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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另一半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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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证明了我对她说过的话。     
  我说,我会永远爱她。     
  我说,我对她的爱就像蜡烛所流下的泪,生命的末路才会是爱的完结。     
  泪,哭多了,会觉得世界在翻天覆地地旋转。     
  酒,喝醉了,会觉得最现实的都很不切实际。     
  血,流快了,会觉得身体开始不属于自己了。     
  我,哭多了,喝醉了,流血了……     
  我用我生命中最后的一丝氧气,怀念了我所有的所有。             
  1.     
  我是徐斐麟,出生于1982年10月27日。还算是个出生比较早的独生子女。当我从懂事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父母是知青,当他们还是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孤独地一个人远离他们的家庭,远离长辈的关爱,去到那离上海九百多公里以外的地方……江西,插队落户过日子了。或许当时的他们心里很高兴,因为按理来看这绝对是响应当时国家政府的号召,在他们那个年代,思想境界真是很高,铁了心地跟着党走,后来这成了我引以为傲、逢人必谈的事情。我一直为有这样的老爸老妈感到自豪。然而渐渐地,我也开始明白他们的无奈,毕竟小小年纪就得离开家乡和父母,去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土地上,这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再说了,照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那个年代的乡下农村,就和落后、原始没什么两样。     
  我的出生给父母在江西的清贫生活带来了希望与快乐。小时候的我像个小天使一样,漂亮可爱聪明乖巧,这一系列的形容词统统加我身上我都嫌不够。不过,得说明一点:I'm a Boy,a really boy。 听父母说,每次他们去幼儿园接我的时候,在教室里通常是无法找到我的,并不是我会什么稀奇古怪的隐身术,而是因为我总是在幼儿园的某个办公室里被一些老师逗着玩。现在想想这真的是件很悲哀的事情,我就觉得自己从小就是服务性行业的当红花旦,让人取着乐,被人抱着玩……     
  我还记得,很小的时候,父母给我的印象是严厉与溺爱浑然天成般的融合。我还不懂代沟的那会儿,有什么事情都会一字不漏地跟我妈咬耳朵,谁叫那时流行“世上只有妈妈好”呢?我老妈在我心中的重要性呈快速直线地攀升,以绝对性的优势压倒了我爸爸。可是,每次我跟她说的小秘密,她总会在我背后偷偷告诉我父亲,结果成就了一顿名菜――“竹笋烤肉”。每到暴力时间完毕之后,母亲才显出人人所歌颂的母爱来心疼我,替我抹红药水。这真的是件让我很郁闷的事。为什么老在我被教育后才心疼我啊,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换种教育方式啊,男孩子,不调皮还叫什么男孩啊?搞得要跟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般的还不如当初把我生下来的时候就给我做变性手术来得省事呢。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个聪明人。因为我曾经一个人偷偷去测过智商,结果是160。这个结果让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那段时间里,走哪儿都是一副知识渊博的样子,就差没买副眼镜片架鼻子上了。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相信只要是我喜欢的事情,我能做得比任何人都出色。但,我也得承认,我从来都不喜欢读书,而且对所有跟学习搭边的事都只会保持着“三分种热度”的自我牺牲精神。当我悲哀的发现某些事情的本质根本无法让我感兴趣的时候,我就会彻底对它失去战斗力。就比方我在考试的90分钟里,可以在30分钟内把题目全都做完,但我楞是不会去检查任何一题。又或者在考卷上心血来潮的写上“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结果,一些比较别出心裁的老师就会友好的添上一笔,“上帝得满分,你得零分,圣诞快乐。”之类的批条,而这些批条就像是文化大革命时被查处的违禁口语似的,常常让我成为我爸教鞭下的佐料。       
  爸妈经常跟我说要我好好读书,这样将来才会有出息。我妈苦口婆心的教育我说他们是知青,所以家里条件没有其他孩子那么好,除了好好读书,拿到好的文凭之外,其他路都是走不通,等等。我就是在这些谆谆教导中被折腾出来的,虽然我表面对此满不在乎,但是我心里比谁都明白,我肩上承受的是三个人的担子,所以不管怎么样,我必须得做的比别人好。我爱我的父母,他们吃了一辈子的苦,我理应承担他们将来的幸福。     
  夜间,我又被阵阵的恶心弄醒了。压抑下想吐的感觉,我捂住嘴很用力却又很轻声的咳嗽了几下。可能是咳嗽声还是太响了的原因,身边的启燕不由翻了个身,然后又继续熟睡了过去。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二十五分了。我轻轻地下了床,闪到天台上,在呕吐感和咳嗽中,我还是点了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坐在秋千椅上,仰望起深蓝色的星空。     
  每次我半夜醒来,都会坐在天台的秋千上,边抽烟、边感受黑夜所带来的魅力还有那份独特的宁静,然后陷入无尽的沉思中。     
  “怎么不睡了?”启燕把睡袍披在我身上,并把我从纠结的思绪中拉回了现实。我木然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顺着脸庞垂下的卷发,明亮的瞳孔,还有那些温柔的淡淡的香气,叹了口气,“没什么,刚才做个梦,醒了,一时又睡不着,所以就起来透透气。”     
  “哦。出来也不披件衣服,着凉了可不好。”说着,启燕面对着我坐到了我身上,看了一眼我手指逢中夹着的烟说:“你怎么又在抽烟了?医生不是不让你再抽了嘛,你的肺炎已经很严重了!”     
