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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站前我就打了电话给许风,等我走出车站时,看到他居然开了一辆丰田车来接我,真是让我无比惊讶,随即想到他家里应该很“有米”。他穿着旧的牛仔裤,里面是长袖T恤,外面还是黑色风衣,脖子上没有戴他的小吉他。我看到后,一下子有点失落。
他一看到我就走上来拉我的手,然后不怕脏地吻我的头发,仿佛我们是一对长期分居两地的恋人,终于难得见面了,当然要表示一下亲密。他给我开车门,我抱着背包坐到车上,车里开着暖气,我感到了温暖。
“这是你的车吗?”
“是家里的。”
“你有驾照呀?”
“早就有了。”他一边开车一边回答我的话,还侧过头来望了我一眼。
“我们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
“去旅馆吧。”我不想去他家,也不会去他家。
“好吧。”他会心地望着我笑了,然后把车速提高了一些。
我把头转向窗外,那些摩天大楼一座座向我的身后掠去,仿佛我走在一堆巨大的积木盒子里。天气很冷,街道上却很热闹,有大人拉着小孩子出来买文具和辅导书,准备即将到来的开学,看起来那么温情。水泥森林里也会有温情。
许风为我们找了一家级别稍高的大旅馆,住八楼的房间,时间是一个星期。他拿出卡给收费员刷,然后拿着房卡拉着我坐电梯上去,我背着包跟在他身后。
那个房间有我喜欢的大窗户和大窗台,从窗户望出去是另外一些大楼的窗户和少得可怜的几块草坪。房间的窗户配着两扇厚重的褐色窗帘,我不喜欢这种颜色,它看起来那么阴暗沉重。
我把背包扔在床上,许风关好门,从后面抱住我,我闻到他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是香烟和香水混合出来的味道,我突然觉得他不再那么亲切。但我还是回转身跟他拥抱,接吻,然后*,我们如胶似漆,我们都需要激情。
晚上他带我去罗湖区那座很著名的国贸大厦49层的旋转餐厅吃晚饭,我们吃粤菜,海带汤,吃完饭后又吃点心,有虾饺、布丁和一个即点即做的榴莲酥,全部都很美味。
我坐在那里望着窗外那整座灯火辉煌、流光溢彩、活力四射的大都市,身心震撼,恍惚间以为自己走进了哪部现代电影里。如果男人身处于这种场景,胸中一般都会充斥着一种指点江山的豪气。可惜我是个容易伤感的女人,我只感到恐慌,我知道世间的事物如果太过繁华了,就容易荒凉。
我想起马振海曾对着广州的珠江夜景对我说:“以后这一切都……不将属于我们。”
我凄惨地笑了。这个我深爱过的男孩,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是否有了另一个女孩,有没有想起过我。
“你放远一点视线,就可以看到对面的香港。”许风丝毫没有发觉我的感伤情绪,指着窗外的一片灯火对我说。
“是吗?”我也把眼睛望向窗外,“你去过香港吗?”
“去过。”
“那里怎么样?”
“比深圳更恐怖。”
我还以为他会说“比深圳更繁荣”,谁知我猜错了,我一时间找不到话来说,就沉默了,没有望他,因为害怕他发现了我眼里的忧伤。
为了掩饰这种忧伤,我就去上洗手间。从洗手间出来后,在过道里碰到一个看起来有点熟悉的女生身影。我再仔细一看,发现她居然是我在广州见过的黄嘉青。
她是深圳人,世界那么大,世界也那么小。
现在我对她的第一感觉是,她变得比以前更丰满了。她一头酒红色的小卷发,黑色高跟靴子,好像在赴宴一般,穿着一条黑色紧身裙,披着块大披肩。那条裙子把她的身材凸显得淋漓尽致,特别是那丰满的胸部,高高地耸起,像揣着两只小兔子,仿佛就要从那里呼之欲出。
我们擦肩而过时,她用一种纯粹是对陌生人的眼光瞟了我一眼,然后迅速把视线转移开,身子很快闪过去。我回头望了她一眼,看到她丰满的背影。想来她早忘记我了,世事就是如此,萍水相逢的人,何必浪费脑细胞去记住。
