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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之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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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之不去。
  记得那个才女张爱玲说过:“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也许这是唯一的解脱的方法。为什么不呢?”
  我觉得既然张爱玲都这么说了,那我还犹豫什么呢?但是就算我愿意当这个奸夫,沈凌也未必愿意做那个淫妇慷慨地献出她的肉体来拯救我的灵魂。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虽然我相信——
  女人无所谓正派,只在于引诱的程度太低;
  男人无所谓忠诚,只在于背叛的筹码不够。
  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我反复告诉自己对沈凌的迷恋不过是一时的错觉,天下好女孩儿有的是,我又何苦惦记别人的老婆呢?但是只要一想到心爱的姑娘沈凌以后的漫长岁月就要被占小东那个嫖客当作摆设似的放在家里满足他内心深处向往贞洁的虚荣,我就感觉胸口正下一场茫茫大雪,浑身哆嗦得厉害。这样折腾着好不容易一直等到家里人上班的上班,出门的出门,我才从床上浑身无力地爬起来,梳洗打扮了一番后揽镜自照,越看越觉得只有镜中风流倜傥,善解人“衣”的陈北才能让沈凌开心快乐。
  这样想着我对沈凌的勾引之心愈发挥之不去,而且愈演愈烈。我一咬牙,决定去找沈凌还画册,顺便探探她到底幸福不幸福。如果占小东真的能让她感到幸福,我就永远不再见她,以免我日后忍不住勾引她;如果正好相反,我觉得我有义务去拯救这个我喜欢的姑娘,把她这条小金鱼从占小东的那个破鱼缸里捞出来。想到这里我发觉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中了小布什的毒,我实在忍受不了沈凌在这场无爱并且充满了谎言的婚姻中遭遇的不公平,我感觉自己就像小布什死活要拯救伊拉克人民一样充满了正义感。
  决心一下,我兴奋起来,虽然同时我也恐惧地一直牙齿打颤,毕竟这次真的是我生平第一次要做货真价实的西门庆,虽然我还不知道沈凌愿意不愿意做我的潘金莲。
  我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那套自我中学时代就珍藏的《金瓶梅》,可惜到底也没有找到,估计是被从来不看书的我妈给当废纸卖了。无奈之下,我只好从书架上操起那本前几天在一个专卖盗版书的小摊上买的《站着相爱》,这是个网上的傻逼写的,内容虽然比不上《金瓶梅》那么生猛,却也不失为一本男盗女娼的好书。我想用它来作为说服沈凌倒也不失一个强大的理论工具。
现实中的“严守一”
  我来到沈凌的店里,沈凌正拿着调色板对着一个罐子画静物,看到我进来沈凌有点吃惊,但是脸上流露出很欣喜的神色。
  “陈北,你怎么来了。”
  看到沈凌的笑容,我立刻受了感染,觉得全身都洋溢着暖洋洋的喜悦,我把画递给沈凌说:“怕你着急,就赶紧给你送过来了。”
  沈凌笑了笑接过画没说什么,我没话找话问道:“忙不?”
  沈凌的店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地方,里面一个顾客都没有,我是明知故问。
  沈凌依然笑着摇了摇头,忽然发现夹在画里的小说:问:“这是什么?”
