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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任叔文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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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庹旁缫掩鲜斓牧晨锤鲎邢浮U掌系乃┳盼宜透陌咨玊 恤。那也是我们相识三年中,我送给她的唯一一件衣服。仅仅四十块钱。可买过后,她久久不穿。我一直以为她不喜欢。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她终于承认“舍不得”,因为是我送给她的。 

面对这样一个女孩,我常有的是感动。可我却不知如何去回报她的多情,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清晰地表达我自己。或许我也从未想过要去说些什么。后来我为她拍下了这张照片。按下快门的一刻,我要她说“茄子”,她却偏偏说“萝卜”。于是照片里的她,永远冲我撅着嘴。 

夜深人静,我久久的摩挲着手中的照片,不愿放下。泪一滴滴落在照片上,来不及擦干净。我觉得用“自我感觉完全错位”这句话来形容自己一点都没错。不论是我激动还是平静的时候,我都不太懂如何解释自己。在我情绪最极端时,我的耳边总不时的响起一段音乐。象是BEYOND的。只有前奏。每次都是这样,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是为什么。 

相识三年之久,小辉终于向我提出了分手。理由只是:在我身边,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感觉。我知道自己想挽回,可不知该如何去挽回。我想她并非是真的要和我分手,可我却并没问出口。末了只有一句话:“如果你想要分手的话,那好吧。” 那一刻,她久久的望我。眼神中的失望,惊得我只觉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当她转过身大步离去,我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将她唤回。是否相爱的人,永远都只能象两列对开的火车,只有擦身而过的缘份。他们在相爱的时候,忘记了去倾诉。他们在等待,等待对方先说出来。可悲的人,为何要如此高傲?为何要如此固执? 

我们的故事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划上一个平淡而又无奈的句号。可是没有。分手的一个多月后,她出了车祸。从来都习惯,这样的事发生在别人的世界里。可是它这次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我眼前。夺走了她,我的小辉。这个我曾一心一意要她做我老婆的女孩。 

小辉的好友缓缓向我道出了小辉的出殡日期。我只知道自己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其余什么也不知道了。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有一千多天,很长很长。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比起我想要陪她一同走过的岁月,这甚至不能算什么,太短太短。短到她家里的人甚至不知道她有我这样一个男朋友。 

出殡那天,我只能远远地跟在她亲属们的身后。泪水滂沱的我,肝胆俱裂,我多想再拥她入怀中。再拉住她的手,让她乖乖地跟在我身旁。可是伸出手,我只能拉住幻觉。小辉走了。 

出事后的日子里,我每晚都做着同样的梦。梦见我对闭上双眼的小辉说:醒过来,小辉,我把心里的话全说给你听好么?于是小辉就醒了,我也醒了。醒来后才发现,我的枕头已经湿透了。 

此刻的黑暗中,手捧她的照片。我的感觉再次错位。我躺下,在身边留出位置。让我的小辉就睡在我身旁。耳边反复不停地响着,仍是那段快要让我崩溃的音乐— —《遥望》。我哽咽了,我听见自己和着耳边的乐声唱下去:每天多么多么的需要 /永远与你抱拥着/忘掉世上一切痛苦悲哀/纵使分开分开多么远/也会听到你呼唤/期待我这一生再会你…… 

我的好兄弟们,或许你们比我经历的事要多的多。可是,听我一句好吗:能珍惜就珍惜吧。她向你要的,或许只是一种归属感。如果你是爱她的,把你心里的话讲给她。让她从心底里有个依靠。 

因为,爱经不起等待。


 爸爸,谢谢你来捧场


他告诉坐在旁边板凳上的妇人说,他的孩子们一个个正在长大.这倒不是什么特别新闻,孩子们都如此,这是自然现象。 

不过,他面对着棒球场说,他从前以为这种长大过程是一步一步来的。但事实上,他的孩子们却似乎突然从一个年龄阶段跳到另一个年龄阶段,就像他的老大学开汽车时转弯一样,换排挡会发出令人胆战心惊的声音。 

他记得,他的老大还是3岁时,牵着他的手在街上行走,碰到一个人竟然会打招呼。这个儿子怎么会认识一个他父亲不认识的人呢?即使在那个时候,他对儿子的这种独立个性已经有点感到震惊了。 

