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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说,“我爸说的没错,你是个贱人。” “你再说一遍!” “说就说,你就喜欢天天往家里领那些臭男人你就喜欢过夜夜淫乱的生活还有你就喜欢像个妖冶的妓女那样招摇!” 她抽了毛毛一个耳光,毛毛没有动,连眼睛都盯着她不闪躲。啪!反手又抽了一个。  
《唯以不永伤》 第三部(17)
“给我滚!滚!滚!” “我当然要走。”毛毛拉开门跑出去。几只伏在门外等候许久的猫趁势溜了进来。 “随便开吧。”我跟司机说,“找一个长春最热闹的地方。” 汽车开始在冷清的街道上狂奔。我摇开车窗,听着呼呼的风声,心里痛得想哭。我把头探出去,看着马路两侧的路灯。夜风将我头发扬起来。 “别这么干,”司机在镜子里看到我说,“太危险了。” 需要多大的时速才能将头发吹落呢? “关上窗户!”他以为我没听见,把车停下来。“这里挺热闹的。”他指着千人迪厅说。 “我不想到这种地方。换一个。” “那你就别把头伸出去。” “哦。”我摇起玻璃,在后排擦干眼泪。 汽车行驶到夜市。“这里吧。”他说,“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了。” 我交钱下了车。快十一点了,依然有很多人。我从门口一直往前走,在套圈游戏的摊位买了一百个圈。我将这些一把都扔出去,中了一盒烟,一个白瓷史努比,一台模型车。拐过路口的时候这些都被我塞给了熟睡的乞丐。 一个兰州人一边拉着两米多长的面条一边大声吆喝,我坐到位子上。他给我上拉面的时候我告诉他我根本不想吃东西,只是想坐一会儿。他看看我,尴尬地笑了,说:“算我请你的。” “我不要我跟你说了我有二十万我买得起!” 他把一碗面倒进旁边的垃圾箱,仿佛是对我示威。不过他并没撵我走,而是忙着将面拉得更长一点。 我开始头痛,双手摁住太阳穴,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我的头用力磕了一下桌面,我怕自己会晕倒在这里。今夜有很多事情要做,或许什么都不做。晚风不时地吹来,我有些冷,当时在家出来我本该多穿点儿的。我有点儿想家了,我觉得应该把这张合同拿去还给我爸爸,至少这能让他放心,看得出来这已不仅仅涉及他一个人了。还给他,然后求他和妈妈结婚,别想了,如果妈妈不愿意,改变这世界又有什么用呢?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孩过来坐到我身边,他问我是不是没地方住了。 我往他身后看去,那里有人在地上放一个木偶人,手在它的腿后控制着:“跳!”那木偶果真跳了一下。可惜这时候孩子们都睡着了,围观的大人戳穿了他的把戏。他伤心地辩解着。 “你把我迷住了,”那男孩说,“真的,我刚才一直观察你呢。” 卖伞人已经是第三次从这里经过,他转了那么多圈也没卖掉一把伞。“就要下雨了!”他声嘶力竭地喊着,“就算没有雨也可以挡阳光!”他真应该改行了。 “我们找个地方聊聊吧。” 他头发散发出的劣质摩丝味令我难受。“警察局怎么样?” “走啊。”他在挑衅。 “他能带我们去。” 我走过去跟在一位巡警后面。那胆小的孩子没敢跟上来。我走出市场,拐进胡同,里面漆黑一片。 我担心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会倒下来,长睡不醒。我怕到时候好心的人们会在那个晕倒的小女孩身上翻到这个让她爸爸为难的东西。我拿出合同,把它撕碎了。 我找到录像厅。老板不让我进去,“今天休息。” “我找人。”我告诉他。 “里面没人。”他拦着我。 “那我求你帮我过去找,行吗?” “你说什么?” 我在他迟疑时跑进去。里面还是那样的片子,我试探着向里走去,杜宇琪已不在我们一直待的位子了。 “杜宇琪?”我轻声叫他。 人群出现一阵不安,是啊,有女人进到这种地方了,多新鲜。 “赶快出去!”老板跟进来拉着我的手臂。 “杜宇琪。你不想见我?”我看到他了,走过去俯身问他。 “见,怎么不?”我认错人了,他摸到我的脸,笑道,“来,让我见见你。” “走开!快走!”老板推开那人,向后拉我。 “杜宇琪,你在,你肯定在这里面,”我接着说,“你还生我气呢是不是?” “我让你出去!”老板发火了,“你想出事怎么着?” “我先回去了,宇琪,我会和你一起走的。还有,那密码是我生日。就算明天我来不了,你一个人也一定要去。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会在上海见面的对不对?” 出去之后我终于吐了。我扶着墙一点点走出胡同。我看着在地面打旋的塑料袋,心里说不出的伤心。我投了一元钱在路口的电话里。 “爸?是你吗?我是毛毛。我在红旗街呢,我就在这儿等你。” 在离开长春之前我最后想拜访的人是马欣阳女士,我想向她表达我乃至整个杜宾作品研究协会的谢意。马女士并不是我们协会的成员,然而出于对杜宾的文学作品的热爱(调查已表明我们的确没有任何理由来爱杜宾这个人),我和她还有许多其他的朋友走到了一起。我是在二十年前才接触她的。那时候我刚刚组建这个协会,还没有太多的人关注杜宾。我在各大报纸刊载寻找杜宾的启事来吸引杜宾为数不多的读者。马欣阳女士就是读者之一。我曾与她相互通过几封热情洋溢的信。在我的劝说下她终于肯把自己对杜宾的研究成果寄给我。当时我满怀感激地写了一封信给她,不过她的回信却相当冷淡。她自谦她能力有限,所做的工作远远不够,根本不配我所夸赞的“伟大”两个字。在信的末尾她劝我不要再写信给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不是吗?”她引用了《维以不永伤》第一部里的原话,“我们真的没必要对自己喜欢的一件事或一个人此生都永志不忘。”随后我陆续应邀去巴黎组织杜宾作品的法文、英文以及德文的翻译工作。回来之后我又写了三封信给她,可是没收到一封回信。自此我们失去了联系。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唯以不永伤》 第三部(18)
她留给我将近十万字不分章节的手稿,无论如何我也无法把这些散乱的文字排成稍显通畅的一本书。我打算在明天见到她之前重读一遍以作了解。这些文字与其说是调查研究的成果,还不如把它当成主角是杜宾的一部短篇小说集。虽然马女士用不同形式来写这么多的故事,然而仔细阅读你可以发现,这些都在杜宾所终结的十几种文体之内。我筛选了一下,其中有一篇是涉及他和毛毛的故事。我还不能确定这件事的真实程度,我想我该先摘录几句列在下面,以飨读者。 你回你爷爷家?她问我。 同马女士的大多数故事类似,这一篇没有标题,没有明显的背景。故事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往往都是隐藏在后面的对话里的。第一句话便出现两个人物。她明显指毛毛,而我自然是杜宾,也就是马女士模仿的叙述者。我们再找一下毛毛说的第二句话。 刚才还过去一辆呢,我正在学校里,怎么跑也没赶上。 这句话隐藏了三条线索。一、他们在等公共汽车。二、这是放学时间。三、毛毛向他交代刚才的事表明他们是偶然遇见的。 那我们就得再等十分钟了,我说。 冻死我了,据说今天要下雪呢。第一场啊,她对我比划着,够让人兴奋的了。 时间大概是秋末或冬初,不过看起来这要取决于今天能不能下雪。 车来了!我叫道,抓着她的手臂向前走。 人太多了,根本上不去。她抱怨。 到现在为止我还看不出用第一人称叙述的益处所在。接下来的对话纷杂且琐碎,只交代一件事:他们决定走回去。似乎马女士还没有掌握用对话来讲故事的技巧,不过这考验了读者的耐心。细心的人们总能在乱石中找出光芒四射的金子。像第二页的几句对话: 你在撕什么呀?我问她。 她把碎的纸片攥在手里,然后在空中摊开掌心,纸片向身后吹去。下雪了,她说,多像啊。 不要了? 嗯,她点着头,都是些无聊的情书。 收到的?你真够幸福的。 喂! 干吗呀? 为什么我收不到你的情书呢?她停住脚步望着我。 我写过的。我低声说,声音小得自己都听不见。 我们认识几年?我伸出双手都数不过来。 我告诉她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的。 是啊,为什么十多年你都不写一封?而你们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