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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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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麻烦,大灾难。

  我甚至有点厌烦他的神情,就好像逮到了一个不慎失足的问题少女,简直比老班还要严肃。

  更让我差点喷出来的是他的第一句台词,别扭得好像老特务电影的台词:“我知道,你现在想去哪里。”

  “你真的知道?”我笑盈盈地反问他,“那太好了,那麻烦你告诉我哦,因为我自己还不是很知道呢。”

  他被我这一句噎得说不出话,我趁势绕过他往校门方向走,没想到,这个没礼貌的家伙,居然从后面一把抓住我的衣服!

  “我知道你要去哪里。”还是那句话,只是这一次,说得更肯定,肯定得我没有心情再跟他开玩笑,而是挣脱他的手,转身对他礼貌地说:“那你也一定知道,我去是有重要的事。”

  “什么重要的事?”他反问,“一个小流氓对你就那么重要?”

  我讨厌他这么评价他。就算周楚暮真的是个流氓,关他丁力申什么事呢? 

  “林枳!”我听见他在我身后不服气地喊,“我会比他对你好,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吗?”

  “我看出来了,可是很抱歉,”我回头对他妩媚地一笑,“我却永远不可能对你像对他一样。”

  说完这句话,我就没有再回头。

  我完全能够想象得到身后的他会是怎样的表情,沮丧,伤心,难以置信,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以及一肚子的不服气。

  其实说真的,如果我没有遇见周楚暮,说真的,未必不会为丁力申这样的男生动心。我并不是铁石心肠,这段时间他为我做的一切足以证明他的善良和体贴,我甚至能想象他会是一个不错的结婚对象,能有足够的温柔和耐心让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只可惜,相比周楚暮,他少了一点点让女生心跳加速的感觉,微酸的恋爱的感觉。

  只差了那么一点点,而我只能对他说抱歉。甚至,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连抱歉都不必说。

  女生在一个暗恋她的男生面前,永远都有这一点优势。不讲理的永远都可以是她,先离开的是她,不回头的是她。

  可惜的是,在周楚暮面前,我的这一点优势荡然无存。

  当我再次出现在周楚暮面前的时候,我已经忘掉了内心所有的仇恨。我发誓,那一刻我的心里除了对他的爱恋,真的什么都没有。我只希望他不要不理我,不要装做不认识我,不要再次把我赶离他的身边。不要再说“不认识”这三个字。

  哦,谢天谢地的是。他没有。

  他走到我面前,温柔地说:“林林,好久不见。”

  我不能点头,因为点头就会流下眼泪。瞧,我变得多么傻,比田丁丁还要痴情,还要没脑子。
 “来。”他一把拉住我说,“来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好东西。”

  我跟着他一直进了包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来递给我。我屏住呼吸,那是一条非常美丽的挂坠,透明的一只小蝴蝶,小标签上的数字是:1280。

  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早买了。”他说,“你今天不来,我明天就会送去给你。”

  “太贵了。”我说。

  “为你,买什么都不贵。”他说着,把挂坠取出来,细心地替我挂上,笑着说:“美丽的挂坠配美丽的人。这就叫门当户对。”

  我想批评他用词不当,可是我却忽然脑子短路提起了那件千不该万不该提的事,我问他:“你还有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是吗?”

  “是吗?”他装做很努力地思考。

  “田丁丁都看见了。”我提醒他。

  他又笑了,然后无厘头地来了这么一句:“我是什么样的人你早该知道,不是吗?”

  “你到底爱没爱过我?”我问他。

  他看了我半天答:“你自己想。”

  “你答应过我,有我,没她们,有她们,没我,现在算什么呢?”

  他的脸色变了:“你今天来,就是来质问我这一切的吗?”

