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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物语-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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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袭了两千年的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内摈弃,自然也为我这帮懂法律的兄弟们所继承。

    审判长由痴仔担任,这家伙捕风捉影,制造伪证,意欲愈加情圣之罪,何患无辞。

    “犯罪嫌疑人情圣,老实交待你都做了些什么?”审判长发问道。

    “我没有做什么啊!”疑犯看上去很委屈的样子。

    “你没有沉默的权利,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和证人!你必须要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审判员岛主道,那架势是要刑讯逼供。

    “有什么证据?谁可以作证?”我还想辩解。

    “带证人!”审判长大声道,电视里面这话是古代县太爷常说的。

    “我发誓我说的都是实话。”这时情傻乐呵呵的道。

    “证人,你都看到了什么?”审判长一脸认真。

    “我亲眼看到犯罪嫌疑人多次跟那人亲密接触,必然已经达到不可告人的地步。”傻子出卖我道。

    这样下来,情圣被认定为对别人有不轨之心,因此判处必须追人家的刑罚。法庭将成立强制执行委员会,制造一切条件满足一切要求也要使得情圣完成被判下的刑罚。

    在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一致要求下,审判长痴仔和审判员岛主同志都认真的回忆了各自的犯罪经历,以求给情圣做参考。

    痴仔女朋友长的清丽、时尚,有照片为证,但因为高考失利,留原籍复读,从此二人天各一方。据痴仔描述,他追得嫂子颇费了一番波折:那女孩本不是痴仔一个班的,因为长相漂亮,竞争甚是激烈,最后鹿死痴仔之手,实在可喜可贺。

    而岛主夫人则长像甜美,一头秀发,亦有照片为证,因考上了广东一所大学,与岛主也是每天相思无限。

    话说每晚电话机旁,往往成了二人轮流使用,每日情话绵绵至深夜,傻子喜欢收集电话卡,他们二人帮了他大忙,开学没多久,傻子的电话卡已经厚厚的一叠,那东西最后的价值大概就是能还证明两份感人的爱情的质量。至于傻子自己,这厮过去只是似乎也曾暗恋一个女生,只是没有表白,如今还是相思相系,时常电话往来,关系暧mei莫名。

    岛主其人,长相斯文俊秀,带一副眼镜,一看就知道是风liu倜傥的正人君子模样。谈得一手好吉他,参加了学生乐队,似乎叫织音乐对的。岛主交游广泛,负责打听女孩的情况。痴仔浓眉硕目,一看就知道是个聪明人,此人是个实干家。而傻子则负责每日监督情圣言行举止,把其赎罪行为具体收集上报,供上级审查讨论。

    先是岛主打听的情况:那女孩姓吴,单名一个月字,1、68米,95斤,未婚。

    然后是痴仔汇报:那女孩有二十个男朋友,所以情圣必须加快行动。

    “这明显是瞎编,情圣不要信他的话。”岛主说。“不过听说咱们系的男生就有喜欢他的,我估计在追求她的男生绝对不少于一个排!”

    最后再说情圣的行动。

    情圣的行动就是没有行动,“一切随缘”,我对傻子说道。

    “你们挺没缘分的,其实。”

    “怎么说?”我看他不像是在调侃。

    “我这两天经常看到她,一次在食堂,我在那儿排队打饭,亲眼看见她不排队直接上前面去打了,后面有人说她她装作没听到。”傻子说得跟真的一样。“第二次在图书馆,我看见她一个人占了两个位子,真不像话!”

    “真的假的,你确定没有搞错?”

