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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目前的处境中,我能把啃啮着我的焦虑称作好奇吗?如果有人跑来对我说:“这对您有什么要紧的?您真是好奇心重。”我应如何作答呢?也许正是如此,没有其他的答案。
我记得有一天,在王宫桥下,我看见有个人落水。当时我同几个朋友正在按游泳学校的安排下水实践。我们坐着一只小船,船上跟着两个游泳教练。当时正值盛夏,我们的船又遇上了另一条船,以致大桥拱下聚了有三十多人。突然,我们中间有一青年中风了。我听见一声喊叫,立即回过头去,只见有两只手在水面上划动,然后就不见影儿了。我们立刻跳进水里,但毫无用处,一小时之后,人们才终于在一只木筏下面找到了尸体。
我纵身下水时的感受永远也无法从脑海中抹去。我在又深又暗的河里四处张望,耳边只听见哗哗的流水声。我猛吸一口气,憋住气往深里钻,然后,浮上水面,同与我一样担忧的同伴互相询问一句,复又潜下去寻人。我心里既充满着恐惧又满怀着希望。一想到说不定有两只抽搐着的胳膊一下子把我搂住,我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和畏惧。直到精疲力竭,我才回到了船上来。
当放荡尚未让一个人麻木不仁的时候,它的一个必然结果便是一种奇怪的好奇心。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我在第一次拜访德热奈时所感到的好奇心。我将进一步地解释一下。
真理实质上像具骷髅,它要求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在一定的时日,到某种暂时的创伤深处去触摸他的永恒的骸骨。这就叫做认识世界,而要获取人生经验,则必须付出这种代价。
因而,面对这种考验,有的人就会畏缩不前,而另一些软弱、吓破了胆的人,则像影子似的呆在那儿摇摇晃晃,但有些或许是最优秀的人,则会立即死去,而大部分人则是置若罔闻,因此,全都在奔向死亡。
但是,另有一种人,他们肯定是些不幸的人,他们既不畏缩不前,也不摇摇晃晃;既不立即死去,也不置若罔闻。当轮到他们去触摸不幸的时候,换句话说,就是去接触真理的时候,他们便步伐坚定地走近它,向它伸出手去,而尤为可怕的是,他们竟然喜欢上他们在水底能摸到的那具已经泡白了的溺水者!他们抓住他,摸摸看他还有没有气,把他紧紧地搂抱住。他们醉心于认识事物,他们不再去从反面看一下事物,他们做什么都是既怀疑又要去试一试,他们像上帝的探子一样在搜索世界,他们的思维犀利如利箭,他们的目光犹如山猫一般敏锐。
放荡者比其他人更容易动怒,个中原由却很简单:放荡者把日常生活着做是一个平静而清澈的水面,在湍急的水流中,他们随时都会被淹死的。譬如,他们从舞会出来,便去妓院逛逛。在跳华尔兹时,他们紧握住一个少女的纯洁的手。之后,也许还使她激动得颤抖之后,他们便甩手而去,急忙奔向另一个去处,扔掉外套,搓着双手,在桌前坐下,等着美餐一顿。他们刚才对一位美貌端庄的女人说的最后那句恭维话尚挂在嘴边,现在,他们又重复地说了一遍,随即纵声大笑。我怎么说呢?他们难道不是以几个小钱就去掀起别人那遮羞的衣衫、衣裙、那充满神秘的面纱吗?这面纱似乎也在尊敬它所打扮的那个人,尽管裹着她却又不去触动她。对这个世界他们究竟该有个什么看法?他们呆在这个世界上,犹如喜剧演员呆在后台一样。有谁比他们更习惯于寻求事物的根源的?如果可以这么说,他们是习惯于一种追根究底的、大逆不道的探索。你们看他们对所有一切是怎么说的:所有最露骨、最粗鄙、最下流的言词,他们都觉得是真实的,而其他的则是在故弄玄虚,不脱第臼,陈腐之见。如果他们讲一个轶闻趣事,讲他们的切身感受的话,他们总是满嘴脏词烂话,满嘴喷粪!他们不说:“这个女人爱过我。”而说:“我占有过这个女人。”他们不说:“我恋爱了。”而说:“我欲火攻心。”他们从来不说:“愿上帝喜欢!”而是到处在说:“如果我喜欢广我不知道他们对自己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他们内心独白都说些什么。
