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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国度之旅游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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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亲亲脸蛋。可真正的问题是,那个抢劫犯,竟然是提尔的圣武士……

面对如此败坏神殿名誉的行为,提尔神殿当然是怒不可遏,主祭大人当即带着大队圣武士开去抓人,谁想到那个抢劫犯竟然毫不抵抗的束手就擒。就在主祭大人打算就地正法的时候,谁想到,那个洛山达牧师竟然跑来求情。

首先,罪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一直没有伤过人,无论如何构不成严重犯罪,而且对罪行供认不讳,属于认罪态度良好,更何况,棒棒糖,这东西的价值实在是……反正,他就算是抢了1000根棒棒糖,好像还够不上抢劫罪的最低量刑标准。

理由很充分,而且,司法之神的牧师们怎么也要带头守法不是?结果,除了罚款之外,神殿对这个抢劫犯的唯一惩罚竟然只是剥夺圣武士身份,而那个家伙竟然扭头就去就职了黑暗卫士……

“听说提尔主祭离开那个家伙的时候,脸色红的发紫,回到神殿就起不来了。”吧女mm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幸灾乐祸,毕竟哈贝尔家族的成员天性都有些跳脱,跟提尔神殿的老古板们实在是凑不到一起,“我还听说啊,其实那两个家伙原本就是一起的,被抢走的棒棒糖,很快就回到那个牧师手里了呢!”

“哦,是吗。”乖乖,这两个家伙的作风,俺咋那么熟涅?一边随口跟吧女mm搭话,一边匆匆忙忙发信息确认:“肺炎啊,知道ao在哪吗?你咋转职黑卫了?”

过不多时,确认信息传来,果然,这两个bt正在米巴拉。

“ao啊,我在长鞍,这边有个任务你要不要来?这边有很赞的萝莉哦。”根据我对某人的了解,只要加上后面那句话,某人很快便会像一只闻到了腥味的苍蝇一样,自己便飞过来。果然,半分钟以后便传来的回复,“等我们一天。”

米巴拉到长鞍镇,马跑的慢一点一天都到不了的亚,萝莉的魅力,果然巨大。

俺终于放心了,同样的闯荡多年的跑团众,虽然现在实力都不怎样,但是至少大家都有足够的谨慎,凭着这么三个人跑去夕暮之塔,只要不是碰上某些闲逛爱好者,便不应该有太大的问题——当然,如果能找到个贼或者游侠当斥候那就更好了。

现在还有一天时间,算计了一下身上的金币,我详细的列了一张旅行物品的采购单子,帐篷、绳子、螺丝钉,乱七八糟的东西算下来,至少要花三四个金币,至于写在单子最后面的酸液、炽火胶和毒药瓶,犹豫了半天,还是划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加上了两瓶老白干,不得不承认,这个东西除了喝以外,用来放火其实也是很不错的。

买酒当然是很方便的,常春藤馆里面别的没有,就是酒多,心里正在想酒保大叔今天心情好的话说不定会有优惠,没想到,抬起头来,却发现他在和人吵架。

其实,说是吵架也并不确切,只是那群玩家围在吧台前面大叫而已,大叔自己,连眼皮都没有多抬一下。

“鉴定费竟然要一百金币?你是在敲诈吗?现在能有一个金币的玩家都是大富豪了!”领头的玩家实在有副好嗓子,不去卖菜,真的是可惜了,要是胆子小一点的人,能被他这一嗓子吓出心脏病。

遗憾啊,酒保大叔的胆子一点都不小,他眼皮都没抬,淡淡地说:“你也可以直接卖给我,我算你一个金币。”

“开什么玩笑啊,为了灭那个地精法师,我们一群兄弟最少都死过一次了,一个金币?也太少了吧!”领头的撇了撇嘴,马上,后面的小弟们也跟着叫了起来。

从穿着上来看,这群玩家明显刚刚打劫了一群地精——整个托瑞尔找不到第二种生物会有这么拙劣的制皮甲手艺,不过带头的家伙穿的明显要好多了,不但穿上了一件经过打磨的鳞甲,手里的剑看起来还有几分像是精制品的样子——或者,也许是我看错了,毕竟精制品价值不菲,他们要真能买得起的话,也不会剥地精的皮甲穿了。

当然,我感兴趣的不是他穿什么,而是首领手上拿的那张卷轴。

使用鉴定术每次要花费的施法材料价值是100金币,这属于常识。而另一个常识是,很多知识渊博的人,往往不需要什么鉴定术,只需要用看的便能分辨出一件物品的来历和价值。俺等级虽低,但是奥术知识上的投点却不少,几乎一眼便能分辨出,那是一张克敌机先的卷轴。于是,俺的眼睛亮了。