  我道貌岸然地说:“我回来得匆忙,也没有准备礼物给你,这是我昨天特意翻出来送你的,你闷时可以看着解闷,算是为我小时在你头上放虫子赔罪。”
  沈凌很开心地说:“陈北,你念的书多就是同别人不一样,连送的礼物都这么高雅,真谢谢你。”
  头一次听女人夸我高雅,我心想这不骂我吗,但是人家既然这样夸我,我只好装高雅,假装站在沈凌的画前欣赏起来。
  沈凌见我在看她的画,便说:“有个画商买我的画,画得好的我舍不得卖,舍得卖的人家又看不上,所以今天再赶一张一模一样的,把画得差的那张给他。”
  沈凌的样子就跟旧社会卖孩子似的,一脸的舍不得,见她这样我说:“能卖多少钱啊?你不舍得卖就别卖了。”
  沈凌摇摇头说:“一张画卖八十块,我要是这次不卖,人家以后可能就再也不买我的画了。”
  我心里暗暗叹口气,沈凌你这是何苦呢,八十块钱还不够占小东上洗澡堂爽一下,你也太会过了。
  沈凌忙着赶画稿,托我帮忙看一下她平时画插图的机器怎么总死机,我便坐在一旁边帮她摆弄机器边看着她,她侧着脸正全神贯注地在画布上东涂西抹,圆润的前额泻下一缕微微鬈曲的发丝,弧度柔和的睫毛软绵绵地垂下来遮住如点漆般的双眸,我管不住我的眼睛,忍不住看了又看,我正暗叹着这女人真他妈的好看时沈凌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接听的声音很大,加上店内狭窄安静,以至于电话里的声音我听得一清二楚,是占小东打过来的。
  “沈凌,晚上我约了××地产的项目经理去吃饭洗澡,就不打电话给你了,你没什么生意就早点回去。”
  “你不是昨天约他去桑拿了吗?怎么今天还去洗?”沈凌皱着眉语气里略带一丝怀疑。
  “唉,本来不想跟你说:算了,还是告诉你吧,你这人就是爱多心,还不是为了陈北的事。”我本来不想听他们的对话,但是占小东的声音清清楚楚地落进我的耳朵里,我心想又关我什么事啊?不是都说我是阳痿了吗,不会是又想要请我去嫖吧。“上次不是跟你说过陈北是太监吗?你想他妈生了个不男不女的儿子能不急吗?天天托我给他找个好大夫,我成天忙得脚不沾地,哪有功夫陪他去医院,要不是冲着陈南他老丈人公安局那个工程,我早就懒得管这事了,今天晚上我好不容易抽空约了个专家,叫上他们哥儿俩跟专家一起吃个饭洗洗澡,认识一下就让他们以后自己去医院。”
  我用眼睛的余光感觉到沈凌此时正回头向我这儿张望,我都快气炸了,他妈的,居然敢说我不男不女,惹急了老子非得让你看看老子是不是公公!生气归生气,既然我还没胆量请沈凌验明正身,那么说什么都白搭,这种事除非真枪实弹地上,不然只能越描越黑,我只好强装镇定就跟什么都没听着一样专注地弄着电脑,我觉得我就像小时候课本里的邱少云似的,面对这样的摧残居然还能纹丝不动。沈凌见我一副听不到的样子,便捂着手机小声接着说:“就算不为这个工程,人家得了这种病也够可怜的,你能帮多大忙就帮多大忙吧。”
  沈凌边说边鬼鬼祟祟地走到店外探讨我的病情去了,看来我不举的悲剧为这对没有交集的男女制造出不少共同语言,想不到可怜的陈北公公,还有调剂夫妻感情的奇效。
  店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坐在那儿气得七窍生烟。
  过了一会沈凌终于打完电话走了进来,站在身后叫我:“陈北,都快三点了,还没吃午饭呢,我请你去附近的小馆子随便吃点吧。你想吃什么?”
  我心里很想告诉沈凌说我其实就是想吃你,但是我没搞清女人心之前我可不敢这么露出流氓的本来面目,担心沈凌当场翻脸叫警察叔叔把我抓起来。
  沈凌把店门关好,有说有笑地跟着我穿过一条条或热闹或冷清或大或小的街道。我故意放慢步伐,享受着和沈凌能够单独相处的每分每秒,在心中默默地想如果余生的许多个这样的夏日我能和沈凌这样走过该有多好。
  沈凌低头默默走在我前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心事,但是我们俩好像心有灵犀,早有默契似的,一路上本来经过许多可以吃饭的地方,却谁也不提议走进去。最后实在走不动了,才随便找了一家看起来很干净的小饭店。
  我们随便要了些海鲜,我要了啤酒,沈凌摇头说不喝。我一笑,没有勉强她。
  我则自斟自饮,一会儿看看窗外的景色,一会儿又偷眼看看对面的沈凌。沈凌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长发、消瘦、清秀。我心中越来越蠢蠢欲动。
  沈凌被我看得不好意思起来,一直在低头翻看那本小说掩饰她的害羞,但是我不相信在我火一样的注视下她真能看得进去。
  店里的人不是很多,四周很安静。我同沈凌说了很多话,后来回想起来其实大多都是废话,但是当时每一句都令我感觉很陶醉。唯一的烦恼就是占小东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给沈凌打一个电话。我想大概是问沈凌在什么地方在干什么。
  沈凌一遍遍地告诉占小东她出来买点午餐,后来大概她真是被问烦了,于是公开当着我的面对着占小东撒谎了,“占小东,我在外面买菜。手上提着东西,接手机不方便,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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