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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续笔-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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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文书式

汉代文书,臣下奏朝廷,朝廷下郡国,有《汉官典仪》、《汉旧仪》等所载,然不若金石刻所著见者为明白。《史晨祠孔庙碑》,前云:“建宁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鲁相臣晨,长史臣谦顿首死罪上尚书,臣晨顿首顿首,死罪死罪。”未云:“臣晨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上尚书。”副言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司农府。《樊毅复华下民租碑》,前后与此同。《无极山碑》:“光和四年某月辛卯朔廿二日壬子,大常臣耽、丞敏顿首上尚书。”未云:“臣耽愚戆,顿首顿首上尚书。制曰:可。大尚读为太常。承书从事,某月十七日丁丑,尚书令忠奏雒阳宫。光和四年八月辛酉朔十七日丁丑,尚书令忠下。”又云:“光和四年八月辛酉朔十七日丁丑,太常耽、丞敏下。”《常山相孔庙碑》,前云:“司徒臣雄,司空臣戒,稽首言。”未云:“臣雄、臣戒愚慧,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臣稽首以闻。制曰:可。元嘉三年三月甘七日壬寅,奏雒阳宫。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廿七日壬寅,司徒雄、司空戒下鲁相。”又云:“永兴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鲁相平,行长史事、卞守长擅,叩头死罪,敢言之司徒、司空府。”未云:“平惶恐叩头,死罪死罪,上司空府。”此碑有三公奏天子,朝廷下郡国,郡国上公府三式,始未详备。文惠公《隶释》有之。无极山祠事,以丁丑日奏雒阳宫,是日下太常,孔庙事,以壬寅日奏雒阳宫,亦以是日下鲁相,又以见汉世文书之不滞留也。

资治通鉴

司马公修《资治通鉴》,辟范梦得为官属,尝以手帖论绩述之要,大抵欲如《左传》叙事之体。又云:“凡年号皆以后来者为定。如武德元年,则从正月,便为唐高祖,更不称隋义宁二年。梁开平元年正月,便不称唐天祐四年。”故此书用以为法,然究其所穷,颇有窒而不通之处。公意正以《春秋》定公为例,于未即位,即书正月为其元年。然昭公以去年十二月薨,则次年之事,不得复系于昭。故定虽未立,自当追书。兼经文至简,不过一二十字,一览可以了解。若《通鉴》则不侔,隋扬帝大业十三年,便以为恭皇帝上,直至下卷之末,恭帝立,始改义宁,后一卷,则为唐高祖。盖凡涉历三卷,而炀帝固存,方书其在江都时事。明皇后卷之首,标为肃宗至德元载,至一卷之半,方书太子即位。代宗下卷云:“上方励精求治,不次用人。”乃是德宗也。庄宗同光四年,便系于大成,以为明宗,而卷内书命李嗣源讨邺,至次卷首,庄宗方殂。潞王清泰三年,便标为晋高祖,而卷内书石敬瑭反,至卷末始为晋天福。凡此之类,殊费分说。此外,如晋、宋诸胡僭国,所封建王公,及除拜卿相,纤悉必书,有至二百字者。又如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连乞都卒,魏都坐大官章安侯封懿、天部大人白马文正公崔宏、宜都文成王穆观、镇远将军平舒侯燕凤、平昌宣王和其奴卒,皆无关于社稷治乱。而周勃薨,乃不书。及书汉章帝行幸长安,进幸槐里、歧山,又幸长平,御池阳宫,东至高陵,十二月丁亥还宫;又乙未幸东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关,夏四月乙卯还宫。又书魏主七月戊子如鱼池,登青冈原,甲午还宫;八月己亥如弥泽,甲寅登牛头山,甲子还宫。如此行役,无岁无之,皆可省也。

弱小不量力

楚庄王伐萧,萧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杀,吾退。”萧人杀之,王怒,遂灭萧。楚伐莒,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勿杀,吾归而俘。”莒人杀之,楚师围莒,莒溃,遂入郓。齐侯伐鲁,围龙,顷公之嬖人卢蒲就魁门焉,龙人囚之。齐侯曰:“勿杀,吾与而盟,无入而封。”弗听,杀而膊诸城上。齐遂取龙。夫以齐、楚之大,而莒一小国,萧一附庸,龙一边邑,方受攻之际,幸能囚执其人,强敌许以勿杀而退师,乃不度德量力,致怨于彼,至于亡灭,可谓失计。传称子产善相小国,使当此时,必有以处之矣。

