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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不知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黄色的,那我曾经讨厌的颜色。
手撑着头,透过窗呆呆地看着黄色的阳光,看着阳光下生长的生物们,窗外的树、草、鸟。
阳光下的草是绿色的,没有阳光的草是黄色的,例如豆芽。
若是如此,那我也便是黄色,因为没有阳光普照。
可我想变成绿色,想变成被阳光守护滋养的颜色,阳光保护和滋养绿色的人。
阳光就在窗户那边,在用铝合金边框镶着的窗户的那边,伸长手,还可摸得到。
一窗之隔,我和阳光,仅仅。可也因此我不是绿色,而是黄色的。
因为它们说不能在一起这便是叫作远。
远是不分距离的。
我呆呆的望着,望着……
那黄色的阳光。
竟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黄色。
因为他们告诉我黄色象征着希望。
而我和阳光是一样的颜色,黄色。
第一章
第一章
某天中午,我在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走着,陈伊陪着我,在那条我喜欢的林荫道。喜欢那也说不上什么具体的原因,只是种感觉罢了。那的树够老,老得让我觉得平静,觉得淡然,觉得脱俗,更是觉得安全。喜欢那高高的嶙峋的相互交错着且又依偎着的枝桠,阴天或是傍晚站在树下抬头,看到天空被割成点点块块,没有形状的天空也变得精致起来,若是晴天便再好不过了,那点点的飘在枝桠间的阳光被树叶们镶嵌起来,也就成了白天里的星星,一闪一闪的,除此以外让人心情透凉的还有大树下湿润的土地带来的清爽。
而这脱俗安静之地,亦是触发人的感伤的让人思绪乱飞的地方,也是结束伤感的疗伤之地。因此也是我常来之地,说是常来,也只不过是除了教室、食堂、宿舍、厕所之外相对多来了几次。
现在越来越多的时候,会莫名地觉得这身体不属于自己。时常我会傻傻地往下看,核实一下这身体到底是不是我的。可发现头和身体,它们都连在一起啊!但又为什么我的头脑却驾驭不了身体它呢?
或是身体内外的压力差将身体压抑得疼痛,疼得想要在手腕上划条口子,想要让身体内外的空气流通,用一块淡绿色的玻璃,让自己适应外部的环境。或是总感觉着脚底有股力在托推着自己,当自己站在窗口,阳台或是湖边,而身体却像是没有重量,轻得无足轻重。
我又往下看了看,这身体它还属于我吗,抑或是我的头脑也不属于自己?
我问伊儿哪一种自杀方法好,跳楼、吃安眠药还是……
“别谈这些,不管怎样,你都应该好好德活着,不为别的,就为你父母,你爸妈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在外打工那么辛苦……还有你的朋友,你的老师同学……”
她不懂有那种念头的人通常都是对那些人们嘴边常提的牵挂已经失望了的人。她又怎么可能懂呢?
她的安慰对我通常不但没有作用,反而会演变成对我的变相的刺激,让我的心揪得更紧,心口愈加的压抑,有时甚至会激怒我,让我觉得自己很可怜,让我愈发地反叛疯狂。陈伊是个很不错的朋友,只可惜她不懂我,因为她太善良。她总是想方设法挖出别人的好,那些被我否定掉的好,努力地替别人解说。
最后我用排除法的方式得到了结果,吃安眠药最好,但我更想尝试割脉。跳楼虽可享受几秒的自由落体,但最终会有落地的那一刻;投湖,学校的湖水太脏,小时候常常听老人们说,淹死的人的灵魂会被关在水牢里,只有找到替身才可以脱身,水底好黑呀,而我怕黑;吃安眠药虽然安乐,但却又太过于平淡了;而割脉,应该很有意境吧!“血液流到草地上盛开大朵大朵的玫瑰”,我突然间想起了郭敬明的一个比喻。我想体会一下死亡的感觉,我想听死亡的脚步声,随着我的血液,由模糊、沉钝变得明晰、清脆,我想慢慢在死亡隧道风的吹拂下渐渐没了气息。有一本书说,对那些经历在死亡线上挣扎而又重生的人进行调查,他们中的大多数回忆道,死亡会经过一条带风的隧道,然后那风像是漩涡将自己带走,是这样吗?
