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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叶星儿出书
最后一个暑假过完了,我看了无数遍大海,抽了无数支烟,听了无数遍《红豆》,也终于赚到了预期的目标数字。
开学了,我们终于混到了大四,成为校园里最老也最神经质的一群人,除了上课和撰写毕业论文外,找工作的压力也在班里弥漫,像一种潜在的瘟疫一样,悄悄地感染着每一个人。
我意识到自己现在所要面对的不是爱情,而是生存,“揾食”依然是最大的民生问题。
马东明和龙俊庭在忙着他们前三年时间里积聚下来的补考和重修科目,可怜得天天要跟各科老师套近乎,祈望他们耳根子软,高抬贵手放过他们,让他们顺利拿到那一纸毕业证。
宿舍里的唐默默也不再去练跆拳道了,她把那套洗得发旧的道服叠好放进了衣柜里,眼光恋恋不舍。她的级别只停留在了蓝带上,想到要等以后有机会才能继续升级,觉得伤感吧。即使再大大咧咧的女生,也有一颗纤细敏感的心,轻易伤害它的人是应该被谴责的。
叶星儿回到学校时,又给我们带来了眼前一亮的感觉,她竟然舍得把一头披肩长发剪成了中长,并染回黑色,拉直,一圈头发直直地落在脖子周围,看起来像个干练的女白领。
原来女人失恋之后都会做同一件蠢事,就是要去弄个新发型,改头换面,从“头”开始。说起来,我的一头短发也已经长得半长了,却无心料理它们,邋遢到底。还是随便一点吧,搞得太正式连我自己都感觉不舒服。
除了换发型,叶星儿还换了新手机,把诺基亚换成索爱,也是黑色,可能现在流行。她在购买衣物上也有了明显改变,不但买了香水和高跟鞋,衣服也变成了有领的,裤子就是西式的那种,总之她所置的一切行头都像个准备要去上班的白领。除此,她还多买了几套像大家闺秀穿的连衣裙,配上她的高跟鞋,像个花蝴蝶。
我们这些人都在忙着往家里搬东西,她却像个新生一样,仍然把东西往学校里搬,真是反其道而行之。不过想到她父亲有小车,最后帮她一次性拉回家去都可以。
“我也送你一条,你选吧。”她指着自己的一堆连衣裙对我说。
“我不穿裙子。”我不识相地直接拒绝。
她就瞟了我一眼,“女人,要学会为自己而美丽,不然生活减少了多少乐趣啊!”这就是她改变的理由?
我就望着她。
“那我送你一双高跟鞋吧。”
我想象了一下两只鞋子上那恐怖的高跟,“我怕穿着它们走路会摔死我。”
“哪能就这么容易摔死。”她不耐烦了。
“我……还是不要了。”
“唉!随你吧。”她就不管我了。
我就调侃她,“你不是要当导游去环游世界吗?看你现在的样子怎么好像要做OL。”
“在环游世界之前先当一段时间OL。”
“噢,你真行。”
“我还有更行的事要告诉你。”她做出一种神秘模样。
“什么事?”我提起了兴趣。
“我暑假时去了上海。”
“去干什么?旅游吗?还是相亲?”我笑嘻嘻地问。
“别嬉皮笑脸的。”她的脸上现出了轻微的愠怒,却还是掩不住喜悦,“去谈出版的事。”
“你要出书了?”我惊呼起来。
“嗯。”她点点头。
“看你当初的那副冲劲,我就知道你会成功的。”
听了我的赞美,她就骄傲地笑了。
这也是她应得的,因为她的努力和坚持,她终于向世人证明了自己的“美貌与智慧并重”。我看着她的笑脸,想到梦想变成现实的感觉,应该就像嗜甜的唐默默吃到了糖果那般甜蜜满足吧。
我又问她现今的上海是什么样,她就说早已不是张爱玲笔下的那个上海了,甚至不是陈丹燕笔下的上海,而是一个既没有特色又不伦不类的上海,除了为迎接世博会而正在修建的一堆场馆之外,其他的地方跟中国的任何大都市没有多大区别,连外滩都变质了。
我就轻轻叹了口气,我没有去过上海,不过想到既然连中国的大学都几乎千篇一律,那中国的大城市应该也差不多吧。我们国家无论什么大小事情,都喜欢追赶国际潮流,以别人的尾巴为标准,直到把自己弄得不伦不类,等到后悔莫及时,才会善罢甘休。
叶星儿的书出版后,陆陆续续卖出了几万本,喜得她眉开眼笑。她还给宿舍的每个人送了一本,都是签了名的,原来她写得一手清秀的字体。
我拿到书之后,翻了翻,发现她这回写的又是一个爱恨情仇的故事,足足有二十八万字。不过小说的内容却比她之前写的那近百万字的穿越小说要凄凉多了,是个大大的悲剧,文风接近于琼瑶阿姨,就是那种要催人泪下的类型。害得我只看了几段就看不下去了,也就没有流泪,我不是不给她面子,也不是心肠硬,而是麻木不仁, 我觉得自己的生活本身已经是个悲剧,我已经活在一个大大的悲剧中,欲哭无泪,还要怎么流泪?
