隐于市。林风,叔这些人虽然跟你没有来往,但多少对你有些了解。你是真舍得丢下你那帮人,丢下你那么大的事业,回到pl做一个普通人,你愿意,你把s市闹的鸡犬不宁,就这么一走了之,你不怕。”林三千捋着胡须问林风。

    林三千跟林风有几分相似,一张瘦而轮廓分明的脸,因为造型的原因,倒是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意思。

    就论白发和白眉比尉迟要老很多,比欧阳轩也老不少,不过脸上的皱纹倒是不多,这跟他自由的处事方式和生活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他不像尉迟老头子,自己退出了江湖,还教一个林风,想让自己的飞刀有所传承。

    也不跟欧阳老头子一样,尽管不杀戮,但却依然放不下名利,去帮马长安做事。林三千退出江湖后,去游四方,对一切看淡如水,真正做到了放下一切,彻底的隐退。他有这样仙风道骨的样子,跟他把一切淡很有关系。

    “我安排好了,龚正是个非常聪明,也很讲义气的人,有他在,时光那一家子和胡海民都有人照顾。在商业方面,龚正有马长安帮助,在安全方面有他哥哥和余俊山,更有尉迟老爷子,没问题。我要是在,反而不好,仇家太多,要保护的人太多的时候,我有些力不存心,太累了。”林风叹了口气。

    “如果你能老实的过一辈子平凡的日子也不错,这么年轻愿意死于无名并非是一件坏事,那些女人你也愿意放弃,吴琴和刘贝我都见过,可都是些美人。”林三千微笑着说,说女人倒像是说花草一样,神情自然。

    “其实我也不愿意放下,可是我不放下的话,他们更危险。”

    林三千似乎看清了林风的内心世界,没有再提女人的事,对林风说:“你可以去看看你父母,还有你姐姐,你走了这么些年,他们可没少想你,相信现在pl市没有人会认出你来。”林三千把林风送走,让林风失去了这么多年的亲情,他倒是没有一点愧疚之感。

    林三千选择了做云游道士,这倒是符合他飘逸的性格。把林风交给了尉迟,让林风失去了陪伴亲情的时间,他没有后悔过,林三千早就看出,如果林风生活在父母的生边,顶多就是个小混混,与其让林风做一个小混混,不如去做大混混,这也是他为什么把林风送到尉迟恭德学武的原因。

    林风小时候就淘气,打架,给家里惹过不少祸事,如今学成归来,有了一身的能力,他不恨林三千,相反,对林三千相当感谢。

    林风把身上的钱大部分留给了林三千,给自己留了一点路费。连夜回了pl市,经过二十多个小时的奔波,第二天晚上,林风就到了pl市,父亲生活的城市。

    pl市在华夏的西北方,一个不大的县级城市,治安相当乱的一个城市。根据林三千给自己的地址,林风打车来到了父亲如今生活的小区,pl市一个名为阳光花园的小区。

    林风离开了以后,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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