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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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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谢谢你,我们宿舍已经凑了钱,要我做代表请专家吃饭呢。”“呵呵,”他对老乡道,“现在的小女生都这么可爱吗?”   

  老乡笑道:“过时了吧你。”   

  “呵呵,是啊,过时了。”他朝她一摊手道,“吃饭就免了吧,有空把你的可爱和豁达分给你老乡一些,让她们宿舍的人别总是拿我开涮,我就该感激你了。”   

  “哦?”听起来好像同乡她们经常针对他似的,他得罪过她们?那可惨了,男生一旦被女生卯上,尤其是一群女生卯上,绝对没好日子过,她开始同情他了。   

  回去的路上,同乡道:“他这人别的什么都好,就是花,把我们宿舍老大给甩了,所以我们有机会当然要涮他。”   

  “花?”她瞪大眼睛,“看不出来。”   

  “哼!难道花心的男人会在额头上刻着‘我是花心大萝卜’的字样?”   

  “呵呵,”她摸摸鼻子,“当然不会。”花心的男人不都该是那种事业有成,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大款阔少什么的?有这种在校园里用功读书,长得普普通通,看起来稳重安全型的吗?呵,还是见识少啊。   

  因为前两次不深不浅的接触,后来在路上见了,也会点个头打个招呼,像所有校园里认识的半生不熟的朋友一样。   

  第三次接触是个转折点。在一个远房表哥的婚礼上,他居然是新娘的哥哥。两人坐在不同的桌子上,新人敬酒的时候,她偶然转头,突然就一眼攫住了他的身影,仿佛有所感应,他也转头,然后就对上了她的视线,几乎在同时,他们都笑了。如果说第一次是意外,第二次是偶然,那么第三次应该算是缘分了吧。彼此介绍过与新人的关系之后,他们总算知道了对方的名字。   

  他说:“我叫闻昊,新闻的闻,如日中天的昊。很少见的姓和字。”   

  她说:“我叫陶江平,陶渊明的陶,长江的江,和平的平。很普通的姓和字。”   

  就这样他们终于算正式认识了,也算攀上了亲戚,表嫂拉着江平一顿亲热,表哥拉着闻昊一顿拜托,最后离开酒席的时候,她已很顺口地叫他一声“大哥”,他也很顺口地叫她一声“平平”。平平,好土!可惜父母没给她取个好名字,看人家的名字多响亮,闻昊,如日中天。她决定了,等将来她有了孩子,名字里一定要有个“昊”。   

第7节:收获(7)     

  她不记得第四次相遇是怎样的情形,总之从那以后,她在学校就多了个大哥,一个年纪离老远、亲缘离老远、宿舍离老远的亲戚加朋友。这个大哥还算蛮照顾她的,他去表哥家做客的时候总会顺便带上她,在路上碰到他买水果也会分给她几个,在食堂碰到了他就请她吃饭,在晚自习时碰到了他会送她回宿舍楼。渐渐的,偶遇形成了默契,他们都知道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能遇到对方。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个人,口中自然也谈论得多了,她竟没有察觉,他已经成为她上大学以来惟一进驻心灵的男性。   

  说完全没有察觉并不准确,她也曾迷惑过、心动过,但理智的个性和遇事先分析的习惯让她将朦胧的心动归结为错觉。   

  02   

  一次,她调侃同寝室的室友沐阳和她那个没有血缘的外甥的关系时,沐阳回敬她一句:“废话,你跟你大哥还是一个男一个女呢!”   

  当时没想那么多,后来一个人躺在床上,她突然有些迷糊起来:她跟他到底算什么关系?兄妹?朋友?远房亲戚?还是像沐阳和宁海辰一样暧昧不明?小说里情人都是从哥哥开始的,那现实生活中呢?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就像沐阳说的“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不一样的。”都搞不清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傻乎乎地乱想些什么,呆!她在心里把自己狠狠地骂了一顿,最后蒙上大被睡觉了。   

  许多事情就像幕布后的剧情,不去碰触的时候可以视而不见,甚至想都不想,但一旦产生了碰触的欲望,就无法抑制那种冲动和别扭。接连两天她都没在正常的时间和正常的地点出现,第三天晚上,他打电话过来了,问她周末去不去表哥那里,可以顺便载她。她推说有考试,很忙,不去。   