由此而不可避免地要造成或懒惰或好奇,因为,当他们在如此这般地尽量把一切往坏里想的时候,而他们并没有少听到其他的人在继续相信真善美。除非他们漫不经心到凡事都充耳不闻,不然世界上的这另一些人的声音总要使他们惊醒的。父亲会让自己的儿子去那么多人都会的地方,去连卡东都去的地方,说是年轻人胡闹一阵就过去了。但是,这个儿子回家来时,看见了自己的妹妹,与丑恶现实接触的那一个小时的感受复又涌上了心头!他必须这么去想才行:“我妹妹与我刚离开的那个女人毫无共同之处。”而自这一天起,他便心神不定了。
对丑恶之事的好奇是一种该死的病症,它是因为与一切不洁净的事相接触而生发的。这是想钻出坟墓到处游荡的幽灵的本能。这是上帝用以惩戒那些堕落之人的一种无法解释的折磨。他们宁可相信任何人都会堕落的,而且也许会因此而难过。但是,他们却在探求、寻找、争取这种机会。他们歪着脑袋,像一个建筑师在测量角度,专心致志地要看一看自己到底需要什么。当证明是丑事时,他们便菀尔一笑;如果确定不了是好是坏,他们便骂骂咧咧的;对于好事,他们偏要看到它的阴暗面。“谁知道呢?”这是他们的口头禅,这是撒旦看见天国之门关上时说的第一句话。唉!有多少不幸的人说过这句话呀!多少的灾难和死亡!多少待生长的庄稼被可怕的大镰刀给硬割掉了!自从这句话在世上传开之后,有多少人,有多少个家庭,死的死,亡的亡啊!“谁知道呢?”“谁知道呢?”这该诅咒的话语!与其说这句话,倒不如像绵羊一样,不知道什么屠宰场,一边吃草一边往那里走就是了。这比做一个聪明人好,比读拉罗什宫科要强。
除了我刚才所叙述的以外,我还能举出什么更好的例子来证明这一点呢?我的情妇愿意出走,而我只需说一句话就可以了。我见她闷闷不乐的,我为什么还留下不走呢?如果我走的话,会发生什么意外吗?这只不过是我一闪而过的一点担心,只要我们走了三天,全都会被忘掉的。只有我一人在她身边,她就会一门心思扑在了我的身上。我有什么必要非要深知一个伤不着我的幸福的秘密呢?她同意与我同行,这就行了。我只需吻她一下,一切全都定准了,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请看我是怎么做的吧。
一天晚上,史密斯同我们一起吃晚饭,我吃完早早地告退了,让他俩单独在一起。当我关上我的房门时,我听见布里吉特让佣人送菜来。第二天,我走过她的房间时,偶然地走近桌子,可在茶壶旁边,我只看见一只茶杯。在我送来之前,没人进来过,因此,佣人没有拿走头天晚上用过的任何东西。我在周围的家具上四处找寻,看看是否有第二只杯子,但我却没有发现。
“史密斯是不是很晚才走?”我问布里吉特道。
“他一直呆到午夜。”
“您自己躺下的,还是叫人伺候您上床的?”
“我自己上床的。家里的人全都睡了。”
我还在到处寻找着,我的手在哆咦。在哪个滑稽剧里,有这么个愚蠢的嫉妒者,竟然蠢到去调查一只茶杯的下落的?史密斯和皮尔逊太太干吗要用同一只茶杯喝茶呢?我的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
当时,我手里拿着那只茶杯,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不禁纵声大笑,然后,把林子往方砖地上砸去。茶杯被砸得粉碎,然后我还猛踢了一脚。
布里吉特一声不吭地看着我发火。在随后的两天当中,她对我冷冰冰的,透着鄙夷不屑的神态,而且我看见她同史密斯说话的时候,语气比平时更加随便而亲热。她叫他亨利,这是他爱说的名字,而且对他笑得也很亲切。
“我想换换空气,”晚饭后她问道,“您去不去歌剧院,奥克塔夫?我想走着去。”
“不,我留家里,你们去吧。”
她挽住史密斯的胳膊出去了。整个晚上,我都一个人呆着。我面前有纸,我想写点什么,好集中一下思想,但是思想总也集中不起来。
一个情人,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会从怀里掏出他情妇的一封信来,边看边沉醉在美梦之中,可我却放意把自己沉于一种极其孤寂的感情之中,让自己去胡思乱想。我面前的两把椅子是史密斯和布里吉特刚才坐过的,我贪婪地看着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