第一卷 bt集中营

第八章 集合

古人教导我们,财不可露白。这句话的背后,蕴含着不知道多少辛酸和血泪呀。

俺被抢劫了,这是一个很无奈的事实。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酒保大叔对那张卷轴没什么兴趣,而对方又急着出手,我适时加入谈判,以三枚金币的价格把卷轴很顺利的买了下来,现在想想,我掏钱的动作,做得实在太爽快了,却忘了,现在不仅是自家人在场,而玩家们,现在都穷疯了……

奇迹公司的宣传资料上说是基本尊重了dnd原始设定,这一个基本,便让他们有恃无恐的调整了很多细微的地方,例如,玩家出生时身上所携带的货币——总量没有改变,只不过,把计算用的单位从金币换成了铜币……

一百个金币,足够玩家采购一身基本的冒险装备,而一百个铜子儿,在这个通胀严重的世界里,连一天的伙食费都不见得够用。

太穷了,穷得俺都看不下去,在这个遍地穷鬼的世界里俺竟然花了三个金币买一张未鉴定卷轴,又怎么可能不引人注目?

俺是被戴尔瑞大叔从街上捡回来的,根据他的推断,俺的后脑勺上应该是让另一件现阶段玩家的普遍装备,也就是闷棍给小敲了一下。

损失不可谓不重,身上穿的袍子都被抢劫犯给剥去了,身上带的钱,更是一分都没剩下。万幸的是,除了十字弓和火把之外,其他的冒险装具已经采购齐全,而这些零碎的东西,貌似并没有被抢匪看上,全都扔在了俺身边。

耻辱啊,真的是耻辱。整整一个上午,已经有四个吃饱了没事做的哈贝尔跑到我房间里,很八卦地问我,是不是真的只穿着内裤被拖了回来,不难想象,常春藤馆里面现在已经笑成了什么样子,气得我索性锁死了房门,躲在房间里拼命的抄卷轴,然而,该来的,终究会来,当天下午,我那可怜的木板门咣的一声被撞开,ao晃动着他那滚圆的身子,出现在俺的面前:“小密呀,听说你昨天被人推倒了?”

……

真快呀,萝莉的动力,果然惊人!

有了这两个家伙的加盟,我那被抢劫以后无比凄惨的财政状况一下子得到了好转,ao所在的洛山达教会原本便财大气粗且不去说,就连肺炎,似乎他早就在提尔的圣武士团里呆不下去,竟然趁着职务之便贪污了两套全身重铠,脱手以后轻易从穷光蛋一跃成为拥有千枚金币的富翁。

“那么,咱们什么时候出发?”有了钱,一切都方便,不但炽火胶、酸液瓶都有了着落,竟然还搞到了照明宝石这等高档货,顺便俺又赊账从戴尔瑞大叔手里又买了一件冒险法袍,虽然旧,但是还能凑合着穿。

“不用急,等塔塔来了再说。”ao今天有点儿乐不思蜀。俺可是没有骗人的,因为长鞍镇名声太大,吸引了一大批无论是游戏内还是游戏外着迷于魔法的小萝莉,把眼前这这只变态搞得心痒难挠,根本没心思去做正事。

ao属于老资格龙城众,而且不同于我和肺炎,他是做dm出身的,算是真正靠算计吃饭的主儿,其人特色,用三个词语可以概括:心理龌龊、道貌岸然、肥!

“塔塔?她不是去亚冬会做志愿者了咩?好吧,虽然亚冬会已经结束了,可她好像是出生在安姆那边的,路上那么多抢匪,怎么可能过得来?”塔塔,也就是劳薇塔的昵称,与国度中某个喜欢挥鞭子的女神同名,透过这个名字,你便能知道这个女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安啦,她打了一辆马车,顶多两天,准能过来。她可是战斗主力,咱们三个绑一块儿,都未必是对手,没有她,后面的计划可就玩不转了呀!”肺炎很赞叹的样子,“人家大姐可是进入游戏一个小时便转刺客了呀,这一路她不抢别人便已经很好了。”

“一个小时?她怎么可能!”很惊讶,转职刺客并没有具体等级、职业要求,但是想要达到转职的技能点数,保守估计,即便严重偏科的话,至少也要五级以后了。即便高手,一个月能做到已经属于奇迹,一小时?不可思议。

“你忘了游荡者有个贡献任务了吗?”游荡者,通俗的说,也就是贼,而贡献任务,是和抄卷轴、传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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