  他像往常一样语气平缓地道:“哦,难怪这两天没见你,那就用功学习吧,考试最重要。我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放下电话,她心中竟有种淡淡的失望,原来,潜意识里她居然期望他在意她的反常。天啊,她终于知道习惯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东西,也知道习惯产生的错觉可以达到多么荒谬的程度,幸好他没有给她任何延续错觉的信息。   

  周末晚上,她跟沐阳去看录像,回来得很晚,出乎意料地是他竟在宿舍楼外等她。明亮的路灯照着他的身影,她心中猛然“咚”的一声,像做坏事被大人逮到的孩子,心虚地忍不住脸红。   

  他将手里的两个饭盒递给她,淡淡地笑道:“你们这些孩子,刚考完试就迫不及待地去放松啊,给你们宿舍打了一晚上的电话都没人听,你表嫂特地为你做的糖醋里脊都凉了。”   

  “嘿嘿……”她借傻笑来掩饰别扭和心虚。   

  “嘿嘿……”他学她的笑声,曲起指节弹了一下她的额头,“就知道傻笑,等明天有时间领你去买个传呼吧,省得总找不到人。”   

第8节:收获(8)     

  “哦。”   

  她当他只是说说罢了,没想到下一个周末,他真的带她出去买传呼了。   

  电信营业大厅那里正在修路,走在工地旁边,深一脚浅一脚,高一脚低一脚,她穿着裙子很不方便。越过一堆木板,他回过身来伸手拉她,她微微一怔,立刻将手放在他的掌心,生怕他看出她的别扭。手心接触手心的刹那,她感觉到他掌心的汗水和皮肤的温度。拉她过了障碍物,他没有放开,一直牵着她的手走到平坦的地段,过马路的时候甚至还一手抓着她的手,一手揽着她的肩,催促道:“跑。”上了人行横道,他自然地放开,在她头顶轻轻一拍道:“走快点,别总落后半步,害我总要回头看你。”   

  “哦!”她讷讷地应着,茫茫然地跟在他屁股后面,时不时看着被他握过的手。   

  回程途中,他们并肩坐在公共汽车上,他兴致高涨地研究她的新传呼,而她还在研究她的手。怎么会这样呢?被他握住的时候,她能感到温暖、安全和信任,但是却感觉不到电流。小说上和室友们都说:被自己喜欢的人碰触,会脸红心跳、热血澎湃,碰触的地方像有电流通过,麻酥酥的。但是她没有,前一次的脸红心跳是因为怕他知道心里一些不该有的胡思乱想而笑话她。这么说,她对他的感觉并不是喜欢?   

  “喂!”他突然推了推她,“想什么呢?刚买的传呼也不看?”   

  “哦,没,没什么,天太热,有点困了。”   

  “困就靠着我睡会儿,到了我叫你。”   

  她又是一怔,靠着他?合适吗?他都这么说了,有什么不合适?刚好可以再验证一下对他的感觉。   

  她慎重地道:“那我可真靠了啊。”   

  “小姑娘!”他笑了,一下将她的头按在他肩上,“睡吧,那么多废话。”   

  他那用力一按撞得她后脑勺有些疼,她转了转脑袋,尝试寻找一个舒服的姿势,他向边上挪了挪,让她可以斜依在他肩上。很舒服的感觉,像家里的狗熊抱枕,就是有点热,还有点酸酸的汗味。除了舒服,她找不到其他的感觉,幸福、满足、温馨、冲动,统统都没有。她闭上眼睛时释然地想:这大概就是亲切与喜欢的区别。她对他,只是由亲缘上升为朋友,再由朋友形成了习惯,所以偶尔会产生错觉以为那就是喜欢,但毕竟还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幸好幸好,她还以为寻找白马王子的梦想会被他横插一杠,无法实现了呢。   

  迷迷糊糊地,她似乎听到他在问:“做什么好梦呢?嘴咧得那么大。”   

  她睁开一只眼,做了个鬼脸道:“梦到白马王子了。”   

  他笑,“标准的白日梦。”   

  “做白日梦也很好啊,证明我还拥有幻想的权利。”   

第9节:收获(9)     

  “是啊。”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你还拥有幻想的权利。”   

  她猛地睁开眼睛凑近他问:“怎么了?干吗这么感慨?”   

  他浅浅地笑,“没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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