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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棠文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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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女翻译,这个三十一岁的芭芭拉·施奈德非同小可。她到苏联、新加坡和香港学过九年中文,获得汉学博士学位,眼下是一所大学的副教授。她的博士论文的题目是:《论“拿来主义”在鲁迅小说中的体现》,可见学问够大。她准备翻译我的中篇小说《蒲柳人家》和短篇小说《峨眉》,所以才肯屈尊当我的传声筒。芭芭拉·施奈德是个美丽、理性、严格而又具有学者风度的标准日耳曼女子,我不能像对待薇拉那么随便玩笑,她也不像薇拉对待我那样敬如师长。双方都很矜持,那就难免发生冲突,导火线是她对我的一句诗的翻译。这里的文人雅士,在文艺沙龙聚会,不管你是干哪一行的,都要朗诵一首自己所写的诗,而且以爱情诗最为风雅。我从事文学创作三十六年,没敢写过一首诗拿到报刊上发表,在奥赫里德湖上萌发的诗思,也夭折在摇篮里。但是,出席盛会而不朗诵诗是极不礼貌的,我又没有曹子建的才高八斗、七步成诗,临场抓哏必定大出洋相。左思右想,翻箱倒柜,抖落包袱底儿,我忽然回忆起三十多年前写给我的妻子的一首情诗,拿出来滥等充数,蒙混过关。芭芭拉的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到极点。她把这首诗翻译完毕,又到我的房间进行反复推敲。我在北京大学念书时同级而不同班的一位同学,是我国驻德大使馆的公使衔参赞,正在我的房间里叙旧。他留学德国,又在德国工作二十多年,精通德语。三合一推敲一首小诗,当然要务求译得信、达、雅。我的情诗中有一句,“冤家结痴情,”芭芭拉译成德文,却变为“敌人结了婚”,或“敌人做夫妻。”“冤家不等于敌人呀!”我赶忙纠正。芭芭拉却一口咬定:“冤家当然要译成敌人。”“难道没有更确切的字眼儿?”我仍然不肯迁就。精通德语的公使衔参赞,抓着头皮,苦着脸儿,说:“好像……只能如此。”“冤家是爱称呀!”我旁征博引,以理服人,“中国农村妇女骂自己的情人‘该死的’、‘杀千刀的’,《西厢记》里崔莺莺称张君瑞为‘可憎才’——可恨的东西,其实都是爱之极也。”“咒骂自己的情人可恨、该死、杀千刀,怎么会是爱情的语言呢?”汉学博士芭芭拉·施奈德那秀丽的脸儿,充满迷茫、困惑、怀疑我难以说服她,忽然想起公使衔参赞刚才跟我讲过,芭芭拉酷爱京剧,曾经演出梅派代表作《贵妃醉酒》,博得“洋贵妃”之美誉,便问道,“芭芭拉,你学过梅兰芳的另一代表作《断桥》吗?”“我只会清唱,没有响排。”芭芭拉通晓京剧的术语。“好!”我找到了开锁的钥匙,“你可记得,白娘子在断桥边和许仙相遇,小青拔剑要杀许仙,许仙跪求饶命,白娘子抬起臂拦住小青,另一只手的食指狠狠地点了一下许仙的额头,叫了声‘冤家’”“我每唱这一段,必定满堂喝彩!”芭芭拉心驰神往,眉飞色舞起来。我趁热打铁,问道:“如果把白娘子的这一句,改成:‘敌人’”“明白啦,明白啦!”芭芭拉双手捂脸,像羞涩的少女,“汉语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好学而又钻研,是德国人的一大优点,从这一天起芭芭拉便不耻下问,旅途上向我讨教更多的汉语词汇,想不到我出国后当上了博士研究生的导师。每当我连珠炮似地说起京东北运河农村的生动口头语,她听得津津有味,赞美不已,却又因非常难以理解而苦恼烦躁。我以导师的口吻,板着面孔,说:“这是真正民族化的文学语言,你应该掌握。”“是的,是的……”她那长长的睫毛,挂着晶莹的泪珠儿,“我在学府里所学的汉语,只能懂得中国知识分子的语言,是很不够的。”“中国的农民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有八九亿之多呀!”“我应该到中国农村留学几年,才算得上是个名副其实的汉学家。”“欢迎你到我的家乡深人生活,你将写出博士后学位论文。”