田横吕布

田横既败,窜居海岛中。高帝遣使召之,曰:“横来,大者王,小者乃侯耳。”横遂与二客诣雒阳。将至,谓客曰:“横始与汉王俱南面称孤,今汉王为天子,而横乃为亡虏,北面事之,其愧固已甚矣!”即自刭。横不顾王侯之爵,视死如归,故汉祖流涕称其贤,班固以为雄才。韩退之道出其墓下,为文以吊曰:“自古死者非一,夫子至今有耿光。”其英烈凛然,至今犹有生气也。吕布为曹操所缚,将死之际,乃语操曰:“明公之所患,不过于布,今己服矣。令布将骑,明公将步,天下不足定也。”操竟杀之。布之材未必在横下,而欲忍耻事仇。故东坡诗曰:“犹胜白门穷吕布,欲将鞍马事曹瞒。”盖笑之也。刘守光以燕败,为晋王所擒,既知不免,犹呼曰:“王将复唐室以成霸业,何不赦臣使自效?”此又庸奴下才,无足责者。

中山宜阳

战国事杂出于诸书,故有不可考信者。魏文侯使乐羊伐中山,克之,以封其子。故任座云:“君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翟璜云:“中山已拔,无使守之;臣进李克。”而《赵世家》书武灵王以中山负齐之强,侵暴其地,锐欲报之。至于变胡服,习骑射,累年乃与齐、燕共灭之,迁其王于肤施。此去魏文侯时已百年,中山不应既亡而复存,且肤施属上郡,本魏地,为秦所取,非赵可得而置他人,诚不可晓。惟《乐毅传》云,“魏取中山,后中山复国,赵复灭之。”《史记·六国表》:“威烈王十二年,中山武公初立。”徐广曰:“周定王之孙,西周桓公之子。”此尤不然,宜阳于韩为大县,显王三十四年,秦伐韩,拔之。故屈宜臼云:“前年秦拔宜阳。正是昭侯时。历宣惠王、襄王,而秦甘茂又拔宜阳,相去几三十年,得非韩尝失此邑,既而复取之乎?

相六畜

《庄子》载徐无鬼见魏武侯,告之以相狗、马。《荀子》论坚白同异云:“曾不如好相鸡、狗之可以为名也。”《史记》褚先生于《日者传》后云:“黄直,丈夫也,陈君夫,妇人也,以相马立名天下。留长孺以相彘立名。荣阳褚氏以相牛立名。皆有高世绝人之风。”今时相马者间有之,相牛者殆绝,所谓鸡、狗、彘者,不复闻之矣。刘向《七略·相六畜》三十八卷,谓骨法之度数,今无一存。

卜筮不同

《洪范》七稽疑,择建立卜篮人,有“龟从,筮逆”之说。《礼记》:“卜筮不相袭。”谓卜不吉,则又筮,筮不吉,则又卜,以为渎龟笑。《左传》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鲁穆姜徙居东宫,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杜预注云:“《周礼》大卜掌三《易》,杂用《连山》、《归藏》,二《易》皆以七、八为占,故言遇《艮》之八。史疑古《易》遇八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变爻得《随》卦也。”汉武帝时,聚会占家问之,某日可取妇乎?五行家曰:可。堪舆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丛辰家曰:大凶。历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太一家曰:大吉。辩讼不决,以状闻。制曰:“避诸死忌,以五行为主。”则历卜诸家,自古盖不同矣。唐吕才作《广济阴阳百忌历》,世多用之。近又有《三历会同集》,搜罗详尽。姑以择日一事论之,一年三百六十日,若泥而不通,殆无一日可用也。

日者

《墨子》书《贵义》篇云:“子墨子北之齐,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杀黑龙于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听,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日者曰:‘我谓先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若子之言,不可用也。’”《史记》作《日者列传》,盖本于此。徐广曰:“古人占候卜筮,通谓之日者。”如以五行所直之日而杀其方龙,不知其旨安在,亦可谓怪矣。

柳子厚党叔文

柳子厚、刘梦得,皆坐王叔文党废黜。刘颇饰非解谤,而柳独不然。其《答许孟容书》云:“早岁与负罪者亲善,始奇其能,谓可以共立仁义,裨教化。暴起领事,人所不信,射利求迸者,百不一得,一旦快意,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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