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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你原来也是写诗的,为什么停了?
他:因为我的手指不再忠于我的思想。
我:你的手指失去了贞洁,呵呵。
他:被与我做爱的女孩的眼泪打湿,嘿嘿。
我:但那个女孩却不是安妮宝贝,呵呵,小杂种。
他:你说对了,嘿嘿,王八蛋。
我在电脑面前放声大笑,在午夜显得有点恐怖。什么麦加
什么姐妹
什么让你难以人睡
河水的羊
灯火的嘴
夜里唱过古兰经做过仟悔
谁的孤独像一把刀杀了黄河的水
杀了黄河的水
你五体投地
这孤独是谁
七
如果上帝要一个人毁灭必先令其疯狂。可我疯狂了这么久为何,帝还不把我毁掉?这是个问题。
八
你是我的知
我喜欢坐在洒满阳光的阳台上,怀里抱着本很厚的英文词典,在眩目的阳光里眯起眼睛,心平气和地看那些一条一条的很长的词条。这是我白天最安静也最正常的时侯。我曾经对我的朋友说其实我骨子里是个安静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地联噪。但我的朋友告诉我其实你骨子里是个联噪的人只是偶尔莫名其妙地安静。我不知道究竟谁对谁错。当我解决别人的问题时我果断而自信·然而一旦事态关己我的判断力就会变得不堪一击。我家对面的阳台上常出现一个梳着细长辫子的女中学生,她似乎总是在大声地背诵一些乏味的英文语法,而且通常还是错的。不过她读外语时的表情真的很虐诚,像是葡旬于朝圣山路上的藏民。说实话她长得有点像我的初中同桌小溪。她的名字好像叫叶小溪。我不大记得了。但我很清楚地记得小溪也是扎着两条细细的辫子,读英文的时侯因为过于咬牙切齿而咬到舌头。不过记忆是一堆散在地上的碎片,拼凑起来要花我很多时间,况且现在我手边也没有一块橡皮之类的东西来供我想起同桌的她。
所以我只会觉得对面的女中学生像小溪,而不会想到打个电话间她声好。况且电话号码己经遗失,遗失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黄昏。
九
某年某月某日,熊姥姥的搪炒栗子。
我对街边那个卖搪炒栗子的老妇人开始感兴趣,我想她的搪炒栗子也许和熊姥姥的一样,吃过之后就如同驾鹤西去一般。于是我买了一包,想看看我会在吃到第几颗。时死掉。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正文 第26章(完)
章节字数:6716 更新时间:08…02…22 21:10
结果我吃完整整一包之后我仍然在街上幸福地游荡,像条产前兴奋的鱼一样摇头摆尾。昨夜西风凋碧树。路旁高大的法国梧桐开始疯狂地掉叶子,由于没有风,所以叶子一片一片直挺挺地砸下来,甚是恐怖。阳光从枝棚间破破碎碎地掉到地上,摊成一层散发着模糊光亮的淡金色油彩,像是一层很厚的骨灰。
我为自己的比喻暗暗吃惊,我想是看前世和小引的诗看多了;有点中毒。在吃完粟子一个小时之后,我确定自己没有任何不良反映和中毒的迹象。我吃了熊姥姥的精炒栗子,这是大难。
而我居然没有死掉,所以我必有后福。
聪明的人善于在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时侯安慰自己。我不算手笨。
十
我开始爱上一个人,可我却不知道那个人是否爱我。世人说这叫单相思。前世说这叫寻找肋骨行动失败。
十一
这个冬天异常地可恶,不仅冷,而且潮湿。大把大把的水分子悬在空气里,捕捉着每一个渗透皮肤的机会。我清晰地感受到自己骨缝间停留的东西,那是毒蛇皮肤表面般的阴冷与部腻。
我开始长时间措缩在沙发上,同时把暖气开得异常地足。父亲说这个月的电费是个问题。于是我用三张汇款单把电费交了;然后光明正大地把温度继续升高。
我想其实人也是需要冬眠的。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前世,他说:你很会给自己的懒散找借口。我于是准备下线。他间为什么,我说我要冬眠。
昨天吃饭的时候母亲又谈到我将来的生活。她永远也搞不懂生活在这个懒散的城市其实是一种慢性自杀。她总是对我说,你看生活在这儿是很舒服的,除了记者忙点其它的人活得都挺滋润,连上班的时候也可以翻翻报纸上上网,品品好茶吹吹牛。
可是我总是有种向外突围的趋势,远方的生活像是一幅诱人的大拼图,等待着我去创造一个完美。我的一意孤行和垂死坚持总是让母亲的目光一次又一‘次直到N次地暗淡。我想我是个不怎么孝顺的孩子。我发过誓的,下辈子我会陪在我妈身边,不走,一步也不走。
十二
在我们文理分科大半年之后,在我们彻底忘掉历史政治之后,在我们连鸦片战争的年代与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都无法想起之后,学校告诉我们说我们要考文理大综合了。然后理科生开始开心地笑,因为他们认为熬几个夜就万事OK了。文科生开始摔本子摔笔,开始人仰马翻。/JA是文科的,他间我〃
化学应该怎么补上去。的时侯的样子真正是让我心疼了。
一个星期前我还在考虑是否将理科半途而废,然后快乐地一头扎进文科,现在好了,我不必再为无法选择而痛苦,因为已经没有选择。没有选择其实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我记得谁这么说过。
十三
这个冬天像是个美丽的幻觉,我觉得自己始终处于悬浮的状态,这种状态让我恐慌。厚厚的日历越撕越簿,电脑里储存的文字却越来越多。
我的电脑里有我最最亲爱的文字,文档像个华丽的垃圾场,装满了各种外表光彩夺目的垃圾。在我一清理的时侯,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小乞丐。
这个冬天,这个如电影音乐一样模糊的冬天,这个如凡高的色彩一样喧嚣的冬天。这个一去不再回头的美丽幻觉;
在日渐明媚的春光中,真的一去不再回头了。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圈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
我用1968年作为一个分界点是因为我很震惊于这句话居然可以出现在一一堵围墙上。我在申国的围墙上几乎看到的都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之类的,好像中国人脑子里除了生孩子就没别的事了。所以我觉得巴黎大学的围墙是世界上最有品位的围墙。
二十世纪的时侯这句话还只是一句很普通,充其量不过是一句颇有哲理的话。于我无关痛痒。而从二十一世纪开始,这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申刻下痕迹。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板,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关于上海
恩雅说过,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轻轻地触动它,就会有细小的疼痛。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是扎根程上海的,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有人说过,喜欢上海的人都很世俗。我笑笑,当一个疯子的酒后胡言。很多人喜欢西藏,说那儿是真正孕育灵感的地方,并且大多数人在声明他们喜欢西藏的同时还要影射一下我的上海。于是我问他们格桑花什么时候开央金玛是什么神转经筒向哪个方向转,他们看着我的时候一脸茫然。其实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西藏都了解西藏,但我不会为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说西藏西藏我爱你。那很肤浅。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小藩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样,…根不在脚下,在北宗。她说她喜欢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很卓很重的光芒。因此我们就要在生命的前二十年里活得比别人辛苦比别人累以便可以到那两个城市的大学去,二十年后我们再呕尽自己的心血去换一本蓝印户口,然后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就在那些无聊的上海人大谈上海的俗气并且一脸不屑的时候,我却在为虚无的明日黄花做困兽之斗。
为什么要让不爱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帝一定搞错了。
我的同学曾经在复旦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真正的家。我不是复旦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复旦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