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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面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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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希腊艺术往往在戏院的门相上刻着一个有笑嘻嘻的面孔的铜质浮雕。这个浮雕叫作“喜剧”。浮雕好像在笑,也引别人笑,其实它却在沉思。所有引人发狂的滑稽和体现智慧的讽刺都凝结在这个面孔上了。焦虑、幻灭、厌恶、悲哀都从这副严正的面容里流露出来,化作一个伤心透顶的狂笑;一只嘴角翘起来讽刺人类,另外一只嘴角翘起来凌辱神圣。大家望着这个包含着讽刺和蕴藏在每一个人心里的嘲笑的理想典型;围着这个静止不动的笑容的人不停地更换,大家都在这个坟墓般的冷笑面前笑痛了肚子。如果把这种古代喜剧的阴沉的面具装在一个活人身上,我们差不多可以说这个人就是格温普兰。他脖子上安着一张地狱般狞笑的脸。永恒的笑容,这对一个人的肩膀来说,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啊!

永恒的笑容。让我们来解释一下。照牟尼①的信徒的说法,绝对也有时会屈服,天主也有时会让步。我们也来谈一下意志。我们永远不相信意志会完全无能为力。所有的存在都好像一封信,可以用附笔把它们推翻。格温普兰的附笔是:由于意志的力量,他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并且在任何情绪都不来扰乱他、分散他的努力的条件下,他能够把永恒的笑容挂在脸上不动,上面好像罩着一层悲惨的罩纱,这个时候,观众再也不笑了,他们吓得浑身发抖。

①波斯人,牟尼教的创始人,牟尼教认为善是从天主、精神和光明来的,恶是从魔鬼、物质和黑暗来的。

我们应该说,格温普兰差不多从来不这样做,因为这是一种艰苦累人的努力,而且紧张得令人不能忍受。再说,只要稍微分一分心或者有一点情感的痕迹,刚刚消失的笑容就又像怒潮似的回到他脸上来了。情感越强,不管是什么情感,这个笑容的力量也越强。

在这种绷着脸的时候,格温普兰的笑差不多可以说是永恒的笑容。

大家看见了格温普兰就笑。笑过以后便掉过头去。女人特别害怕。这个人很可怕。痉挛的笑声好像是观众出的税,他们快乐地,差不多可以说机械地忍受它。后来等笑声冷下来以后,女人一看见格温普兰就受不了,要注视他简直是不可能的。

另外一方面,他高高的个儿,长得很匀称,灵活矫健,除了脸以外,一点儿不残废。这一点又一次证明,格温普兰不是大自然的作品,而是艺术的产物。格温普兰既然身段生得美,他的脸也很可能同样的美。他生下来的时候,大概跟普通的婴儿一样。他们让他的身体保留原来的样子,只改造了他的脸。格温普兰是被人故意造出来的。

至少可能是这样。

他们让他保存着牙齿,笑需要牙齿。连骷髅也都保留着牙齿。

给他动的手术一定是很可怕的。他不记得了,可是这并不能证明他没有动过手术。这类外科造型只有应用在年纪很小的孩子身上才会成功,所以他不大了解他遭到的事情,很容易把刀口当做病痛。除此之外,我们记得,当时已经有使病人入睡以及减除痛苦的方法了。不过当时叫作妖术。我们现在叫作麻醉。

除了这个脸以外,抚养他的人还让他受到了软功和技巧运动的锻炼。他的骨节已经被人用巧妙的方法脱了节,并且受到小丑的训练,可以向反面弯过去,并且像一扇门的铰链一样,能够向四面八方转动。凡是走江湖所需要的训练一样不缺。

他的头发已经染成赭石颜色,而且永不褪色。这个秘密方法直到现代才被重新发现。漂亮的女人使用这种染发术;过去看成丑的,现在却看成美了。格温普兰的头发是黄的。染头发用的可能是一种腐蚀剂,摸上去好像粗羊毛似的。在一头直竖的黄毛(与其说是头发不如说鬃毛)底下,藏着一颗高尚的、专门容纳思想的脑袋。不管手术究竟是哪一种,虽然损害了面貌的和谐,打乱了肌肉的结构,可是没有碰到脑壳。格温普兰的面角大而有力。藏在这个笑容底下的灵魂,跟我们的一样,也有自己的梦想。

