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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的血脉 全本作者:血珊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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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虺善绞帧
诺拉同样也拥有“场”诺拉的“场”比他的“场”还要强那么几分,别人不知道这件事,他却非常清楚。
按照这样的发展,等到大家都成为荣誉骑士之后,精神力强的优势就会更明显到那个时候别说莉娜,恐怕连天才少女翠丝丽都只能甘拜下风。
这一次他不跟马努埃姆去自由都市卡佩奇,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他想好好研究一下精神的奥秘。
一提到精神力,就立刻会让人想起念者,而一提到念者,又会让人想起天之城、想起帕金顿皇室。圣皇的直系血裔永远是当世最强大的念者,每一代都是这样,而且圣皇直系血裔有着其他念者没有的能力。
“我有点事需要你帮忙。”
维多利亚低声说道:“我也想练金刚。”
说这话的时候,维多利亚用斗气将声音逼成一条细线,直接送入了利奇的耳朵里面。这是王牌骑士才拥有的能力,会这招之后,想要说什么悄悄话,就用不着找隐蔽的地方了。
利奇立刻就想拒绝,修练金刚并不困难,只是需要海量的斗气,问题是现在他连满足自己都不够,哪里还顾得上别人?
“你开条件吧,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维多利亚没有丝毫的犹豫。
对于这样的承诺,利奇完全相信。
问题是根本不需要什么,名、利、地位,这一切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根本不缺,至于女人,那就更用不着说了,他甚至应付不过来,女人太多已经成了他最头痛的麻烦。
“我自己都如入不敷出……”
利奇想要推脱。
“没关系,我能等。”
维多利亚很坚决地回道。自从那天她发现利奇修练的是金刚,她就有了这个念头:“而且我的承诺从现在开始就生效,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做什么都可以?”
利奇歪着脑袋看着这个金发女人,他恶作剧般地将手伸到了维多利亚的阴部,用力摸了起来。
这里是公路,四周又没有挡着的地方,那些女骑士们都在看着,维多利亚是个好面子的女人,如果是以前她早就恼了,但是这一次她却强忍着。
利奇暗自吃了一惊,他现在已经知道,这个女人不是在开玩笑。
“给我一个理由。”
利奇把手收了回来。
“我要为一个人报仇,我要杀的那个人实力很强。”
维多利亚说到报仇的时候,显得异常平淡,没有一点仇恨的感觉,因为报仇对她来说只是一种报答,对她那个名义上的丈夫的报答。
“我情愿帮你报仇,这或许还容易一些。”
利奇随口说道:“那个人是谁?”
“也可以,不过我要提醒你,这个难度有点高。”
维多利亚冷笑着看向利奇:“那个人叫安德森,是瓦雷丁新晋的准辉煌骑士。”
几乎在听到这个名字的一瞬间,利奇的神情凝固了。他绝对没有想到,维多利亚的仇人居然是这一位。
突然他苦笑了起来,他和这位准辉煌骑士还真有缘,他觉醒之后看到的第一个高手就是这个人,当初那一战到现在为止还记忆犹新,后来105小队和这个人的小队相遇,那是105小队败得最惨的一次。去救莉娜的时候,他又和这个人相遇。
在他的感觉里,安德森绝对是瓦雷丁人中,少有让他有好感的人物。
利奇同样也没有忘记他挨的那一记精神穿刺,事后想来,这个差一点要了他命的家伙可能就是安德森。
头痛,非常头痛,利奇感觉到自己骑虎难下了。
虽然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不过让他去和一个准辉煌骑士作战,他连想都不敢想。
尝试过精神穿刺滋味的他,当然最清楚,准辉煌就是一个分水岭,上面和下面完全是两个层次,实力的差距简直是天地之别。
“你可能要等很长一段时间。”
利奇采取了一个折衷的办法,他并没说,是打算帮维多利亚报仇,还是帮她练成金刚。
“就这样说定了。”
维多利亚的身体靠了上来,她扭了扭腰,用阴部轻轻摩擦着利奇的大腿,她已经豁出去了,根本就不在乎有人看着:“我答应的事绝对不会反悔,从现在开始,你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我整个人都是属于你的。”
