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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全本)作者:高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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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口!”
李庆安一声怒喝,他纵马上前,用马鞭指着两胡道:“你们有何宿怨我不管,从今天起,沙陀人和葛逻禄人谁敢再生事,就是蔑视我大唐,我当发兵讨之。”
他又命令手下,“把他们分开驻扎,不得靠近。”
沙陀人和葛逻禄人皆沉默了,李庆安又看了一眼大王子谋刺逻多,见他一脸轻蔑,不由暗暗冷笑一声,又道:“我再说一遍,从今天开始,不准再生事,别把我的话当做耳旁风,不信便可以试一试。”
说完,他一掉马头向北庭城疾驰而去,不再过问。谋刺思翰望着李庆安的背影,眉头皱成一团,他似乎想到有什么不妥,可一时又说不上来。……
就在两胡火并的同一时刻,西州都督赵廷玉来到了程千里的府上,赵廷玉约三十五六岁,身材瘦高,皮肤白皙,长着一只鹰钩鼻,赵廷玉原是金吾卫将军,天宝五年调来北庭,在长安他属于庆王党,程千里在争夺安西节度使失败后,也成为了庆王党人,正因为这个原因,两人走得很近,后来便发展为姻亲关系,赵廷玉弟弟娶了程千里的女儿。
由于他们联姻是在老家完成,因此北庭极少有人知晓,只有杨奉车这样的老官僚,才从各种文书里发现了蛛丝马迹。
这次赵廷玉来北庭。倒不是为了春猎,而是以这个为借口,来找程千里商量下一步的方案。
从表面看,北庭的矛盾似乎是程千里和李庆安的矛盾,实际上,程千里并没有什么权力,尤其没有军权,所以北庭真正的矛盾是三个实权都督之间的矛盾,伊州都督韩志已经表示愿接受李庆安的领导,可以忽略,真正矛盾,是赵廷玉和李庆安的矛盾,赵廷玉的天山军有五千人,是一支强悍的力量,这也是他敢对抗李庆安的底气。
尤其他代表了庆王在北庭的利益,他与李庆安的对抗,实际上就是庆王和太子之间的一种对抗。
这次他带领五百亲兵来庭州,驻扎在金满县外一座独立的军营中,五百亲兵时刻不离左右,异常警惕,他在西州大军也交给了心腹爱将龙潜飞统领,没有他的命令,谁也调不走天山军。
书房内,程千里的神情凝重,在他面前放着一封信,是庆王写来的亲笔信,信中明确要求他们与李庆安继续对抗,并安抚他们,他已经在向圣上争取一个节度副使的名额。至于这个名额是给程千里还是赵廷玉,信中没有明说。
“听说韩志已经投靠了李庆安。”
良久,程千里嘶哑着声音道。
和几年前相比,程千里已经苍老了很多,他今年才四十五岁,头发已经白了一大半,他的官运确实不是很好,在安西和高仙芝斗,高仙芝上位了,他想尽办法,不惜投靠庆王,才如愿以偿被调来北庭,任副都护,庆王也给他许诺过,以后他会成为北庭都护。
他一天天地盼望,没想到最后盼来的,竟是李庆安主管北庭,他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仅仅一个月,头发便已经白了,李庆安来主政北庭的这一个多月,他几乎什么事都不闻不问了,整天沉溺于酒色中。身体也虚弱了很多。
赵廷玉腰背挺得笔直,他瞥了程千里一眼,见他浑身散发着强烈的酒气,目光怯弱无神,心中不由大为不满,便冷冷道:“你以为韩志真的投靠李庆安了吗?他和我们一样,不准李庆安染指他的伊吾军,只是他表现得更为隐蔽一点罢了,真正投靠李庆安的,是杨奉车,不知道你是怎么做的。手中有把柄,居然还控制不住他。”
赵廷玉说话很不客气,并不因为程千里是他弟弟的岳父而表现谦虚,事实上,他的西州都督是从三品衔,程千里的副都护不过是正四品,还低了他半级,在庆王党内,他的地位也要高于程千里。
程千里脸上有些挂不住,他低低骂了一声:“你懂个屁,李庆安是御史中丞,有监察权,他若不查,杨奉车的那些把柄什么都不是。”
“可是你太颓废了。”
赵廷玉用指节重重地敲了敲桌子,“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是北庭副都护,就算没有军权,军户粮食这些事情你总能管吧!可你居然什么都放弃了,你太让殿下失望了。”
“我实在太累了,我觉得我们可能斗不过他。”
身体的虚弱侵蚀了程千里的意志,他的信心在一天天的丧失,他叹了口气,沮丧地道:“圣上不仅给了他军权,还给了他监察权,甚至连营田使给了他,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他想收拾我还不容易吧!你还有好,有军队可以依凭,我又有什么?”