  手中这根燃了半截的烟被抢走了。已经烧完的烟灰,从半空中脆弱的弹落到地上,瞬间又伴随着初秋略显寒意的阵阵凉风翩翩而起,灰飞烟灭。     
  其实,我并不喜欢抽烟,但它又真真实实地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种习惯,缺少了,就觉得很别扭。就像我的生活里,突然少了某个人,心就一下子被抽空了很多,就算有再多的东西填进去,那深深的空洞还是触目惊心的摆在那里,随时准备崩塌。     
  戒烟如戒你。很早以前我就对一个人这么说过。     
  眼前的景色又开始模糊了。     
  为了不让启燕看到我红了眼睛,我扯开话题。     
  “你怎么知道我起来了?”     
  “还记得你当初跟我说过的那句话吗?”启燕眨了眨眼睛,“你说,‘只要你一离开我的身边,我就能够感觉得到。’现在,还给你。”说完她朝我微笑。     
  俏皮的语调,却让我的心突然酸了起来。我吻了吻启燕的脸颊说,“走吧,再去睡会,白天会很累的。”     
  启燕温顺地勾着我手臂跟我走进房里。     
  远处的天空,已经开始微微泛出了鱼肚白,我拉起厚厚的窗帘,房间顿时暗淡下来。我抱着启燕躺在床上,她的小手自始至终都没有松开过,依旧像根藤蔓似的缠绕在我手臂上,像是复杂而繁琐的结。启燕朝我看看,把头抵到我的脸旁,我亲了亲她的嘴,她便安心地睡去。     
  明天,哦,不,是今天,是小猪的婚礼,是他说的他一辈子最珍惜的时刻,我得精神些。     
  阳光,没有将我从昏暗的睡梦中唤醒,因为我对它并不信仰,所以它也不会眷顾我这个应该只属于黑暗的孩子。     
  2。     
  在启燕叫醒我后的一小时零八分后,我衣着光鲜地拉着她的手出了门赶往小猪家。     
  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是我这几个好兄弟中第二个步入婚姻殿堂的幸福人。而我,今天是他的伴郎。     
  “新人快点出来拜见你们的伴郞大人啦!”还没跨进新房的门槛,我便嚷了起来。     
  “你还好意思要我来接你?不看看几点啦?你再不出现的话,我都要开电视看有没有播出哪个地球人被外星人拐走了呢!”霖荃边说边在我的右肩上来了一拳,随后来了个大拥抱,“今天可要麻烦你啦”。     
  “滚你大爷的,跟我还这么客气,别TMD的酸溜溜的啦了,对了,他们什么时候到啊?比我还晚。”我点上一支烟问道。     
  “陈刚跟刘奇是来不了了,现在在海南谈生意,陶子跟阿亮嘛――”     
  的话还没说完,我的左右后背各遭到了一记重创,一口烟呛得我泪水直流。不用猜,一定是那两个活宝干的。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他们俩就经常这样在我眼前突然消失而后又出现在我背后,给正在神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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