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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三部·冰雨的风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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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为了占领其他城堡……金钱,牲畜……”

“见鬼,你以为我们留下来当强盗?”罗柏难以置信地说,“舅舅,我正是要引泰温公爵西进。”

“我军是马队,”布林登爵士解释,“兰尼斯特军大半是步兵。我们计划让泰温公爵高高兴兴地追上一段,直到海边,然后从旁溜过去,横穿黄金大道,占据稳固的防守位置。我的斥侯找到了地方,地形极为有利,如果他在那儿发动攻击,将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他不进攻,则会被困在西境,不仅距离需要他的地方千里之遥,而且始终消耗着自己的资源,而不是掠夺三河诸侯。”

“与此同时,史坦尼斯公爵将打下君临城,”罗柏说,“帮我们一笔勾销乔佛里、太后和小恶魔,然后我就与他讲和。”

艾德慕看看叔叔,又看看外甥,“你们从未把计划告诉我。”

“我告诉你守住奔流城,”罗柏说,“这道命令,什么地方你无法理解?”

“你在红叉河阻住泰温公爵,”黑鱼说,“呵,挡得可真久,刚好让苦桥来的信使赶上他的军队。泰温公爵立即让部队掉头,在黑水河源头附近跟马图斯·罗宛与蓝道·塔利会合,急行军到翻斗瀑,梅斯·提利尔和他两个儿子正带着大军和驳船队等在那里。于是他们合兵一股,顺流而下,在距离君临城半日马程的地方登陆,从后袭击史坦尼斯。”

凯特琳在苦桥见过蓝礼国王的队伍,千百朵金玫瑰在风中飞舞,玛格丽王后笑容羞涩、语调温柔,她哥哥百花骑士虽然额上缠着亚麻绷带,却英俊不减。如果你非得投入女人的怀抱,我的儿子啊,为何不是玛格丽·提利尔?高庭的财富和军队足以扭转形势,或许灰风还会喜欢她的味道。

艾德慕蔫了气,“我一点也不想……不想……罗柏,你得让我补偿,就准我在下场战役里担任前锋吧!”

这是补偿,弟弟?还是为了荣誉?凯特琳很怀疑。

“下场战役,”罗柏沉吟道,“嗯,下场战役很快就会到来,乔佛里成亲之后,兰尼斯特就会再次开战,对此我毫不怀疑,这一回,他们有了提利尔家的支持……也许我还要对付佛雷家,若黑瓦德……

“席恩·葛雷乔伊坐着你父亲的宝座,手上沾染了你弟弟们的鲜血,除了他,其他敌人都必须先放在一边。”凯特琳告诉儿子。“领主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子民,罗柏,你身为国王,要么赢回临冬城,把席恩吊在鸦笼里,让他慢慢烂掉;要么就永远放弃王冠,因为人们将不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国王。”

从罗柏瞧她的神情来看,她断定,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如此坦率直言了。“他们告诉我临冬城陷落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返回北方,”他带着一丝辩解的意味道。“我想去营救布兰和瑞肯,但我以为……我做梦也想不到席恩会伤害他们,真的,如果我……”

“说‘如果’已太晚,要营救也太迟,”凯特琳说,“剩下的只有复仇。”

“根据从北境得到的最新消息,罗德利克爵士在托伦方城附近击败了铁群岛的部队,然后于赛文城重新整军,准备夺回临冬城。”罗柏道,“他或许已经成功了,因为我们很久没有收到进一步的消息。退一步讲,假如我挥师北上,三河地区怎么办?我不可能要求三河诸侯遗弃人民随我出征啊。”

“不,”凯特琳说,“把他们留下,让他们自己管自己,我们靠北地人赢回北境。”

“您的北地人如何去得了北境?”弟弟艾德慕反问,“铁群岛方面不仅控制了落日之海,而且占领了卡林湾。一万年来,没有一支军队能从南面攻下卡林湾,即便朝那里进军也是疯狂之举。我们很可能被困在堤道上,铁民在前,愤怒的佛雷家族在后。”

“所以必须赢回佛雷家族,”罗柏说,“有了他们,才有成功的机会,不管机会多么渺茫;没有他们的支持,我看不到希望。我愿向瓦德侯爵提出一切……道歉,荣誉,土地,金钱……一定有东西可以抚平他受创的自尊心……”

“东西办不到,”凯特琳道,“但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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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五章琼恩

“他们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坐在长毛象背上缓缓摇晃,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不知是长毛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就连白灵也退后一步,呲牙露齿,无声咆哮。冰原狼固然身材硕大,但和长毛象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

琼恩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乳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应该说更像熊,和跨下的长毛象一样多毛。由于巨人们都坐着,所以很难判断确切高度。或许十尺,或许十二尺,琼恩心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因为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并非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的臭气令人窒息,当然,气味也可能源于长毛象。在歌谣里,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只看到棍棒,其中多数是枯树枝干做成,拖着残破的分枝,有几根末端还绑了石球,当槌子用。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跨下的长毛象也比同类要大,一样灰白相间。他经过时,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琼恩无法领会,巨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象打嗝、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那头长毛象转过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笨拙地走来,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硕大的足印,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这时,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粗犷语言冲下面叫喊。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哈哈,如果你喜欢,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但小心哟,别让他踩着你,巨人的眼睛不好,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这是古语吗?”

“不错,我说他真是父亲的好儿子,他们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不过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呢?”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白洁粉嫩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调转马头。“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来,我们回去,待会儿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调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证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你真的杀过巨人?”边向前骑,他边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你小子干嘛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哈!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不过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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