现在,孩子们又在经历人生的一些必然里程了。老大在准备他的驾驶执照考试,最小的一个即将报考初中。 

现在,球场上轮到13岁的儿子上场博击了。在短短的几个月甚至几个星期里,这孩子就已经掌握了打球时如何运用眼睛、姿势、腕部动作等取胜的要诀。 

这位父亲看球的神情,只有父母望着自己孩子时的神情可以比拟。一会儿过分洋洋得意,一会儿又过分吹毛求疵。做一个称职的父亲或母亲,就是要能了解什么是过分。不过,今天这位父亲所感受到的却是另一种东西,是介乎赞叹与哀愁、慈爱与失落的某种东西。 

他记起了历年来的一些小事。孩子们从学校带回来的作业一直在变。起初是一个粗糙的木制烛台,后来的是一张厚板桌子;开头是一幅蜡笔画,最后是一篇较长的论文。 

也许,他说,他自己正经历一种青春期。也许,所有父母都会跟他们的孩子一起度过第二个青春期,一方面看见他们长大而欣喜,一方面又要放手让他们离开而心痛。 

就在这男人和那妇人边谈边看球的时候,比赛的两队互换攻守。那个 13岁的孩子一阵风似的在他们旁边跑过,捡起一只手套后便跑向第三垒。有人击出一个平飞球正对着他飞过去,但男孩却接漏了。 

这位父亲突然一跃而起,接着又坐了下来。他告诉那妇人说:两年以前,这男孩一定会流眼泪;可是现在,他很快就恢复常态了。妇人告诉他:两年前,你一定会情不自禁地要去教导他;但现在你只是个观众。 

是的,他说,我们父子俩都在成长。这男人从前以为他对为父之道懂得很多。 

毕竟,他自己也做过孩子,也有过一个父亲。他以往把自己看作导师,引导他的子女避开他自己年轻时的陷阱。他把自己的一生视作子女们续往开来的发展基础,就像建造摩天大楼一样。 

可是,他的孩子们却更像他年轻时一样。 

因此,现在他已慢慢接受英国一位小说家在书中所写的话:“他的儿子也许要经历他自己和他同时代的人所经历过的同样途径,吸取教训就像以前从没有人得过这种教训似的。”现在,轮到他领会到他父亲在他之前所领会过的事情了:对自己子女的关注和期望虽然热切,但始终要放手让他们离开。 

球赛终于结束。男孩大步跑了过来,把一只手套和一个棒球交给他,然后跟队友一起走了。走到球场中央时,男孩喊道:“爸爸,谢谢你来捧场!”他挥手目送男孩离开。没有关系,事情就是这样的,他们都长大了。


 况钟的笔

 看了昆剧《十五贯》,叫我念念不忘的是况钟那枝三落三

起的笔。 

自从仓颉造字、蒙恬造笔以来,凡是略识“之乎”的人,都是要用用笔的。读书人著书立说,吟歌赋诗,要用笔;种田的,赶买卖的,记记豆腐白酒账,要用笔;甚至像阿Q那样人物,临到枪毙之前,还要拿起笔来,伏在地上,在判决书上面画个圈圈,并且有慨于圈圈之画得不圆,这就可见笔之为用是大得很哩。 

自然,笔各有不同,我们用的或毛笔,或钢笔,而况钟所用的是朱砂笔,况钟虽然是苏州府尹,但这回担任的工作,却是监斩。他的职责就是核对犯人和榜上名字是否属实。如果属实,那就算他“验明正身了,”大可朱砂笔一挥,向榜上名字一点,叫刽子手拉出去,一斩了事的。然而况钟偏不这么做,一听到犯人呼冤,拿起来的笔,便点不下去了。拿过判决书来看,竟是三问六审,经过不少人手,想来案情属实;又拿起笔来,又听到犯人呼冤,并且自叙经过,又点不下去了。经过临时一次调查,冤情已经属实,但他既是监斩官,无权过问判决,于是又拿起笔来,但又看到犯人含冤莫伸的情形,又点不下去。他想到人命关天,要对人负责。他终于立下决心,自担干系,延缓处斩,向巡抚大人据理力争,并且亲自勘察,破了案情,平反了冤狱。这样,况钟的朱砂笔,终于点中了真正的杀人犯。可见一个人会不会用笔是大有讲究的。 

我们的机关首长、单位的负责人,以至一般的工作人员,都是要用笔的。有的是起拟计划、稿件等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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