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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你, 下辈子吧-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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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高兴得不顾我在打他,一把抱了个实在,“好了好了,没事了,哭出了就没事了。”

    “我要回家!回家!”

    “好,我送你回家!”

    “我不要看到你,滚!”

    “送你回家我就走。”

    “我要丁越!丁越……”

    似乎此时我才知道痛,才觉得伤心。那个给我温柔给我初恋的男人永远地消失了。他带着他的秘密、他的痛苦把我推得远远的,他甚至不要我知道一星半点儿。

    最难的痛是你连想都不能去想,连想一想都会撕心裂肺。

    我哭得直打嗝,身体不受控制地抽,一耸一耸的。

    夏长宁很耐心地看我哭完,平静了很长时间才说:“迟早要知道的。福生,坚强点儿。”

    我没有再说话,夏长宁送我回家,他跟着下了车,“我送你回家。”

    “我到了。”

    “我送你到门口。”

    “不用。”

    “我只送这一次,以后真的不给你添麻烦了。”

    这句话是他的口头禅吗?

    我不屑也不相信。

    夏长宁轻叹口气,停住了脚,“好吧,我看你进去。”

    我回家,爸妈很紧张地站了起来。

    妈妈红了眼睛,牵着我的手在沙发上坐下,感慨地说:“别太难过了,福生。都过去几个月了,一切都过去了。”

    他们知道了?夏长宁说的?

    我低下头,还是难过。他们是局外人,不会明白我的感受。

    “我想着这事迟早要你知道,就拜托夏长宁了。你们都是年轻人,好交流一些。”

    什么?夏长宁整这一出是爸妈的意思?

    妈妈还在唠叨:“夏长宁都说怕让你知道了不好,我就想,他这孩子对你还真上心。”

    我瞬间无语。

    第十五章极东的阳光

    我已经有多久没想起丁越了?他的影子似乎在慢慢地变浅变淡,我悲哀地想,丁越若是知道我刻意淡忘了他,不知道他会有多么难过。

    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在清晨的微风中闭上眼感觉第一缕阳光照射的暖意。这里的阳光与风将穿过我的身体往西往南渐渐地蔓延。

    我缓缓地张开了双手。不知道有没有人这样做过,在阳光初升时这样伸展身体,会有种融入天地的放松。我把手掌伸开,露出密密的掌纹,那个用生命在我掌心刻下深刻印记的人已经去了天堂。

    眯着眼迎着强烈的光,我想,丁越,你会在天上看着我幸福的,对吗?

    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的经历,然而这样的经历并不是我沉浸在悲伤中的理由。谁不是在大太阳下卖力工作、努力生活?我宁福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平凡一员,我不可能免俗。

    我执意要来这里,是因为这里能最早看到太阳。最早看到的太阳一定能驱散所有的阴影和不愉快。

    “姐!回来吃早饭啦!”宝林的声音悠悠荡荡地传来。

    我微微一笑,大声回答:“来啦!”

    随着响亮的回答,原来那个斯文秀气的福生的影子在慢慢变淡,离我越来越远。

    婶婶是赫哲族人,勤劳朴实,脸上被冬天的风吹得红红的。不过,他们现在没有捕鱼打猎了,叔叔经营起大棚蔬菜。叔叔不会捕鱼,侍弄大棚菜却是一把好手。

    但是叔叔的儿子宝林却像所有的赫哲族人一样,弹弓玩得极好,进林子下套,划船捕鱼无一不精,可就是不爱读书。

    我初来觉得新鲜,跟着他玩疯了。说也奇怪,叔叔和婶婶一点儿怨言都没有,由着宝林拉着我到处玩。

    有时候和宝林骑着自行车去白桦林,弄几个地瓜在林边的空地上捡了落叶枯枝烤,太香太甜,竟能吃噎着。

    宝林常笑话我说:“姐,南方没有地瓜?”

    我顾不得还在打嗝,回嘴道:“我们那儿叫红薯!红薯!明白?啥叫地瓜?一瓣一瓣的才叫地瓜,就像婶婶揍你的时候,那个开花的样子!”

    我边说边比画。宝林调皮捣蛋,前天才被他妈一手扒下裤子一手挥着扫帚打得鬼哭狼嚎的。

    说完我大笑,气还没顺过来,就又打了个响亮的嗝儿,身体猛然一抽,狼狈不堪,却觉得浑身舒畅。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了,笑声在风里传得极远。生活就该这样,开怀大笑,没有阴影。

    宝林撇撇嘴,知道我笑他土,见我半晌顺不过气,又只好不情愿地给我递水,拍我的背。

    “宝林,你这么孝顺姐有何企图?”

