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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似水年华[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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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希望》的缪塞①了。而当我们喜欢勒贡特老爹②或克洛岱尔时,他又只为 

在圣·勃莱兹,如祖埃卡模样, 

你是那样、那样轻松自如……③这样的诗名所陶醉了。还要再加上: 

帕多瓦④是美丽的地方, 

伟大的法学博士⑤ 

但我更喜欢玉米粥…… 

夜幕降临,托帕黛尔双眸柔情似水, 

身着黑色化装长外衣走过。 

可以走近她身边,毫无危险。 

而且对她说:“我是异乡人,您真美。”⑥ 

从各首《夜诗》中,他只记得这几句: 

在哈佛尔,面对大西洋, 

在威尼斯,可怕的丽都旅馆, 

苍白的亚德里亚姑娘, 

死在一坟墓的青草上。⑦ 

…………………… 

①《上帝的希望》是缪塞1838年2月写的一首诗,1840年发表在《新诗集》中。 

②故事发生时,勒贡特·德·利尔刚逝世不久。 

③这首诗的题目为《歌曲》,亦发表在《新诗集》中,为缪塞作。 

④帕多瓦为意大利一城市。 

⑤此句补全为“创造了奇迹”。 

⑥最后四行原文引文不全,经译者补足。这首诗题目为《致意大利归来的兄弟》,亦发表在《新诗集》中。 

⑦这是《十二月之夜》中的一段,亦为缪塞作。 

对于发自内心信任而佩服的某个人,人们满怀钦佩之情收集、引用一些句子,实际上这些句子还不如人们发挥自己的天才写出来的东西。可是对后者,人们却严厉地拒绝接受。一位作家在一本小说中,借口真实,使用了一些“词”,一些人物,在有血有肉的总体中,这些词、这些人物反倒构成死沉的重物,平庸的部分,实际情形亦是如此。圣-西蒙笔下的人物肖像,他自己并不欣赏,却非常精采;而他认为迷人的笔触,他了解的聪敏过人的人,却很一般,抑或变成了无法理解的人。关于戈尼埃尔夫人①或路易十四,他写的那些文字,本人是不屑于去杜撰的,却如此细腻或如此生动。这种现象值得提出,在许多作家身上也同样存在。对此有各种解释,此刻我们记住下面这一种解释也就足够了:这是因为在“观察”的精神状态中,人们远远低于创作时的水平。 

…………………… 

①戈尼埃尔夫人(1605—1694),据说非常机敏风趣,她在巴黎的沙龙十分著名。她说的那些笑话,当时在社交界广为流传。 

所以,我的伙伴布洛克与他那比儿子落后四十年的老子完全是一个模子塑造出来的,他讲些莫名其妙的轶事,放声大笑。外露的真正的老布洛克也是那样,他一面放声大笑,一面将最后一句话重复两、三次以便使听众完全品出那故事的味儿来。他的儿子此时也放声大笑,总是这样在餐桌上对父亲的故事表示敬意。就这样,小布洛克道出最富有智慧的事情,显示出他从自己家中得来的财富。此后,他又第三十遍道出几句俏皮话。这种俏皮话,老布洛克是只在非常隆重的日子才往外拿的(同时还有他的燕尾服),那就是小布洛克带来一个什么人,值得向这个人炫耀一番:他的什么老师啊,门门得奖的一个“同学”啊,或者像那天晚上那样,圣卢和我啊……例如他说:“一位了不起的军事评论家,提出了种种证据,由于某种不可置辩的原因,大作文章地演绎出日俄战争中,日本必败,俄国人必胜。”①或者说:“这个人很了不起,他在政界中被认为是一位大金融家,而在金融界中被认为是一位大政治家。”这一类的笑话还可以换成关于罗特希尔德男爵的故事和鲁弗斯·以色列军士的故事。用模棱两可的方式将这些人物搬上舞台,暗示布洛克先生对这些人本人都认识。 

…………………… 

①此处事件发生时间有误,因日俄战争发生在1904—1905年。日本战胜,俄国战败。 

我自己也上了当。从老布洛克谈论贝戈特那模样看,我也相信了贝戈特是他的一位老朋友。而实际上,所有的名人,老布洛克都是“并不相识”地认识,即在剧场里,在马路上,远远看见过他们。此外他还想象,以为他自己的面孔、名字、人品对那些人来说并不陌生,那些人看见他的时候,常常不得不控制自己隐隐要与他打招呼的欲望。上流社会的人,因为认识有才华的人,第一流的人,他们接待这些人共进晚餐,却不因此就对他们更了解。但是如果在上流社会中稍微过上几天,这个社会中居民的愚蠢就会使你希望生活在那个“并不相识”地认识人的默默无闻的阶层中,使你想象他们有许多智慧。我在谈到贝戈特时,马上就体会到了这一点。 

