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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之黄金时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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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
    现在已经是1982年的11月底,时值深秋,加州已经不再温暖,而甘国阳则在uc的篮球队进入了寒冬。
    在进入uc后的将近三个月时间里,他发现自己始终没有办法融入这个学校,也没有办法融入这支篮球队。
    uc对他而言太大了,每次训练他都要走很远的路,才能从宿舍到达体育馆。
    这里的学习课程也异常密集和艰深,甘国阳不畏惧学习,但毕竟他不是学习狂人,更何况他有着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他要打篮球。
    可是,在篮球队他同样没有归属感,哪怕他已经在无数次训练中表现出了自己出sè的天赋和技术,以及常人难以企及的篮球智商。
    甘国阳是贾巴尔在这些年回到uc打球,唯一被夸奖过的球员,其他球员甚至连得到他的批评都不值得。
    因为法玛尔教练不喜欢甘国阳,不喜欢这个刺头,不喜欢这个总和他作对,总爱开一些低俗玩笑的黄皮肤——他觉得这些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而甘国阳也不喜欢这个总板着脸,拉长了鼻子和眼角好像章鱼哥一样的教练;
    法玛尔觉得甘国阳没有纪律观念,不懂得尊重前辈,是个仗着天赋总喜欢乱出风头的毛头小子。
    甘国阳则认为法玛尔行事古板不懂变通,总是喜欢以身份压人,不喜欢采纳球员们的意见,最最重要的是,不认可自己的天赋和努力。
    世界上有些人便是如此,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却仿佛存在于不同的世界里。
    同样是一个脑袋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可就是尿不到一个壶里面。
    不仅仅教练如此,甘国阳觉得其他队友也是这样,尤其是一队的那些老队员,在他们看来资历是按照谁先进球队来排的,无论你多么的厉害,新人都要给老队员买盒饭。
    甘国阳是唯一一个没有给老球员买过盒饭的。
    在uc的大学生活远没有甘国阳想像地那么美好,甚至可能就是地狱,而这地狱中唯一的天使就是王抚西…对了还有甘国辉和陈星这两个小鬼。
    只有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甘国阳才能感受到一些温暖,才会没有那么多的烦恼。
    现在的他,分外怀念在旧金山,在帕罗奥图,在维京人的rì子;他想念迪彭布洛克,想念威廉姆斯,想念维吉斯,想念贝尔曼。
    1982年11月30号,星期二,甘国阳在上完了瑜伽课之后回到了宿舍。
    他发现钱莫斯这个家伙又不在,按照这段时间和钱莫斯的相处来看,十有**是跑到什么地方去泡妞了。
    钱莫斯的父亲在洛杉矶有好几个仓库公司,是一个有钱的富商,所以钱莫斯也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女朋友几乎是一星期一换。
    那天开学在宿舍和他干好事的女生,就是他来学校的第一天钓到的,竟然是uc篮球队的拉拉队队员。
    不过除了好sè爱玩之外,钱莫斯倒还是没有什么恶习,为人也还不错,特别是他很喜欢音乐,总是会买许多音乐磁带回来和甘国阳一起分享,这让甘国阳感到相当不错。
    “这个家伙,又把房间弄的乱七八糟的,不知道又有哪个女孩这张床上被他糟蹋了。”甘国阳望着卡洛斯凌乱的床铺和地面,无奈的自言自语道。
    “哦,天呐,这家伙连避孕套都不知道扔掉,受不了他…这是什么,新专辑?”甘国阳竟然在床边发现了用完没扔的套套,但在一旁的沙发椅上,他看到了一盒新的音乐磁带,好像是刚刚发行的。
    “thriller?颤栗,迈克尔·杰克逊……这家伙的脸看上去好熟悉啊…迈克尔…迈克尔?是迈克尔!”甘国阳拿起那盒磁带才发现,这张专辑的演唱者就是他在圣巴巴拉接受背伤治疗时,认识的那个音乐家迈克尔!
