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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三部·冰雨的风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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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确认外面的状况。“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们从奔流城来。”布蕾妮松开剑带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地上,克里奥爵士也照办。

一位形容憔悴、满脸麻子的男人从地窖里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你们一伙就三个?三个还好,马肉够了,老马倔脾气,肉还算新鲜。”

“有面包吗?”布蕾妮问。

“有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

詹姆咧嘴笑道:“难得难得,今个儿居然碰上一位诚实的店家。你瞧,上哪儿都给端些变质面包和生硬老肉,却从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哟。”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后面埋了他,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他俩都是被你杀的啰?”

“妈的,杀了我会承认吗?”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干的好事,又或是狮子干的,有什么区别?反正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归咱们喽。”

“你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干嘛?她不在这儿……你们仨也不该在这儿,除非银钱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兜里。

“她那儿还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葱。”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方才跑去地窖。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

“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子,一个让狮子杀掉,一个死于天花。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

壁炉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把长腿伸展开,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真烦,等事情完结,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瞧她会不会喜欢。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并用培根油炸洋葱,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了头。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多次交战。”

“嗨,到处都在交战,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去君临。”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魔剑。”

詹姆握紧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弄断。妈的,让我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伎俩。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道,”男人继续道,“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还有无数游荡的‘残人’,照谁都抢。”

“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带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反倒把他的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马,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遭遇战争。”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的状况。还有闪电大王,他到处出没,随意穿越河流,一会儿这头一会儿那边,从不停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蛋,詹姆心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高强呢。”

没错,能跟劳勃·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的本领确实高强。詹姆曾听这个索罗斯向国王夸口,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劳勃听了轰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席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听人说,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或许没有人,”布蕾妮坚持。

“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这么说,也得有马才行。”

“这里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

“没错,这里有马,”不是店家的店家说,“正好有三匹,但它们是不卖的。”

詹姆无法接受,“那当然喽,但瞧瞧总可以吧。”

布蕾妮皱起眉头,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她勉强道,“去瞧瞧吧。”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

马厩很久未经清理,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嗡嗡响着飞来飞去,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有三匹马,组成一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一匹迟钝的棕毛犁马,一匹半瞎的老白马,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深灰色斑纹,挺有精神头。“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卖,”所谓的业主宣布。

“你打哪儿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男人说,“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马是晚上自己游荡过来的,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好好的呢。在这儿,我给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褥子的颜色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现在几乎成了褐黄。詹姆认不出是谁家的花色,但能轻易发现褥子上的血迹,“好啊,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他检查犁马的腿,然后掰开白马的嘴巴计算。“灰马给一块金币,若他肯附送马鞍的话,”他劝告布蕾妮,“犁马算一块银币。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他还该倒找钱咧。”

“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爵士。”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里拿出三枚金币。“每匹一个金龙。”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够金币,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缩了回去。“我不知道……想走的时候,不能骑金币,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我们的船也是你的,”她说,“走上游还是往下游,随你挑。”

“让我尝尝金子。”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咬了咬。“嗯,不错不错,十足真金。那么,三块金龙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杠呢,妞儿。”詹姆亲切地说。

“我还要足够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继续和主人攀谈,“有什么要什么。”

“我有燕麦饼。”男人把剩下的两枚金币一把捞过,捏在手中揉搓,陶醉在它们发出的声响里,“呃,还有熏腌鱼,这个得用银币付帐,床位也一样,你们该要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皱起眉头,“女人,你该不会想骑着一匹陌生的马,深夜在荒山野地游荡吧?那才傻咧,刚买的马要么陷进泥潭,要么就是摔断腿。”

“今晚月光足够,”布蕾妮说,“我们找得到路。”

主人仔细衡量她的话,“没银币的话,多给几个铜板也可以提供床铺,外加一两条毛毯暖身子。呃,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想赶客人走。”

“这还差不多,”克里奥爵士道。

“真的,毛毯刚洗过,我老婆离开前专门弄的。绝对一只跳蚤都没有,我向您保证。”他又笑着揉揉钱币。

克里奥爵士动了心,“在床上睡一觉对我们有好处,小姐,”他劝告布蕾妮,“精力充沛,方能好好赶路。”他望向表哥,恳求帮助。

“不,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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