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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突然要联系她?”他看了一眼我手里的毛线、毛衣针,明白了什么,“想要向她请教怎么织毛衣?”
“嗯。”
“看这颜色,不像是织给你自己的。”他打开盒盖,拿起一团线球捏了捏。
“别磨蹭,快告诉我小周的手机号码。”我已经等不及了,早一分钟学会,我就能早一分钟织好那件“温暖牌”毛衣。
“如果你的态度友善一点,我倒可以教你。”
“你也会?”我挑着眉毛望着他,不太相信。
“我不仅会织毛衣,还会织布。”余维之说,“你忘了我是学什么的?这是我在大学里的必修课。”
“对对对,我怎么忘了。”我立即把毛衣针与毛线往他怀里一塞,“你快教我。”
“先要学会起针。”余维之拿起毛线挽了一个结,套在毛衣针上,一手熟练挽线,没过一会儿,毛衣针上就密密麻麻挤一大列线圈。
“你速度这么快,我怎么学?”我看得眼花缭乱。
“他比我高,又比我壮,差不多要起三百针。”他没有理会我的抗议,边挽线边道,“一共要起三百针,平均分到三支毛衣针上,每支针上刚好一百针。”
“你知道我的毛衣织给谁?”
要不然,他怎会知道这件毛衣将来的主人比他高,又比他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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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第三章 爱上咖啡的苦味(20)
“季文尘。”
“你怎会知道!”我几乎跳了起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忙里偷闲,看了我一眼。
“一定是夏露。”我恨恨地说,早知道这家伙嘴巴漏风,守不住秘密。
“也不能完全怪她。”余维之难得地肯为夏露辩护,“还记得上次你在生日派对上穿的那套裙子吗?别人没有注意,但我却知道那套看似普通的裙子属于某品牌的高级定制。”
“高级定制?”我瞪大眼睛。
“一看就知道,你是个时尚白痴,那套裙子差不多要十几万。”
“十几万?”我一直以为那是一套普通的裙子,只是因为是季文尘送的,对我来说才有特殊的意义。
余维之没有理会我的惊异,继续道:“接着我又注意到J。 X奖颁奖典礼上季文尘的着装,又回想起夏露前阵子告诉我说,你交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男友,我就自然什么都想明白了。”
惊天地泣鬼神,这的确是夏露的形容词。
“这世上,除了季文尘与我,大概只有你知道那天在颁奖典礼上,与他穿情侣装的人不是倪采儿,是我。”我苦笑一声道,“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在我面前装无知?今天若不是我要你教我织毛衣,你大概永远不会问我。”
“你并不想告诉我,又让我怎么开口问?”
“你不会怪我吧?”我小心翼翼地问。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隐私,不是吗?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我向你隐瞒了一件更重大的秘密。”
“你会有什么秘密?”
“我是说也许。”
说话间,余维之已经起好了针,手把手教我如何编织。
看在眼里似乎很简单的针法,织起来却是困难重重,我姿势笨拙的拿着针,想像他那样单手挽线,却怎么也做不好,最后只能一只手织,另一只手挽线,这样速度减慢了许多,每织一针,几乎要花去半分钟的时间。
余维之直摇头:“你是我见过的最笨的女人。”
“怎么办?”说话间,一个不小心,毛衣针从手中滑落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弯腰拾起针,递给浑身缠满线的我:“照你这个速度织下去,到明年冬天,也许连只袖子都织不完。”
“没有这么夸张吧,不是说熟能生巧吗?”
“你用电脑打字,指法正确,才能熟能生巧,越打越快,可是如果总是只有一根手指在键盘上敲,打一辈子,也快不起来。”
我不再出声,低着头较劲似的一针针继续织,半个钟头后,我终于有点颓然地放下手里的毛线,用求助的眼神望着坐在一旁的余维之。
“怎么办?”
“有两个办法。”他靠在沙发上气定神闲地望着我,“办法一,你贿赂我,承诺不再拉我陪你玩过山车、空中飞人之类的刺激游戏,我就帮你织。”
“不行,如果要你织,那与买的有什么两样?”我断然拒绝。
“办法二,降低难度,减少工作量,或者你可以考虑删去两只袖子,织一件背心。”
这个我还勉强可以接受,我点了点头,虚心请教:“像我这种水平,织一件背心大概要多久呢?”
“靠你自己,今年是没指望了,明年也不一定能织完。”
“是吗?”我看了看桌上的日历,知道他所言非虚。
“要不织一条围巾吧?”余维之说,“或者,更简单一点的东西。”
一个小时过去,我要织的东西从一件毛衣,变成一件背心,又变成一条围巾,最终,变成一双手套。
我只得安慰自己,一双手套也好,至少可以温暖他的两只手。
余维之在纸上写下每一行的具体织法:“我教你织的手套是独一无二的,既不是五指完全分开,也不是普通的连指手套,它的中指、无名指、小指合在一起,食指与拇指却是分开的。”
“这么奇怪?”
“当然,所以就算戴上这双手套,他也可以在镜头前偷偷做OK的手势。”
他居然也知道那个OK手势,看来,夏露向他透露的秘密远不止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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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第三章 爱上咖啡的苦味(21)
接下来的日子,我只要有空,就待在家里织手套,遇到困难,就算深更半夜,我也会去找余维之,向他请教。
几次下来,他已经快被我烦死,总是万分懊悔地说:“早知道,就把你交给小周,让你去烦她。”
后悔已经迟了,我还是每天都会烦他一两次。
我希望能赶在初冬时节织好这双手套,所以每次夏露约我出去,我都拒绝,吃了几次闭门羹后,她也就不再约我了。
就连季文尘也觉得我这段时间神秘兮兮的,连打电话都空不出时间,非常好奇地问我在忙什么。
但,想给他一个惊喜的我,又怎会告诉他?
这天夜里,我正在卧室里为第一只手套收针,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很响的敲门声,打开门,我看见夏露只穿了一件薄毛衣站在外面。
她手里捏着一个大信封,脸色十分难看。
“出什么事了?”我将她让进屋,拿出一件大衣为她披上。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从信封里拿出一沓照片递给我。
照片中拍摄的,或是夏露在夏家大宅出入,或是她开着她二哥送给她的跑车出入车库,或是她提着大包小包在名店疯狂购物。
“是谁跟踪你?”
“我在顾升平卧室里发现的。”夏露咬了咬嘴唇说,“他早就知道我是谁,还找人查过我的底细。”
“也许,他只是想知道你的真正身份。”我安慰她,却连自己都无法说服。
“如果只是这样,他查清楚之后应该大大方方问我!可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每天在我面前感叹,说他的外形不比季文尘差,歌唱得也不是不好,却怀才不遇,他还说,希望有朝一日能遇到伯乐,助他出唱片。”夏露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已被撕去一只角的支票,重重往桌上一拍,道,“这是我找大哥签的支票,原本是想藏在他的房里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可以出唱片,扬眉吐气,谁知,我却发现了这些照片。”
了解到事情的始末,我这才可以确定,上次看见顾升平与别的女人在一起,根本不是误会,但事已至此,我没有必要再雪上加霜。
“你打算怎么办?”
“我已经决定与他分手。”
“分手了也好,应该庆幸的是,你至少没有人财两失。”我拿起桌上的支票,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
“男人!”夏露愤愤地说,转眼瞥见我放在沙发上还未完成的手套,拿起来看了看,随便一丢,皱了皱鼻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