    “姐,你给我说说那个长得像树一样的葱是咋种的吧?”宝林殷勤地问我。

    我忍不住又笑了,笑得躺在地上打滚,身下的厚草和落叶沾了满身。宝林有时候精得像猴子,有时候憨得像土拨鼠。我来这些日子只要是周末或是他放学,他总是陪我四处走。和宝林在一起我就没有不笑的时候。

    我初到叔叔家时赶上家里吃煎饼,我不吃生葱结果被宝林笑话。我就给宝林看了我在海边拍的照片,指着椰子树告诉他,南方的葱不是用来吃的,是长来看的。宝林一直信以为真,对婶婶说将来他要在白桦林边上种树一样的葱,肯定比大棚里的菜心赚钱。婶婶用指头在额头狠狠地杵了个红点骂他,要他好好读书,要不然就种一辈子菜心。

    “姐,读书有什么好的?成天就只见你读书。”

    宝林读完小学,读初中时就像放敞的野马,任叔叔怎么骂,当面耷拉着脑袋,出门就神采奕奕。我来叔叔家,婶婶便念叨着要我看着宝林顺便帮他补习。

    我笑得累了,躺在软软的草地上望着碧蓝的天想,谁说一定要读书的?夏长宁不也是才小学毕业,人家还知道说古文把我这个学中文的唬得一愣一愣的。

    “宝林,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我要开最大的店,一颗鱼籽卖五美元!”

    我扑哧笑了,“鱼籽数着吃啊?你数学不好能数得过来?”

    “姐,大马哈的鱼籽可贵了。我就想多挣钱,将来开辆好车。咱家不种菜心了,吃别人种的菜心!”

    “挣钱是好事,但是宝林啊,有文化可比没文化的人挣得多呢。”

    “我会数钱就行了。我看你背的那些什么兮、什么之,我听不懂,做生意不靠这些。”

    我白了他一眼,“你总得会俄文?英文?鱼籽卖给老外才赚钱!”

    “对!我就会这两样,再会数钱!”宝林的眼睛更亮了。

    心里还想着叔叔婶婶的交代,我想了想,说:“宝林,姐认识一个做生意的,他就小学文化,生意做得很不错。”

    宝林顿时来了兴趣,一个和他一样不读书的人怎么做生意赚钱的?

    我慢吞吞地说:“他刚开始是做得不错,不过呢,一出门别人就笑他是……阿斗。”

    “阿斗?什么意思?”

    我忍住笑,悠然地告诉宝林:“因为他钱太多,不会用点钞机数,用斗来量,明白了?”

    宝林怀疑地看了我一眼,不相信。“他不会用点钞机,请人帮他数呗!他真笨!姐,你别骗我。”

    我又笑得在地上打滚,宝林真是好样的,夏长宁可真是笨哪!在这个地方我可以肆无忌惮地讽刺他,反正他听不见。“他这个人像巴依老爷,又蠢又爱钱,信不过别人哪!”

    宝林便叹了口气,说:“他太蠢了,我都会用点钞机!”

    我撇嘴,“你连南方的椰子树都不认识,你还会用点钞机?”

    “什么是椰子树?”

    “就是……你想种在这里卖的大葱!”天啦,宝林真是我的开心果。哈哈!

    笑完我才发现,我其实是很佩服夏长宁的。一个小学毕业生,能顺溜地背古文,还能开公司做生意。

    心里的芥蒂消散了很多。在这个靠近最东边的地方,在朗朗白桦林与单纯的宝林陪伴下,我的心境变得开阔。

    “姐,你笑起来比程珍珍好看!”宝林突然冒出这句话来。

    我忍不住逗他,“她是你喜欢的女同学?”

    他的脸便涨红了,红晕染上面颊,熟透了的番茄似的,衬着黑亮的眼睛像极了憨态可掬的维尼熊。

    “说说,姐不告诉婶婶。”

    宝林扭开头,闷声说:“她家很有钱。她爸是做边贸生意的。”

    我乐坏了,才十五岁的宝林居然为了女孩子而想挣钱。我板着脸说:“没出息,女孩子才不只喜欢男人的钱哪。”

    “那喜欢什么?”

    胸口便有一股痛楚传来,丁越的笑容又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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