我在德国写出的小说篇章,便是我给芭芭拉授课的讲义。告别了德国,九月十五日到达莫斯科。莫斯科大学的一位汉学教授,虽然已经年近花甲,但是他在一九五六年到北京大学留学,论资排辈儿,他得认我做师兄。他在翻译我的小说。这位被尊为权威的学者,非常坦率地承认,他只能译出我的小说的故事梗概;同时,他也毫不客气地指出,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的中国译本,没有译出肖洛霍夫的文学语言的高超和微妙。具有民族特色的作家的作品,是最难翻译的。他说出一个至理名言,“真正高水平的翻译家,却又最喜欢翻译具有民族特色的作家的作品。”在苏联停留的时间短,活动很多,我只有紧张写作,才能在国外完成这部小说。有时,在三五分钟的空暇里,也要掏出草稿本子,写上六七行,我们乘坐西伯利亚大铁路的火车回国,终于在到达斯维尔德洛夫斯克的欧亚大陆分界线之前,把这部小说的草稿写出来了。火车进站,停车二十五分钟,我们下车观赏欧亚大陆分界线的界碑,想不到跟那位谈判购买制作洋豆腐的成套设备的先生不期而遇。此公已经瘦成一把骨柴,想必是这些日子完全依靠面包和免费苏打水活命,节省每一个铜板为自己抢购贱货。“机器运回来了吗?”我跟他握手问道。“成套设备是个庞然大物,要走海路。”他笑眯眯地反问道,“你的小说交流如何?”“他们爱吃中国豆腐。”我们冷淡地分开了。几天之后进入祖国国境,在通过二连浩特海关的时候,此公被扣。他挟带私货过多,而且那些贱货中早有病毒细菌,被扣在海关拘留所等候处理。回到北京第二天,我便下乡去找老乐哥,谁知他早已跟随长途贩运的车队跑码头,天南地北不知去向。他禁不住长途贩运车队的引诱,自食其言,没有将日演三场改为两场;不等我从国外回来,便俯从民意,自己编了个尾巴,圆满收场。因此,这部小说有两种本子同时存在;至于谁优谁劣,未来自有公论。

蒲柳人家

蒲柳人家一七月天,中伏大晌午,热得像天上下火。何满子被爷爷拴在葡萄架的立柱上,系的是挂贼扣儿。那一年是一九三六年。何满子六岁,剃个光葫芦头,天灵盖上留着个木梳背儿;一交立夏就光屁股,晒得两道眉毛只剩下淡淡的痕影,鼻梁子裂了皮,全身上下就像刚从烟囱里爬出来,连眼珠都比立夏之前乌黑。奶奶叫东隔壁的望日莲姑姑给何满子做了一条大红兜肚,兜肚上还用五彩细线绣了一大堆花草。人配衣裳马配鞍,何满子穿上这条花红兜肚,一定会在小伙伴们中间出人头地。可是,何满子一天也不穿。何满子整天在运河滩上野跑,头顶着毒热的阳光,身上再裹起兜肚,一不风凉,二又窝汗,穿不了一天,就得起大半身痱子。再有,全村跟他一般大的小姑娘,谁的兜肚也没有这么花儿草儿的鲜艳,他穿在身上,男不男,女不女,小姑娘们要用手指刮破脸蛋儿,臊得他找个田鼠窝钻进去;小小子儿们也要敲起锣鼓似的叫他小丫头儿,管叫他一辈子抬不起头。何满子不穿花红兜肚,奶奶气得咬牙切齿地骂他,手握着擀面杖要梆他,还威吓要三天不给他饭吃。原来,这条兜肚大有讲究。何满子是个娇哥儿,奶奶老是怕阎王爷打发白无常把他勾走;听说阎王爷非常重男轻女,何满子穿上花红兜肚,男扮女妆,阎王爷老眼昏花地看不真切,也就起不了勾魂索命的恶念。何满子的奶奶,人人都管她叫一丈青大娘;大高个儿,一双大脚,青铜肤色,嗓门也亮堂,骂起人来,方圆二三十里,敢说找不出能够招架几个回合的敌手。一丈青大娘骂人,就像雨打芭蕉,长短句,四六体,鼓点似的骂一天,一气呵成,也不倒嗓子。她也能打架,动起手来,别看五六十岁了,三五个大小伙子不够她打一锅的。她家坐落在北运河岸上,门口外就是大河。有一回,一只外江大帆船打门口路过,也正是歇晌时分。一丈青大娘站在篱笆外的伞柳阴下放鸭子,一见几个纤夫赤身露体,只系着一条围腰,裤子卷起来盘在头上,便断喝一声:“站住!”这几个纤夫头顶着火盆子,拉了百八十里路,顶水又逆风,还没有歇脚打尖,个顶个窝着一肚子饿火。一丈青大娘的这一声断喝,他们只当耳旁风。一丈青大娘见他们头也不抬,理也不理,气更大了,又吆喝了一声:“都给我穿上裤子!”有个年轻不知好歹的纤夫,白瞪了一丈青大娘一眼,没好气地说:“一大把岁数儿,什么没见过;不爱看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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