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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01'
Bone。S是夏白最喜欢的乐队,主唱是一个叫十七的人。
十七的本名叫许世奇,十七是取谐音,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叫的,时间一长就变成统一称呼了。
夏白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十七是在香港,他攒了半年钱去看演唱会,在败家的时候撞见了演唱会的主角。
十七当时戴着超大的墨镜,小脸挡住了四分之三,潮得像在逃犯似的,气势汹汹的一身黑衣黑裤,围一条墨绿色的围巾将剩下的四分之一脸也遮住了一半,旁边还跟了目测身高一米九的保镖,跟电影里的黑社会一个样。放在平常人眼里不是有事就是有病,无论哪种都自然选择绕道而行。
提着战利品的夏白也不顾手上的大包小裹,一把拉住他惊呼雀跃,旁边的保镖眉头一皱,他的亢奋立刻被降温,像猫叫似的又喵了两声。
周围有人看他一眼,没认出全副武装的十七,又漠不关心的走开了。十七看面前一张白白净净的脸,刚才还兴奋得手舞足蹈,被人一瞪就立刻蔫了下去,眉毛一垂,又显得有些可怜。他忍不住笑,心说这人的表情太有意思了,便招呼了一声。
那边夏白又瞅瞅黑着脸的保镖,心想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要不抓紧肯定得遭天谴。在天谴与黑面保镖之间他犹豫挣扎了片刻,心一横,气一鼓,就跟十七说能不能合影啊?
十七一愣,面前这小子在短短一分钟内表情几经变化,还以为有什么千言万语呢,半天就吐出这么一句。他苦笑一声,说行。
保镖挺不乐意,十七是自己偷偷跑出来玩的,他找了大半天才逮住这祖宗。但又不想节外生枝,照张相不算什么,照完赶快走人才是正道。
于是夏白从背包里翻出相机,交给保镖先生,自己跑到十七的旁边。保镖心合计这小子也太自觉了,闷闷的哼一声,赶快照了交回去。夏白看看显示屏上的照片,还挺满意,自己嘿嘿的笑着点头,跟保镖说了谢谢,又对十七说了声谢谢,捡起地上的袋子啊盒子啊乱七八糟的走了。
十七开始怀疑这小子是不是自己的歌迷,行为太怪异了吧。
第二天演唱会夏白站在沸腾的人海里望台上的人,他距离主台有点远,舞台上的人搁他眼睛里就手指头那么大,基本除了个人形什么也看不清,就凭着震耳欲聋的歌声刺激耳膜。身边的人又是唱又是跳,High的不得了,挥舞的手臂总是打到他的头。他心想:得,这回去耳朵不聋脑袋也得肿,以后可不来演唱会了。
他看旁边的人,这么成千上万的人,就只有他昨天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十七,还合了影,这么一想这演唱会看得挺值,脑袋肿了也值。演唱会结束已经是深夜,他自己走着回到酒店,收拾了行李,凌晨的时候才睡觉,第二天下午的飞机,走的时候没有任何留恋。
Bone。S在香港有三场演唱会,夏白看的是第一场,据说第三天的场安可超时,唱了很多老歌,被罚了很多钱。他撇撇嘴,也不觉失望,就当自己没那福气。他也不喜欢太热闹的场面,他喜欢十七这么多年也就去看这一场演唱会,还是心血来潮,不知抽动了哪根筋。
比之人与人的相遇,见十七实在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便宜的只需要几百块钱买张门票,便能望得舞台上活蹦乱跳的男人。可越是这样,他就越是不想去,并且会将距离拉得更远。他把偶像跟生活看得很明白,十七就是天上的星,一闪一闪亮晶晶,但他不能天天都仰着脖子看星星,酸。
对于十七他更多是欣赏,一个男人,有梦想,有力量,有才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坚定不移。乐队一共四个人,听说曲子都是自己做自己唱,偶尔也给别人写歌赚外快。他们的歌夏白都有,但没有一首会唱,偶尔哼哼两句,被人听见了每次都被揶揄他五音不全就别毒害大众了。至于偶像的私生活绯闻什么,他不感兴趣,懒得道听途说。
