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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面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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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地啦,租地啦,采邑啦,领俸的牧师啦,什一税啦,租金啦,没收啦,罚金啦,等等,还给她带来每年一百多万镑的收入呢。听了这个还不满意,未免太难伺候了。”

①指一○六六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

②给紧急议会。

③给同意议会。

④拉丁文:我们的皇族。

⑤《圣经》中忍苦耐劳的典型人物。

⑥希腊神话中冥河之一。

“对呀,”格温普兰心事重重地嘟囔着说,“原来有钱人的幸福是建筑在穷人的痛苦上的。”

第十二章诗人于苏斯战胜了哲学家于苏斯

后来蒂进来了。他注视着她,除了她以外,他什么都看不见。恋爱就是这么回事。尽管一时之间有一些念头缠绕着我们,只要心上人一出现,与她无关的那些空想就顿时销声匿迹,说不定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出现把我们脑海里的一个世界消灭了。

我们再来谈一件小事。在《被征服的混沌》里,加在格温普兰身上的monstro①这个字使蒂心里很不高兴。当时每一个人都会讲一两句西班牙话,她于是便自作主张的换上了一个quiero,这个字的意思是“我要他”。于苏斯对她擅自窜改原文虽然容忍了,但是心里却很不耐烦。他很想对蒂说现在的摩萨德对维索脱说的那句话:

①西班牙文:怪物。

“你简直一点也不尊敬戏目。”

“笑面人”。格温普兰是用这个绰号出名的。他的名字格温普兰倒差不多已经被人忘记,藏到他的绰号下面去了,正像他真正的面目藏在这个笑容下面一样。他的声望也像他的脸一样,变成了一个面具。

可是他名字却写在“绿箱子”前面的一幅宽大的广告上,观众都能看到于苏斯写在“绿箱子”上的这段话:

各位在这儿能够看见格温普兰。他十岁时,在一六九○年一月二十九

日夜晚,被狠心的儿童贩子抛弃在波特兰的海岸上。现在这孩子长大成人

了,艺名叫作:

“笑面人”。

走江湖的人的生活跟麻风院里的麻风病人或者昂星上的幸福居民一样,每天都要从喧嚷的表演突然转到寂然无声的隐居生活。每天晚上他们都要离开这个花花世界。好像鬼魂一样,今天离去,明天再来。戏子好像一个明灭的灯塔,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对观众来说,好比一个走马灯,一会儿出现了幽灵,一会儿又出现了光明。

公开表演以后接着又是离群索居。等到戏演完了,观众纷纷散去,他们满意的嗡嗡声在街头消失的时候,“绿箱子”就像堡垒架吊桥一样,架起板壁,又跟外界完全隔绝了。一方面是花花世界,一方面是这所木头房子。小房子里于是又挂满了自由、善良的心、勇敢、忠诚、天真、幸福和爱情的星星。

能够洞察幽微的瞎子和有人爱的畸形人肩挨着肩,手握着手,额角靠着额角,坐在一起,心情陶醉地小声儿谈着。

中间的一间屋子有两种用处:对观众来说是戏台,对演员来说是饭厅。

于苏斯喜欢打比方。他把“绿箱子”中央的这间有好几种用处的屋子比作埃塞俄比亚茅屋的“阿拉达士”。

于苏斯计算过收入以后,大家就吃晚饭。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一切都合乎理想。一对爱人在一块儿吃饭喝酒,有机会偷偷的保持各种甜蜜的接触,好像每吃一口东西都跟接一个吻一样。他们在一个杯子里喝葡萄酒或麦酒,简直跟喝百合花的甘露似的。两个人在一块儿喝“交心酒”,跟两只鸟儿一样动人。格温普兰伺候蒂吃东西,给她切面包,倒酒,离得太近了,于是于苏斯就哼了一声:

“嘿!”尽管他在压制自己,他的责备还是变成了微笑。

狼在桌子底下吃它的晚餐,除了它的骨头以外,不管闲事。

费毕和维纳斯虽然也跟他们一起吃饭,可是一点没有什么不方便。这两个野蛮而又粗鲁的吉卜赛女人还是说她们的那种蛮话。

接着蒂同费毕和维纳斯走回她们的“闺房”,于苏斯把奥莫锁在“绿箱子”底下的铁链子上,格温普兰就去照料马,像荷马诗里的主人公或者查理曼大帝的武士一样,这个恋人变成了马夫。到了半夜,大家都睡着了,只有狼例外,它想起了自己的责任,不时睁开一只眼睛。