幸亏叶星儿没有想起要跟我讨论她写的书,不然我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好,肯定是哑口无言或者敷衍塞责,这就更对不起千辛万苦地码字的作者了。
叶星儿出书这件事情在学院里引起了轰动,本来她走在路上时,回头率已经是居高不下的那种,现在的情况是只差没有堵塞交通了。系里面一些无论认不认识她的人,无论有没有见过她,反正她一出现,别人都会在嘴边嘀咕着“呐,她就是那个出了本书的女生……漂亮吧?不过听说她很高傲……”流言蜚语就是这样在我们的周围传播着,见惯了大场面的叶星儿依然能够保持神定气闲的风度,就当作什么也没听到,让别人爱看不看,爱说不说,照常做自己的事,或许这就是名人风度。
不过,她的出名还是引起了一堆狂蜂浪蝶向她扑过来,这一次的范围不仅仅限于校内了,简直连天南地北的都有,就差没联络上海外华人了。她的一些照片也被某些用心不良的人发到网上去被人点击出来观赏,对此她非常不满,却找不出肇事者,那么多人,怎么找?我想她不是在担心别人看她的眼光,因为那些照片虽然都是生活照,没有用光影魔术手PS过,但是因为主角漂亮,所以照片也拍得很漂亮。她应该是在担心别人看到了她的美貌就忘记了她的智慧,胡乱给她冠上什么“美女作家”之类的混账头衔,可惜她也不能阻止这件事,无法可想。
一个人出了名就是有这些坏处,好的坏的都要接受或者忍受,装作不闻不问吧,别人又说你自命清高,开口解释吧,别人又说你爱抢风头,越抹越黑,总之是难呐。又尤其是女人,大多数男人的眼睛都只看到美女,看不到才女,因他们眼力不够。
叶星儿对外界的反应是:“我已经不一样,我比昨天更强大了。”聪明的她在QQ签名上这样说。
我想她的胸口简直在爆发着所向无敌的自信能量,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她是真正的赢家。
龙俊庭就在班上跟她开玩笑,“叶星儿,你现在终于出名了呀,你不是说过这样的人特别贱吗?”
“我说的是芙蓉姐姐那类人。”叶星儿淡淡地答道。
“噢……”龙俊庭就不再说什么了。
反而是马东明,也跟她开起玩笑来,“星儿,你现在是名人了,给我签个名吧,我都穷得没米下锅了,我要把它拿去卖钱。”
“你炒股没赚到钱吗?”
“赚了一点,又花光了,搞得身心疲惫。”
“所以说钱不是那么容易赚的。”
“放心,我说小马很快就会成为中国的巴菲特。”龙俊庭插嘴。
“对啊,我也这么想。”马东明笑着说,然后又把话绕回来。“星儿,你还是给我签名吧。”
“可以啊,签在哪里?”
旁边的龙俊庭又抢白,“签在他的心里吧。”说完他嘻嘻地笑了起来。
叶星儿的眼睛闪了一下光,“你要有心我才能签上去啊。”没想到她把话说得更绝。
“去你的。”龙俊庭骂了她一句。
马东明就咧嘴笑了起来,连叶星儿也笑得呵呵声,在斗嘴这件事上,她终于赢了龙俊庭一回。
后来龙俊庭再看到叶星儿穿着连衣裙和高跟鞋招摇过市时,就不客气地大声调侃她,“叶星儿,你怎么还穿得这么鲜艳?你应该洗尽铅华,朴素作文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