这个美得有些慑人的女骑士,让利奇感觉到很大的压力。她说了这话,等于逼得他也必须信守承诺。
利奇感到很亏,两者的难度根本就不能比,这个女人早已经被他玩遍了,再进一步,就只有一些变态的性游戏了。他倒是挺喜欢那些重口味的游戏,不过偶尔玩一下还可以,玩得多了也会感觉腻,而他必须付出的代价却极其高昂。可惜话已经说出口,想要收回来可没那么容易,利奇后悔,他非常后悔,他暗自告诫自己,以后说话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车子里里外外被清洗了一遍,那些仪器设备也被搬了上去,这下子总算是有点实验室的味道了。
做完这一切,车队继续上路。
过了差不多两个岔道,这条公路显得繁忙起来,来来往往的同样也是军车,这些车辆全都尽着一顶满是利刺的荆棘皇冠,那是帕金顿圣国的标志。
据说,当初第一代圣皇用这个标志作为皇家的象徵,是为了警示后人,这顶皇冠别看外表光鲜亮丽,想要把它戴在头上,就要有承受痛苦的准备,而且戴着它,时刻都要小心谨愼,要不然就会头破血流。
这是一个传说,不过从帕金顿圣国能够延续至今,每一个继承这顶皇冠的人全都兢兢业业、小心谨愼,这个传说十有八九是真的。
一路之上利奇都在观察着这些来来往往的军车和军车里面的人。
坐在军车里面的不全都是军人,很多都是平民百姓,这些人拖家带口,一副背井离乡的样子。
虽然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不过他猜,帕金顿人这么做,肯定有他们的理由。
这个最大、历史也最悠久的帝国,在漫长的崴月之中不知道经歴过多少次战争。
除了那位公主殿下,利奇以前没有和帕金顿人打过交道,只是听别人说起过,帕金顿人保守而又死板,或许是受了那些圣皇的影响,这个国家的人做事都非常谨慎。但是此刻,他的感觉却有点不一样,这些帕金顿人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花俏,他们的穿着非常花俏。
在蒙斯托克,男人的衣服总是颜色比较暗淡,比如灰色、蓝灰色、深咖啡色。
这些帕金顿人的衣服颜色却显得非常刺眼,上衣多是浅色调,天蓝、草绿、柠檬黄、甚至连淡粉红色的都有,下半身虽然是深色,却总是带着色调反差强烈的边条或者花纹。
这些颜色艳丽、热情洋溢的衣服,很难让人相信它们的穿着者会是一群呆板谨慎的人。
往前开了一个多小时,两边渐渐能够看到建筑物。
在蒙斯托克,不管是裴内斯还是格拉斯洛伐尔,沿着公路的房子不是工厂,就是仓库,再不然便是店铺。但是这里,一眼看去全都是住家。那些房舍都挺漂亮,却没有一座是完全一样的,房舍和公路之间总有一些距离,少则几米,多则十几米,这段距离或是被布置成了花园,或是一片草坪,那些房子大多是矮平房,就算有二层楼,也是那种相对低矮的式样。
突然旁边驾车的那个女骑士异常羡慕地叹道:“早就听说帕金顿家家户户都是别墅,还真是这样。”
“别墅?”
科奇不知道怎么形容。
或许是因为地方差异的缘故,在格拉斯洛伐尔,到处都可以看到这样的矮平房,城外想要找一块无主的土地非常容易,找到之后直接盖房子就可以了,根本没人会管。
在格拉斯洛伐尔,稍微有钱一些的人喜欢住公寓,最热门的楼层是第五层或者第六层,那里比较高、清净、也看得远,站在阳台上往远处眺望,有一种俯视众生的感觉。
至于最有钱的那帮人住的同样是别墅,不过那种别墅也是一幢楼,至少要有四层,越高越能够显示身分和实力。
“帕金顿很大,人口却算不上很多,再加上有那么多附庸国,所以他们自己很少种粮食,也就用不着那么多农田,多余的土地便用来盖房子。”
那个女骑士在一旁解释道。
“这样说的话,这里的城市规模都应该很大?”
利奇问道。
“确实不小,这里稍微大一些的城市,四周都会有一堆卫星城,天之城纳克阿莫斯朵克是最大的一座城市,它的周围有72座卫星城,其中最大的几座卫星城和裴内斯差不了多少,当然我指的只是占地面积。”
那个女骑士显然对这里很熟。
“你来过?”
利奇又问道。
“来过,但是没进入过真正的天之城纳克阿莫斯朵克。”
那个女骑士很有些无奈:“帕金顿人把等级划分得很细,很多地方都有等级的限制,拿这七十二座卫星城来说,就划成了六个等级,不同的人住在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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