除此以外,这个笑容对格温普兰来说,是一种本领。他毫无办法,只能加以利用。他就靠这个笑容谋生。

格温普兰(读者可能已经猜到他是谁了)就是那年冬天的一个夜晚被人抛弃在波特兰海岸上,后来又在威茅茨被人收容在一个破篷车里的那个孩子。

第二章蒂

那个孩子现在长大成人了。十五年过去了。现在是一七○五年。格温普兰已经快二十五岁了。

于苏斯收养了两个孩子。现在这是一个流浪的家庭。

于苏斯同奥莫都老了。于苏斯的头顶已经完全秃了。狼也变成了灰狼。狼的年龄不像狗一样有一定的限度。照莫兰的说法,有的狼可以活到八十岁,像小“古巴拉”狼(cavioevorus)和赛依的香狼(canisnubilus)都是。

从死去的女人身上找到的那个小女孩,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个儿姑娘了,一头棕色头发,面色苍白,身体柔弱,腰身苗条,由于过分孱弱,显得微微颤抖,使人好像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她似的,可是长得很美,眼睛虽然看不见,却充满了亮光。

那个不幸的冬夜把要饭的女人和她的孩子一起推倒在雪地里,一下子害了两个人。它杀死了母亲,弄瞎了孩子。

黑内障永远蒙住了这个女孩子的眼睛。她现在已经长成大人了。在她那张日光照不到的脸上,两只忧郁的搭拉下来的嘴角表示出她的痛苦。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奇怪的是别人看起来是亮的,可是对她来说,却永远熄灭了。它们活像一对神秘的火炬,只能照亮外面;她自己没有光,却发射着光。她没有眼睛,可是她的眼睛却光芒四射。黑暗的这个俘虏却照亮了她置身其间的沉闷环境。她从无法医治的黑暗深处,从我们叫做盲目的那道黑色的墙壁后面,射出了一道光明。她看不见身外的太阳,别人却看得见她身内的灵魂。

在她看不见东西的眼光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b天的凝视。

她是属于黑夜的,这种不可救药的黑暗和她溶合在一起,结果她却变成一颗星星。

于苏斯爱用拉丁名词,给她起了名字叫蒂①。他曾经同他的狼商议过。他向它说:“你代表人,我代表畜生。咱们属于地上的世界;这个小女孩将要代表天上的世界。柔弱无能到了极点就变成了万能。这样一来,我们的小屋就容纳了整个的宇宙:人,畜类和神。”狼没有表示反对。

①蒂(Dea),拉丁文的意思是女神。

这个拾来的孩子于是就叫蒂了。

对于格温普兰,于苏斯并不需要给他另起名字。在他发现男孩子破了相,女孩子瞎了眼的那天早上,他问他说: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我格温普兰,”孩子回答。

“那么你就叫格温普兰吧,”于苏斯说。

在演出的时候,蒂做格温普兰的助手。

如果人类的苦难可以概括的话,格温普兰和蒂两人就是这种概括。他们两个人好像都是从坟墓里生出来的;格温普兰是从可怕的坟墓,蒂是从黑暗的坟墓里生出来的。他们的命运是用两种不同的黑暗做成的,材料是从黑夜的两个可怕的斜坡上找来的。蒂的黑暗在里面,格温普兰的却在外面。蒂身内有妖怪,格温普兰身内有鬼魂。蒂跌在悲哀里,格温普兰还要糟。有眼睛的格温普兰有一种刺心的痛苦,是没有眼睛的蒂所没有的,那便是拿自己和别人比较。但是像格温普兰那样,能够跟其他人比较,结果反而使他无法了解自己。像蒂那样丧失了视力,固然是很大的不幸,可是跟“自己是自己的谜”、“感到缺少一点东西,那就是他自己”、“看见宇宙的一切,就是看不见自己”比起来,这个不幸还是比较小的。蒂蒙在一层黑夜似的罩纱里;格温普兰却戴着一副面具——他的脸。无法解释的是,格温普兰所戴的面具就是他自己的皮肉做成的。他一点也不知道,他的脸是什么样子,因为他原来的脸已经永远消失了。人家放在他脸上的是一个假的他。他的脸没有了。他的头还活着,他的脸已经死了。他连有没有看见过他的脸也不记得。人类对蒂和格温普兰来说,是外界的事物,离他们很远很远;她是孤独的,他也是孤独的。蒂的孤独是可怕的,她什么也看不见;格温普兰的孤独是悲惨的,因为他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对蒂来说,世界不超过听觉和触觉的范围,现实是有限度的,有范围的,距离很近的,超过这个限度就什么也没有了;她没有别的天地,只有黑暗。对格温普兰来说,人生就是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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