第二天早晨他们又聚在一起,一同进早餐,吃的无非是火腿和茶。英国从一六七八年起就开始喝茶了。后来,蒂照西班牙的习惯(这是于苏斯的劝告,因为他认为她身体太弱了)睡几个钟头。这当儿,格温普兰和于苏斯便去做一些流浪生活所需要的内外的杂务事。

除非在没有行人的路上,或者没有人迹的地方,格温普兰很少在“绿箱子”外面溜达。在城市里,他只在夜里出来,头上戴一顶帽边搭拉下来的帽子,避免在街上使用他的笑容。

他的脸只在戏台上给人看到。

再说,“绿箱子”很少到城市里去。格温普兰活到二十四岁,除了森堡以外,还没有见过更大的城市。可是他的名气却越来越响了。它越过了下流社会,传到上层去了。那些喜欢市集上的希罕景物和专爱追新猎奇的人,都知道在什么地方有一个长着一张怪脸的人,知道他过的是一种流浪生活,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在那儿。他们在谈论他,找他,常常问:“这个人在哪儿?”“笑面人”显然出了名。连《被征服的混沌》也跟着沾了不少光。

所以有一天,于苏斯说:

“我们应该到伦敦会。”

第三卷 裂痕开始

第一章泰德克斯特客店

当时伦敦只有一座桥——伦敦桥,桥上还有几所房子。这座桥把伦敦同萨斯瓦克连在一起,这是一个用泰晤士河里的坚实的石子铺街道的郊区,像伦敦市一样,到处都是一条条挤在一起的小胡同,许多大房子、住宅和木屋杂乱的换在一起,这是一个火灾很容易蔓延的地方。一六六六年①就证明了这一点。

①指一六六六年伦敦的火灾。

萨斯瓦克那时读作“萨得立克”,跟现在的读音“萨沙屋克”很相近。最好的英文发音是不要读母音。所以扫桑波顿(Southampton)读作了“斯达波恩特恩”(Stpntn)。

当时的茶坦姆读作Jet'aime①。

①法文:我爱你。

那时的萨斯瓦克跟现在的萨斯瓦克比起来,就跟伏西腊①跟马赛相比一样。它从前是一个村庄,现在是一座城市。尽管如此,当时那儿倒是一个船只集中的热闹地方。泰晤士河岸上有一道长长的、高大的古墙,上面挂了铁环,许多内河的船只都在那儿系缆。这座墙叫作文弗罗克墙,或者艾弗罗克石壁。在撒克逊时代,约克王朝叫作文弗罗克王朝。相传有一个艾弗罗克公爵淹死在这道石墙脚下。这里的河水深得确是可以淹死公爵。即使是在落潮的时候,还有六(口寻)多深。这个适宜抛锚的地方,吸引了海洋船只,一只荷兰商船“伏格拉特号”经常在艾弗罗克石壁抛锚。“伏格拉特号”在伦敦和鹿特丹之间每星期往返一次。其他的商船一天往外开两次,不是到载特福,格林威治,就是到格累甫森德;它们随着落潮下去,潮涨回来。虽然伦敦离格累甫森德不过二十海里,却要六个钟头才可以到达。

①巴黎附近的一个地方,现已并入巴黎市。

“伏格拉特号”那种式样的船只现在已经没有了,只有在海军博物馆里还可以看到。这条商船好像中国帆船。那时候法国总是模仿希腊,而荷兰却总是模仿中国。“伏格拉特号”有两根桅杆,船壳沉重,挡水板是垂直隔开的,中间有一个很深的船舱,前后两个平甲板。跟现代旋回炮舰一样,光秃秃的,它的好处在于碰到恶劣的气候,可以减少波浪的力量,坏处是船员容易被波浪冲到海里去,因为没有舷墙,一点没有办法阻止船员掉到海里去。结果因为常常发生堕海丧命的事情,所以这种式样的船后来就被淘汰了。“伏格拉特号”直放荷兰,中途不在格累甫森德停船。

沿着艾弗罗克石壁底下是一条砖石建筑的斜堤脊,不论是涨潮或者落潮,系在墙上的船只都可以从这儿上岸。离不了多远,石墙上就有一个缺口,缺口的地方凿成石级。这就是萨斯瓦克的南端。石壁上的另外一边有一道高堤,过路的人可以跟站在一道栏杆跟前似的,把胳膊肘靠在艾弗罗克石壁上,俯瞰泰晤士河。河对岸是伦敦的边缘,当时不过是一片田野。

在艾弗罗克石壁的上游,泰晤士河转弯的地方,差不多就在圣詹姆士宫对面,朗培士大厦后面,离开当时叫作“福克司豪尔”的散步场不远的地方,在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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