“话不能这样说,你是庆王殿下的人,是为了庆王的利益而斗,你太多考虑自己了,程都护,你可别忘了,你在庆王面前可是发过毒誓的。”
想到对庆王发过的毒誓,程千里浑身不由打了个冷战,良久。他强打精神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什么都别做,就耐心地等待朝廷的任命书过来,只要我们也能拿到节度副使,那就完全不怕他了。”
“可是,他不会袖手旁观。”
赵廷玉冷冷一笑道:“他现在正被葛逻禄人和沙陀人的矛盾弄得焦头烂额呢!哪有心思来管我们,春猎结束后,我立刻回西州,你要振作起来,不要再沉溺于酒色了。”
“春猎!”
程千里叹了一声,“打打猎其实也不错。”……
春猎是北庭官方传统的休闲活动,每年的三四月份,春光明媚,北庭骑射高手共聚天山,以行猎来切磋骑射技艺。
猎场在轮台县以南,也就是今天的乌鲁木齐一带,这里是天山北麓,森林茂密,河流众多,草原肥美,生活着众多的野生动物,狼、熊、盘羊、原羚、马鹿、狐狸、鹅喉羚等等,当年李庆安便是在天山的另一边打到了一只黑豹,那张黑豹皮至今还挂在李林甫的外书房中。
中午时分,浩浩荡荡的狩猎队伍出现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由于人数众多,狩猎队伍便分为三支,三名都督各带一支队伍,分布在三四百里的漫长猎场上,李庆安的瀚海军带着沙陀和葛逻禄,以及北庭文武高官和庭州三县的健儿,约八百余人,天空猎鹰盘旋,猎犬狂吠、马行如飞,刹那间千骑卷过平岗。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李庆安纵声大笑,他骑一匹雄壮的栗色高昌马,手执火烈弓,飞驰着冲上了一座高岗,后面跟着驰上数百飞骑。
山岗上北风猎猎,一只猎鹰收翅落下,停在他的肩头,李庆安极目远眺,前方是莽莽森林,北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一条河流如玉带般的蜿蜒流淌在草原之上,一直流入百里外的庭海。
沙陀首领骨咄支飞驰上前,高声笑道:“久闻李使君神箭无双,能否让我等开开眼界?”
北庭官员们大部分都只听说李庆安是安西第一箭,却从未见他展示过箭术,闻言都纷纷赞成。
“使君,射一箭吧!”
李庆安也不推辞,便欣然道:“那好,我就给大家献丑了。”
他抽出一支刻有他名字的长箭,抬头寻找目标,就在这时,远处的森林上空飞起几只鹞鹰,盘旋着向这边飞来,这是猎鹰侵入了它们的地盘,它们前来驱逐。
领头是一只硕大的雄鹰,展开翅膀足有五尺,体型比所有的猎鹰都要大得多。
“这是鹰王!”
几名鹰奴都激动得叫喊起来。
雄鹰仿佛被入侵者的无礼激怒了,它展翅从入侵者的头顶呼啸而过,引起一片惊呼,谋刺逻多沮丧了放下弓箭,他想射下这只鹰王,怎奈速度太快,他的箭捕捉不了目标,不仅是他,所有的勇士都露出了失望之色,这只鹰王不可能被箭征服。
李庆安没有举弓,而是收缩瞳孔打量这只天之骄子,这是一只刚刚成年的苍鹰,嘴尖锐而弯曲,披一袭铁灰色毛羽,带有利钩的趾爪苍劲有力。
他动心了,正如骑兵爱马一样,边疆的将领对鹰都有一种特殊的向往,鹰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能收鹰王为兵,这也是李庆安的一个梦想。
他慢慢拉满了弓,他知道,鹰王还会再次来炫耀武力,果然,鹰王在天空翱翔,猎鹰们纷纷四散飞远,它们惧怕了这只鹰王的气势。
鹰王一声尖利的长鸣,仿佛发出胜利的欢呼,它再一次盘旋而下,从山岗上呼啸而过,就在它掠过的一瞬间,李庆安强劲的长箭脱弦而出,俨如一道闪电,向鹰王扑去。
只听一声哀鸣,鹰王的身体陡然下沉,身子不断降低,盘旋着如一片从空中飘落的羽毛,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几乎每一个人都看见了,鹰王的翅膀上插着一支长箭,它企图飞回森林,但它已经无力了。
鹰王悲哀地叫了一声,最终落在三百步外的草原上,猎犬们狂吠着向猎鹰扑去,李庆安纵马疾驰,大声呼喝,“闪开,不准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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