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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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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先是,以中书门下充删定格令使,又以给事中、中书舍人、御史中丞为三司

使。至是中书门下奏请复旧,以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为之。其格令委刑部删定。

元和四年九月敕:“刑部大理决断系囚,过为淹迟,是长奸幸。自今已后,大理

寺检断,不得过二十日,刑部覆下,不得过十日。如刑部覆有异同,寺司重加不

得过十五日,省司量覆不得过本日。如有牒外州府节目及于京城内勘,本推即日

以报。牒到后计日数,被勘司却报不得过五日。仍令刑部具遣牒及报牒月日,牒

报都省及分察使,各准敕文勾举纠访。”

六年九月,富平县人梁悦,为父杀仇人秦果,投县请罪。敕:“复仇杀人,

固有彝典。以其申冤请罪,视死如归,自诣公门,发于天性。志在徇节,本无求

生之心,宁失不经,特从减死之法。宜决一百,配流循州。”职方员外郎韩愈献

议曰:

伏奉今月五日敕:复仇,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

皆王教之端,有此异同,必资论辩,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者。伏以子复父仇,见于

《春秋》,见于《礼记》,又见于《周官》,又见于诸子史,不可胜数,未有非

而罪之者也。最宜详于律,而律无其条,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

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夫律虽本于

圣人,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经之所明者,制有司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

其文于律者,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周官》曰:

“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义,宜也,明杀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

复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不受

诛者,罪不当诛也。又《周官》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言将

复仇,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今陛下垂意典章,思立定制。惜有司之守,怜孝

子之心,示不自专,访议群下。臣愚以为复仇之名虽同,而其事各异。或百姓相

仇,如《周官》所称,可议于今者;或为官吏所诛,如《公羊》所称,不可行于

今者。又《周官》所称,将复仇,先告于士则无罪者。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

敌人之便,恐不能自言于官,未可以为断于今也。然则杀之与赦,不可一例。宜

定其制曰:凡有复父仇者,事发,具其事由,下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

则经律无失其指矣。

元和十三年八月,凤翔节度使郑余庆等详定《格后敕》三十卷,右司郎中崔

郾等六人修上。其年,刑部侍郎许孟容、蒋乂等奉诏删定,复勒成三十卷。刑部

侍郎刘伯刍等考定,如其旧卷。

长庆元年五月,御史中丞牛僧孺奏:“天下刑狱,苦于淹滞,请立程限。大

事,大理寺限三十五日详断毕,申刑部,限三十日闻奏。中事,大理寺三十日,

刑部二十五日。小事,大理寺二十五日,刑部二十日。一状所犯十人以上,所断

罪二十件以上,为大。所犯六人以上,所断罪十件以上,为中。所犯五人以下,

所断罪十件以下,为小。其或所抵罪状并所结刑名并同者,则虽人数甚多,亦同

一人之例。违者罪有差。”二年四月,刑部员外郎孙革奏:“京兆府云阳县人张

莅,欠羽林官骑康宪钱米。宪征之,莅承醉拉宪,气息将绝。宪男买得,年十四,

将救其父。以莅角力人,不敢捴解,遂持木锸击莅之首见血,后三日致死者。

准律,父为人所殴,子往救,击其人折伤,减凡斗三等。至死者,依常律。即买

得救父难是性孝,非暴;击张莅是心切,非凶。以髫丱之岁,正父子之亲,若非

圣化所加,童子安能及此?《王制》称五刑之理,必原父子之亲以权之,慎测浅

深之量以别之。《春秋》之义,原心定罪。周书所训,诸罚有权。今买得生被皇

风,幼符至孝,哀矜之宥,伏在圣慈。臣职当谳刑,合分善恶。”敕:“康买得

尚在童年,能知子道,虽杀人当死,而为父可哀。若从沉命之科,恐失原情之义,

宜付法司,减死罪一等。”

大和七年十二月,刑部奏:“先奉敕详定前大理丞谢登《新编格后敕》六十

卷者。臣等据谢登所进,详诸理例,参以格式,或事非久要,恩出一时,或前后

差殊,或书写错误,并已落下及改正讫。去繁举要,列司分门,都为五十卷。伏

请宣下施行。”可之。八年四月,诏应犯轻罪人,除情状巨蠹,法所难原者,其

他过误罪愆,及寻常公事违犯,不得鞭背。遵太宗之故事也。俄而京兆尹韦长奏:

“京师浩穰,奸豪所聚。终日惩罚,抵犯犹多,小有宽容,即难禁戢。若恭守敕

旨,则无以肃清;若临事用刑,则有违诏使。伏望许依前据轻重处置。”从之。

开成四年,两省详定《刑法格》一十卷,敕令施行。

会昌元年九月,库部郎中、知制诰纥干泉等奏:“准刑部奏,犯赃官五品已

上,合抵死刑,请准狱官令死于家者,伏请永为定格。”从之。大中五年四月,

刑部侍郎刘瑑等奉敕修《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六十卷,起贞观二年六月二十

日,至大中五年四月十三日,凡二百二十四年杂敕,都计六百四十六门,二千一

百六十五条。七年五月,左卫率仓曹参军张戣进《大中刑法统类》一十二卷,敕

刑部详定奏行之。

 卷五十一 列传第一

◎后妃上

高祖太穆皇后窦氏太宗文德皇后长孙氏贤妃徐氏高宗废后王氏良娣

萧氏中宗和思皇后赵氏中宗韦庶人上官昭容睿宗肃明皇后刘氏睿宗昭

成皇后窦氏玄宗废后王氏玄宗贞顺皇后武氏玄宗杨贵妃

三代宫禁之职,《周官》最详。自周已降,彤史沿革,各载本书,此不备述。

唐因隋制,皇后之下,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一人,为夫人,正一品;昭

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各一人,为九嫔,正二

品;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九人,正四品;才人九人,正五品;宝林二十七人,

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其余六尚诸司,分典

乘舆服御。龙朔二年,官名改易,内职皆更旧号。咸亨二年复旧。开元中,玄宗

以皇后之下立四妃,法帝喾也。而后妃四星,一为正后;今既立正后,复有四妃,

非典法也。乃于皇后之下立惠妃、丽妃、华妃等三位,以代三夫人,为正一品;

又置芳仪六人,为正二品;美人四人,为正三品;才人七人,为正四品;尚宫、

尚仪、尚服各二人,为正五品;自六品至九品,即诸司诸典职员品第而序之,后

亦参用前号。

然而三代之政,莫不以贤妃开国,嬖宠倾邦。秦、汉已还,其流浸盛。大至

移国,小则临朝,焕车服以王宗枝,裂土壤而侯肺腑,洎末涂沦败,赤族夷宗。

高祖龙飞,宫无正寝,而妇言是用,衅起维城。大帝孝和,仁而不武,但恣池台

之赏,宁顾衽席之嫌?武室、韦宗,几危运祚。东京帝后,殁从夫谥,光烈、和

熹之类是也。高宗自号天皇,武氏自称天后,而韦庶人生有翌圣之名,肃宗欲后

张氏,此不经之甚,皆以凶终。玄宗以惠妃之爱,摈斥椒宫,继以太真,几丧天

下。历观前古邦家丧败之由,多基于子弟召祸。子弟之乱,必始于宫闱不正。故

息隐阋墙,秦王谋归东洛;马嵬涂地,太子不敢西行。若中有圣善之慈,胡能若

是?《易》曰“家道正而天下定”,不其然欤!自后累朝,长秋虚位,或以旁宗

入继,母属皆微,徒有册拜之文,谅乏“关雎”之德。今录其存于史册者,为

《后妃传》云。

高祖太穆皇后窦氏,京兆始平人,隋定州总管、神武公毅之女也。后母,周

武帝姊襄阳长公主。后生而发垂过颈,三岁与身齐。周武帝特爱重之,养于宫中。

时武帝纳突厥女为后,无宠,后尚幼,窃言于帝曰:“四边未静,突厥尚强,愿

舅抑情抚慰,以苍生为念。但须突厥之助,则江南、关东不能为患矣。”武帝深

纳之。毅闻之,谓长公主曰:“此女才貌如此,不可妄以许人,当为求贤夫。”

乃于门屏画二孔雀,诸公子有求婚者,辄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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