回到餐桌后,我眼神游移,后来发现黄嘉青跟一个男的坐在一起。那个男的却不是李文健,他看起来有三十多岁了,像个白领,戴着副金属框眼镜,微笑地看着黄嘉青。
我转过头,想到她跟李文健早分手了吧,现代的爱情都普遍地短暂,她是在为自己寻找一张长期饭票。
吃完饭后,许风又带我去了酒吧玩,跟他的一群朋友坐在一块,一边喝啤酒一边听别人唱歌。
许风听完一首就点评一下别人的唱功,我就叫他上去唱一首,他又不愿意了,说以后再给我唱。我就用暧昧的眼神望着他,他就在桌子底下拉我的手。
待在深圳期间,许风没有带我去深大,我也没提出要去那里看看,我想着它和广州大学城里的那些大学应该差不了多少。对于同样的事物,何必再去反复观看,又不是做科学研究,我是早已对大学失去了新鲜感,再看下去就只有厌恶。
我们去了世界之窗,看到了那些被拙劣地复制出来的所谓世界奇迹。那些模型,虽然看起来很逼真,想来却是不及实地的百分之一,这让我有种发笑的欲望。因为我知道模型再逼真也是假的,假的就是假的,永远都成不了真的。这纯粹是一种暴发户的丑陋嘴脸,就像一个过年时领了很多压岁钱的孩子,突然拥有那么多的财富,也一下子就有了大胆的欲望,想要买更多的玩具,这些模型就是暴发户们做出来的玩具,既能供别人观赏,自己更是长面子,却没有任何意义。我宁愿一辈子看不到那些雄奇壮观的景色,也不要看一种拙劣的复制品,所以我很快就催着许风离开了那里,免得我的眼睛再受污染。
后来我们去了欢乐谷玩,许风要拉我去鬼屋,我一听,死都不肯去。他就要抱着我进去,我有点生气了,浑身颤抖,挣扎着要掰开他的手。他看到我的强烈反应,知道我是真的害怕了,就笑着放开了我,然后抚摸我的头发表示对我的歉意。最后我们去玩了漂流,还坐了旋转木马。这是我第一次坐到旋转木马,和他拥抱着一起坐的。别人说如果坐上旋转木马,灰姑娘都会变成公主,所以偶像剧里的这类情节才层出不穷,让一大批花痴羡慕得两眼发光。可我并没有这种蜕变的感觉,我只闻到许风身上那种特殊的味道,然后我把头埋在他的肩膀上,沉醉其中,久久不愿移动。 。 想看书来
第十七节 他喜欢我的真相
待在旅馆里,我们的生活就是*,抽烟,然后再*。我们一起吃东西,一起躺在床上卷着被子看电视,看电视里播的香港老电影,看累了就睡觉。几天以来,他一直陪着我,我就问他不回家父母会不会担心,他就说他父母早就不大管他了。
我识相地点点头。
我们还一起洗澡,洗完澡后我帮他吹干头发,还帮他剪指甲。他的指甲还是那么整齐干净,我还摸到他左手手指的指肚上有一层练吉他时留下的茧子。
这是一个温暖干净的男人,而我现在和他在一起,这让我满心欢喜。
我想帮他的指甲涂上透明指甲油,他不肯,经过我的恳求,最后他只让我给他涂两个小指的指甲。我就兴奋地拿出带来的透明指甲油,小心地给他涂好。他抬起那两个手指,认真看了看,指甲上面闪着一点明亮的光泽,“你涂得很漂亮。”他说,然后亲吻我的头发。
他带我去吃西餐,为我点了两块鲜嫩的小羊排,为自己点了牛扒,还点了香槟酒。吃完碟子上的羊排,我握着杯子看着桌子对面的他,他在用刀叉吃碟子上的牛扒,我望着他的那双手,它们看起来既温柔又有力,然后我想起他说过自己为了练吉他而刻意训练左手的事情。我的眼神上移到他那张俊气的脸,那么年轻的一张脸,也许从此以后我都不会再看到了。突然我觉得这一切都不属于我,他也不会属于我,没有人属于我,也没有人属于任何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是孤独的,终将孤独地离去。
我端起杯子喝香槟酒,那带着清新气味的液体在我的舌尖打滑,我把它吞下去,它经过我的咽喉、食道,然后到达胃,我却始终没感觉到它温暖了我的心。
我的餐后甜点是提拉米苏蛋糕,一种入口即化的意大利点心,糯糯地在嘴里融化,真是无上美味。我想到美食其实也是一种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