    “当然了,哲学系还能有几个美女,就她长得还算可以看看!”傻子斩钉截铁的说。

    那天中午睡午觉前,傻子又说:“情圣,我又看见她了!”他并不是想提供什么有利信息给我,只是想证明“你们没缘”这样一个观点,以使我产生失望情绪,他很喜欢从我的失望中获得快感。

    “什么时候?在哪里?”我没好气。

    “昨晚的辩论会,哲学系对阵中文系。”傻子说得津津有味,他其实是想看看我因为失望而难过的表情。“她是哲学系的二辩呢,不过老实说,她口才真的不怎么样!不过中文系的口才更次,所以他们赢了,今晚跟咱们系对阵,你可不要错过了。”

    “关我什么事,我可不喜欢吵吵闹闹的所谓辩论会。”我嘴硬道。
第五章 异常辩论
    爱恋的同时又想保持清醒是不可能的。——爱情名言

    说归说,能见美人一面,虽然相见不如怀念,但还是想见啊。

    所以我下午去的很早,辩论会就是在一个大教室里,前面临时安排了几张桌凳,桌子上摆上纸牌,上面写着辩手的名字,几个人在上面收拾。我不喜欢热闹,所以跑到了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去。教室里还没有几个人,大家都在安静的看书。拿出一本书来随便翻着,发现桌子上刻了几行字,笔迹刚劲有力,应该是出于男生之手。

    “我爱你

    可是我不敢说

    我怕我说了

    我马上就会死去

    我不怕死

    我怕我死了

    再也不会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看了这些,禁不住失笑。托尔斯泰说,幸福是那么一致,而不幸则各有各的不幸(大意是这样)。在大学里,失意的男人们肯定不会同意这样的论调,因为他们的不幸是如此的相似。从这首小诗来看,也颇合当代爱情的一般套路。大凡感人的小说,往往是在最最吸引人之处,忽然写死了男主角或女主角。如此的悲剧效果才能震撼人心,所谓把美的东西活活的撕毁给人看。不该怪作者太残忍,要怪就怪当代的人们太残酷,因为不把主人翁写死,就无法起到震撼人心的效果,书就没人买了。想着这些歪论,书自然是看不进去了,同时不料睡意来袭,于是伏在桌上睡的一塌糊涂。

    隐隐约约中感觉到我的旁边和前边都坐上了人,听到脱衣服的声音,掏书的声音,似乎还有低低的笑声,应该是那种掩口而笑,因为怕被人听见。笑声从前面传来,但是身边的人似乎打了前面的人一下,应该是几个女孩,我意识到。看来我要交桃花运了。

    忽然间想起什么来,我猛地坐起,不料吓的旁边的女孩一声娇叫。

    前面两个女孩也回过头来看,我一下子神智清醒了许多,因为我再次看到了那双熟悉的眼睛。

    原来前面的女孩里竟然有一个是她。

    “柳永是吧?”身边的女孩没好气地问,脸上带着坏笑。

    我这才发现她居然是被我用篮球砸到的那位。

    “啊?我很出名吗?你怎么知道的?”我的确有点奇怪自己的名气。

    “你用篮球砸我还没跟我道歉呢!”她的眼里还有怒气。

    “大姐,那只是一个事故,我不是直接故意,也不是间接故意,所以我不应该负有责任!”我临时做起了自己的辩护人,一本正经的模样。

    “你砸了人还有理了!”旁边那女孩已经被堵得说不出话,前面的她的一个姐妹转过头来为她打抱不平,我记起来这就是那个要没收我们篮球的大姐大。

    这个时候,她也转过头来看我,我感到脸上一阵灼热,心在突突的跳。

    紧张使我的话也说的支支吾吾,“呵呵,不好意思,我道歉还不行吗?”说这话时一定满脸通红吧,因为我看到面前的三个女孩已经忍不住笑了。“大男人家的,还害什么羞啊!”大姐大仍然不饶人的说。我觉得脸更热了,她却回转身看书去了,不再管我这边。

    我觉得放松了一些,随便跟身边的女孩说着什么。我得知了她并不是所谓的哲学系二辩,一定是傻子那个白痴把人弄混了。

    辩论会开始了,题目是“大学生谈恋爱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哲学系是正方,我们系是反方。辩论会主席是辩协成员阎亮,此时西装笔挺,显得有点滑稽可笑,这家伙是我们系的人,不知道会不会有所偏向。

    辩论会整个水平原始,正方一辩为求脱稿,结果卡了壳,使她那本来准备好的中学生作文没有流利、及时的背诵出来,结果开门不红,前景不妙。而反方一辩则老老实实的拿着自己的作文念了一遍,可谓声情并茂,不时的作着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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