我对伊儿说,也许有一天,我会安静地躺在一块洁净的草地上看着天空,那晚,天很静,星星上的生物们在看,有两颗流星。知道那两颗流星是什么吗?是我的眼睛。一双渐渐的黯淡的眼睛。
我时不时地说那么些话,用着不严肃地开玩笑的口吻,吓胆小的陈伊。
但这些却又是我的真心话,虽然有很多顾虑。
而所有的事情要追溯到很远,然后拉扯得很长。
月光透过窗帘缝儿,浇湿了枕头,为什么月亮总是跟在落寞的背后?在被子上留下斑驳的落寞。
我躺在床上,头陷在凉凉的枕头里,竟想起初中时宿舍里疯狂生长着的某种虱子。
它本是寄生在牛身上,靠吸血为生,可现在竟跑到学校各个宿舍得被子和铺板里。可能这里有它可以“健康成长”的特殊环境——潮湿、阴暗与闷。它也并不常见,因为被人发现对于它们来说便意味着死亡。如果你不有意且用心去发掘,是见不到的。它与一般的虱子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体形大,而且肚子占身体的比例是普通虱子的几倍。没吸血的时候,扁得犹如薄纸,吸血的时候肚子就成了气球,让人想起了献血时慢慢鼓起的血袋。被它咬后,会起一个小山,小山旁边还有一大片红色的沙滩,这座小山长屹不倒,而且不能用锄头锄也不能用铁锹挖,不然会越来越痒,越来越红,被咬多了,久而久之小山会变成火山,发展成一种疮,喷出黄色的溶液。
而我的血好像很合它们的口味,初中开学后的第一的星期,它就入住了我的床,在我的脖子上留下了深深的吻痕,这一事实被初中开学时照的登记照上给记录了下来,红红的一大片。然后在那个冬天就发展成了疮,伤口都粘到了秋裤上。
那时的生活在现在想起来,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苦”,可当时却也不觉得苦,反倒不及现在。
十几个女生居住的十几平米的昏暗拥挤满是积水的小窝却倒很像是一个家,而谁都可以是“妹妹”。为了让我躲避它们的摧残,室友们出了很多招,什么药膏,什么土方子,一有虱子咬我,室友们就跟我换床铺,于是我成了游牧一族,游在不同味道的床上。不同的味道,但却觉得都是香味儿。那时,睡眠总特别好。睡得香,梦也做得很美;梦做到最后也笑得很甜。
初中的三年为之付出的努力换来了大家都想要的通知书。而让我心里最踏实的是,我没有辜负他们,父母和恩师们,还有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我考上了这所高中,那所总是听别人念叨着的学校,那所全市最好的高中,也是他在的那所学校。他,是我暗暗地取名为“风筝”的那位学长。
事实上我们也不曾见过几次面,只是第一次偶遇他时,他的气息叫人难忘。
在脑海里,他总是一脸阳光的笑容,干净整齐的衣服,干练爽朗。分明的轮廓,高高瘦瘦得像是漫画壁纸中的男主角。
跟“风筝”第一次见面,是在上初一的时候,那年我13岁,而他15,初三,哥哥的同学兼好友。而那时的我俨然是一幅青涩小女生的模样,得仰着头,看高高的他。而他对着我笑。
我初二的时候,他升高中了。便是那所大家都期待着想进入的那所全市最好的高中,而他在我心中便像是神话。
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在追着月亮跑的小孩,也许就是因为这种追寻我才一直以来都喜欢他。
那个暑假我乐乎着。上初中的时候他们总是这样对我说,好好学习,考上了好高中,一切就拨开云雾了,以后的路就好走了,不会再受苦了。而我整个暑假都在祈祷着能分到风筝在的那个校区,处于一片幻想之中。
之所以给他取的代号叫风筝,是因为他就像是一个在高空中飞翔的美丽而又宽大的风筝。而自己喜欢那样静静地仰望。
而我如愿以偿真的分进了他所在的那个校区。我又转之开始烦恼,若是见到他又该说些什么是好。
开学的时侯,爸爸专程回来了一趟,送我到学校报名。报名的时候,接待我们的叔叔对爸爸说:“你女儿叫胡穗是吧?很不错啊!在新班上排第六名。”爸爸乐呵呵的。爸爸帮我把行李搬到宿舍,大大的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