    “他真的发专辑了啊,正好要一年了吧,真是太巧了,竟然能在这里找到他的专辑。”甘国阳哪里知道,这根本不是什么“太巧了”。
    在今天迈克尔杰克逊发行了他的第二张专辑《颤栗》,一经发出就占领了各大榜单榜首的位置,以暴风骤雨之势,席卷了全美。
    几乎所有的流行音乐爱好者,都买了迈克尔·杰克逊的这张旷世巨作,掀起了一股杰克逊狂cháo。
    而甘国阳则打开了磁带盒,拿出从王抚西家店里买来的walk…man,开始聆听这张流行音乐史上最最著名的专辑。
    wanna…be…stratin'somethin'(图谋不轨)
    baby…be…mine(做我的宝贝)
    the…girl…is…mine(我的女孩)
    thriller(颤栗)…………
    甘国阳听着这一首首独特的迈克尔·杰克逊歌曲,听着他那独特的带有童声味道的嗓音,似乎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颤栗了起来,颤抖了起来。
    在这激动人心的音乐中,甘国阳好像一个闷在水中很久的人,突然浮上了水面,大口大口,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当他听到beat…it这首歌曲,听到you…better…run;you…better…do…what…you…can;(你最好快跑,最好做能做之事)don't…wanna…see…no…blood;don't…be…a…maan;(不要流血,不要逞能)…………so…beat…it…just…beat…it,beat…it……(避开吧,避开吧)的时候,突然觉得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是啊,自己既然没有办法改变法玛尔教练,没有办法改变其他球员,没有办法改变uc,更加没有办法改变自己,那么就避开吧。
    避开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避开那些讨厌自己的人,避开这里过于沉重的辉煌,避开这里过于远大的理想。
    去找寻自己喜欢的地方,找寻可以发挥自己才华和天赋的地方,找寻一群志同道合的兄弟,在篮球场上开拓自己的天地。
    现在,学校之间的热身赛已经快要结束,uc所处的太平洋联盟比赛也将要正式开展,争夺1983年ncaa全国赛48强的资格。
    甘国阳现在竟然连一场热身赛都没有上过场,法玛尔压根就是想让他板凳坐穿。并且他和甘国阳说大一的时候不会让他上场,要等到大二。
    大一新生不准打正式比赛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要是新生都不打,uc就只有六个人可以打球了。
    没有比赛可以打,对甘国阳的折磨仅次于始终没有推倒王抚西,对后者他可以等待,但前者他已经决定不再忍耐。
    甘国阳扯下塞在耳朵里的耳机,开始收拾宿舍里自己的衣物等行李,反正自己的东西不多,也没有带家用电器过来,这些钱莫斯都有。
    很快,他就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妥当,甘国阳决定,要离开这里。
    换成别人,在大学第一年就自行退学,简直不可想像,尤其还是uc这样的名牌大学。
    但倔强的甘国阳知道,自己不能再待在这里了,再待在这里,他不敢保证自己的篮球生涯会不会被废掉。
    他还记得两个月前,贾巴尔在训练了两个星期后,准备离开uc回湖人报道。
    在走之前的最后一次对抗训练中贾巴尔和他说“当你觉得没有希望的时候,不妨选择离开。”
    贾巴尔曾经就是在密尔沃基雄鹿打球,并且拿到了一个总冠军;但六年后他执意离开,被交易到了温暖的洛杉矶,重新开启他的又一段传奇。
    现在,甘国阳要壮士断腕,离开这所篮球名校,重新开启自己的大学生涯……至于怎么开启,他目前还没想好。
    甘国阳望了望住了三个月的宿舍,还是坐下来给钱莫斯写下了一封信,毕竟这三个月的时间里两人还是很不错的朋友。
    但在离开之前,他还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他要去见一个人——王抚西。
    自己就要离开洛杉矶,离开uc了,这个决定是这样突然,突然到连甘国阳自己都觉得自己脑子是不是抽风了。
    所以他要去见一见王抚西。
    毕竟,如果甘国阳真的离开洛杉矶,以后就不一定会回洛杉矶上学了,那就意味着两人将分隔两地。
    三个多月的相处,甘国阳觉得自己已经无法离开这个有些刁蛮,有些温柔,有些睿智又有些幼稚的可爱女孩。
    他深深地爱上了她,在这个本不属于他的时空,爱上了这个命中注定的女孩子。
    等甘国阳带着自己的大包小包和钱物,坐上出租车到达英格尔伍德高中时,学校刚好放学。
    甘国阳就这样拿着一堆东西直挺挺像个电线杆一样戳在校门口,王抚西在看到他时还以为这是一个打工仔。
    王抚西现在已经从篮球队退出,这对她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因为她是那么的好胜,那么喜欢篮球,那么想要取得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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