  “不……”

  “好吧,”他打断我:“我确实还在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林林,你早就该离开我,不然,你就是个蠢货。”

  我定定地看了他一秒钟,转身就走。

  他说得对,我是个蠢货。 

  只是,我蠢得心甘情愿,当我流着泪在“算了”门外那条幽黑的小巷越走越深的时候,对周楚暮,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怨恨。

  我痛恨的,只是这样一个,失去了所有骄傲的自己。

  可是,他最终还是追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别耍你的小姐脾气!”他狠狠地命令我。

  我用力甩脱他,他的手却轻轻伸到我脸上来,柔声说:“别哭。”

  我哭得更厉害,却强撑着,没有靠近他。 

  他忽然说:“你是不是从心底里觉得,我其实配不上你,你是千金小姐高材生,前途大大的有,我只是一个小流氓,将来死的时候有副棺材板就不错?”他一边说一边用力地攥住我的手腕,“说,你是不是一直这么想?”

  “是,我一直这么想。”我说。

  四周很寂静。我听到心被谎言击碎的声音。一切在瞬间,被毁得片甲不留。

上帝作证。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

  我从不觉得我有何高贵,在我内心里,自卑常常折磨得我死去活来。而且,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真的是一个疯狂的女孩。没有谁,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疯狂。

  疯狂的头脑,常常让我有说不出多诡异的疯狂想法。

  这些想法通常都和让我自己受伤有关。比如,我想一个人走到这座诚城市最雄伟的建筑——高达48层的莲花大厦楼顶,一直爬到高高的电视塔上面,坐在扶手上,吃一卷泡泡糖,唱一支歌,然后脱掉我的袜子和球鞋,扔掉我的天中校徽,纵身一跃,就这样草草结束生命。我想在红灯亮起的那一瞬间,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它必须是红色的才够带劲,尖叫着从市中心最繁华的那个十字路口跑过——只是为了想知道,我的尖叫声和那些汽车的尖叫声相比,哪一个更惨烈。

  当然,这些想法,只是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从未付诸实践。我还不想死,但这不代表,我不喜欢刺激。

  对我来说,最刺激的游戏就是:给自己一刀。简单的说,就是:自残。

  我第一次自残,是初三毕业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刚洗完澡,穿着吊带睡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于根海喝得醺醺然的回家。那次我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把我错看成他的女人。他一坐上沙发就过来搂我,满身酒气地搂着我,亲我的脖子。我一把推开他的同时尖声惊叫,妈妈正端着水果盆从里屋出来,我撞翻了她的果盆,而他像条癞皮狗一样瘫在了地上。我只是跳起来,飞快跑进我自己的屋子里。

  我奋力打开我房间的一扇小窗户,想换口气。可是没过一分钟,我房间的门却被打开了,走进来的人是我妈。

  她劈头盖脸给了我两巴掌。

  我该怎么描述当时的她呢?双眼发红,头发散乱,还带着围裙,瞪着我的表情像在看一个刚刚强暴过她的流氓。

  她用无比冷漠的声音对我说:“你走路不知道看前面?你想撞死我?”

  我什么也没说。她转身走出门的时候,用力带上了房门。

  我的脸还是火辣辣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然后我抓到了桌上的一支圆规,我对着我光滑的胳膊一下一下的扎了下去。我不知自己轧了多少下,也不觉得疼痛,仿佛是在扎一个软和的瓶塞,过了许久,才感到微微的麻木感,像给一个胀满了气的皮球放掉气似的,说不出的舒服。

  那一晚,我是带着一身粘湿的汗水和肿的快要抬不起来的右胳膊醒来的。

  但是,我受伤的心却已经完全好了。

  妈妈在日积月累的麻木感受中,已经变成一个敌人,她和于根海站在一起。其实我早该明白的,自从她改嫁那天起,我就不该指望她一丁点。她是那个死去在她肚子里的幼小男婴的妈妈,而不是我的。

  我唯一该做的,就是拍拍尘土,自己上路。

  我这样告诉自己的同时,又有些怀疑——其实这也怪不得她,她根本就没有发现于根海对我做了什么。但是我还是说服不了我自己的偏执。我就是坚定的认为,她是个敌人,她压根没有把我当女儿看待。

  自残对我而言,是至治愈痛苦的良药。所以,上一次和周楚暮吵架后,我用我的水果刀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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