老布洛克在家中很有名气,但并非他一个人如此。我的伙伴在他姐妹面前更是如此。他把头埋在盘子里,以咕咕哝哝的语气,不断盘问她们,搞得她们笑出眼泪。她们也采用兄弟的那种语言,说得很流利,似乎这种语言实为必需,而且是聪明人所能使用的唯一语言。我们来到时,大姐便对一个妹妹说:“快去向我们谨慎从事的父亲和令人尊敬的母亲禀告。” 

“母狗们,”小布洛克对她们说,“我来向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圣卢骑士,他手持锋利的标枪,从东锡埃尔来到石头磨光、雕满奔马的住所度过几日。”他既庸俗又识文断字,他的演说一般总以并非那么有荷马味的玩笑结束:“喂,把你们那别针华丽的无袖长衣①裹紧点。哟,这位装腔作势的家伙是什么呀?反正不是我父亲!②”于是布洛克家各位小姐哄堂大笑,笑得前仰后合。我对他们的兄弟说,他推荐我读贝戈特的书,给我多少快乐!我对贝戈特的书真是喜欢至极。 

…………………… 

①古希腊和古罗马妇女穿的无袖长衣,用别针在肩上扣住。 

②这是乔治·费多的喜剧《马克西姆店中的女人》(1899)中一个人物克莱威特的著名台词。 

老布洛克只是远远见过贝戈特,对贝戈特的生平只是道听途说有些了解。看样子,对贝戈特的著作也是借助于肤浅的文学评论,间接了解。他生活的世界,是“差不多”,在空虚中致意,在虚假中判断。在这个圈子里,不准确,不在行,并不会降低人的自信,相反,只会使之增加。这是自尊心受人欢迎的奇迹,能够有显赫熟人和精深学识的人很少,所以缺乏这二者的人仍可自认为了不起。因为从社会阶梯的视角望之,似乎处于某一地位的人,都觉得自己的地位最好。对那些最伟大的人,他可出指名道姓,虽然不认识却可以诽谤他们,虽然不理解他们,却可以对他们评头品足,予以蔑视,认为他们没有自己地位优越,运气不好,值得可怜。自尊心可以将微薄的个人利益扩大几倍,即使在这样仍不足以保证每人都有一份幸福时,每人所必不可少的幸福,总是要高于给别人的份额,便有嫉妒来补充那差额。确实,当嫉妒用蔑视的语句来表达时,就必须将“我才不愿意认识他呢!”翻译成“我无法与他结识”来理解。这是理智上的意思。但感情上的意思确实是:“我才不愿意认识他呢!”明明知道并非真的如此,但是,就这么说,并非只是出于虚假,而是确实如此感觉,这也就足以消除上述那个差距,即幸福上的差距了。 

自我中心主义使每一个人将自己看成国王,使他们这样去看待比自己低的那个世界。布洛克先生赋予自己一种奢侈享受,就是当一个无情的国王。每天早晨他喝可可时,从刚刚打开的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底下署着贝戈特的名字,便满怀蔑视地对他简短开庭审判,宣布对他的判决,赋予自己以舒适的快感,每喝一口滚烫的饮料,便重复一句:“这个贝戈特写的东西简直没法看了!这个畜生真叫人讨厌!这报不能订了!这真是叫人上当受骗!写的什么破玩艺!”说着又吃一块涂了黄油的面包片。 

老布洛克这种幻觉式的自觉了不起一直扩展到他自己的感受圈子以外。首先,他的子女将他视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总是要么倾向于看不起,要么倾向于歌颂、赞扬。对于一个孝顺儿子来说,自己的父亲总是最好的父亲,甚至超出佩服他的一切客观理由之外。而对布洛克先生来说,这些客观理由并不绝对缺少,他受过教育,敏锐,对妻子儿女非常有感情。在近亲家族中,人们跟他在一起非常愉快,因为在“上流社会里”,人们根据十分荒谬的标准和错误却又一成不变的规则来评断人。与其他那些体面华贵的人相反,在资产阶级生活这个小圈子里,晚宴,家庭晚会总是围绕着人们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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