他回家第二天就接到了岳晓冉的催稿电话,他说自己的稿子上个月不就交了么,岳晓冉说你忘了你还有一篇小说在连载么。夏白说作者取材休载一期不行么,岳晓冉说版面都给你留出来了你休个屁。夏白一脸糟心翻了个身,说姐姐咱们文明点不行么。
挂了电话翻翻电脑,稿子写得差不多,再改改交上去吧。他抓一把头发,窝在了电脑前。他不算是典型的宅男,就是恋家情结很严重——虽然是一个人住——但没有什么恶趣味。人懒,夏天出门嫌热冬天出门怕冷,就赖在家里上网聊天打游戏写稿子。好在他文学功底不差,出过几本书,也算小有名气。
给他编辑岳晓冉已经算是捡个大便宜了,一来夏白写文章保质保量,且从不脱稿,如果不是去趟香港这天的电话她也不用打,自然也就省了催稿的力气。夏白曾经听说有编辑追稿都是拿着刀的,拿不到稿子大家同归于尽,就当是个笑话这么一比起来岳晓冉也够幸福死了。二来夏白又是烂好人一个,有麻烦找他也不烦不恼,能帮忙就帮忙,帮不了也算尽仁义了。岳晓冉那阵子失恋都找夏白来开导,他脾气也好,怎么打怎么闹都不生气。
岳晓冉还总说,夏白,你应该有点脾气,不然都以为你好欺负。他心想我怎么没脾气了呢?我脾气可大着呢,你没见过罢了。
本来到了这里基本没十七什么事了,他开演唱会,出新专辑,满世界的跑,夏白只要一双耳朵就够听了。他继续过日子,写稿子,过了半年岳晓冉突然打电话过来,让他去编辑部开个会,关于新书的出版问题。新书都是他在杂志专栏上发表一些文章,稿子也没怎么改动,就简单做个杂文集。没过多长时间新书上市,第一本送到夏白手上,他掂量掂量,装订不错,也没看就放在书架上了。
入春的时候他得闲上网,耳边听着十七的新歌,随手翻开十七的博客,被吓了一跳。最新日志是一个月前的,标题是与光行。他惊疑,不是有这么巧的事吧。点开来看,还真是……日志的大意说自己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认认真真的看了一本叫《与光行》的杂文集,内容很有意思,推荐给大家,最后说夏白这个作者,他很欣赏。
他愣了愣,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好像是高兴,但又有点惊吓,这可能就是受宠若惊了。他想那本杂文集里都收录了什么呀,好像没写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他跳下凳子,从书架上取下了那本没开封的书,决定从头到尾看一遍。
书上还真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东西,都是他平时胡思乱想的随笔散文,对黑暗社会的批判啦,对腐败政治的不满啦,对迂腐人民的呼唤啦——这些东西他都没写。所以他觉得这本书没什么能吸引十七那个愤青的,翻到后面他才发现,去年Bone。S出新专辑,他写了一篇推荐也收录了,这样看来日志是回礼。
他趴被窝里笑了笑,觉得其实他离十七挺近的。
冰箱里的储备见底,夏白拿出最后一个苹果啃一口,关上冰箱踩着人字拖出门采购。他推个车逛一圈,收货颇丰,各式各样的泡面包括袋装的盒装的礼品包的,还有各种口味海鲜的打卤的酸辣的红烧牛肉的基本让他买了个遍,然后又到冷鲜去买了几根香肠,顺道提了一箱酸奶,合计差不多了就准备去结账。
路过生鲜区看到黄澄澄的橙子,平时他不喜欢酸的水果,今天不知怎么瞅着特顺眼,便拖拉着购物车过去想挑两个回家。他拿了个橙子放鼻子底下闻闻,一股清香逸出来,就觉得这是新鲜的,顺手往口袋里扔。
“那个苦,”旁边一直手伸出来,递给他一个圆溜溜的橙,“拿这个。”
夏白顺着声望过去,整个人一愣,就没接人家的橙子。
对方看他惊讶的样子,好像全在意料之中,翘起嘴角轻轻一笑,“怎么了?”
“呃……”夏白的眼睛动了动,确定面前的人是乔曦,尴尬的咧了咧嘴角,掩饰住惊慌,“没想到在这遇见你。”这个倒霉。这一句他当然没说出来。
乔曦将橙子扔进他的袋子里,说:“怎么,我不能来这?”
夏白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