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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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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个孩子启。大禹又通过打架,硬把孩子从涂山女手中抢去了。事实上,大禹甚至不能断定这个孩子是他的,因为她也是满“自由”的嘛,这也就是《史记》里边大禹说的“予不子”,也是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部分原因了。
不结婚,“嗜不同味,而快朝饱”,这种潇洒的生活方式,一直延续到商周时期,社会上的很大人口比例都是这么生活的,这是当时很多商周人的生活方式。所以当时半数以上的商朝人,死后都是自己孤睡在坟墓里。他们活着的时候,就是靠着屡屡去欢乐谷,来找到短期partner,获得性的慰藉和满足的。纣王使这些人“裸相逐于欢乐谷”,是顺应时俗的自然而然的事情。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终身不婚”的习俗普遍存在,社会存在大量终生独身的男女,故纣王通过上述安排,帮助这些男女寻找性伴侣,建立或长或短一段同居关系。这是纣王在做好事。汉朝人少见多怪,把这个视为纣王淫荡。
纣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间”,和大周朝的“令男女会,奔者不禁”,其实是一样的,都是顺应当时习俗之举。
有人说,程度还是不一样啊,“令男女会,奔者不禁”,并不发生纣王那种当场“裸相逐”啊。呵呵,这是你看见的吗?你怎知大周朝“男女会”现场没有就发生性关系呢,我相信有些人是不惮于这么干的。奔者不禁,当场发生性关系,也是不禁的。而且现在一些偏僻民族仍然是这样的,可以以今例古。如果你去采风,你就会看见。还有一些更古老的很多岩画上,正是赫然地画着男女一帮在一块平地上赤裸群交——生殖器都被画得突出夸大,旁边还有几头忘了吃草的羊,在傻傻地看着。
当年“欢乐谷”的遗俗,现在一些偏僻地方仍然找得到。在云南边地的纳西族,就会有特定的节时,少男少女们聚会在瀑布水潭里,裸体着嬉戏,寻找性的伴侣,享受青春的乐趣,甚至当场就在岸边那个,互不妨碍,这是他的民族习俗,从远古保留下来的。而泼水节,我没有考察过,是不是在从前早些的波水节里,当被泼得精湿了以后,当场也会就有少男少女们去旁边找个地方,发生那个行为,恐怕也许是的吧。
如果他们的村长,顺应该俗,提供了某个村属的水潭给他们用,那就是某某村长“使男女少年裸相逐于肖村水潭”,这也是荒淫的事吗?当然不能算是啊。这是顺应习俗来的啊,村长的此举是很正常的啊,总不能让孩子们去有水蛇猛兽的水塘去泡吧。而纣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间”,实际也正是顺应了当时时俗啊,这和大周朝政府组织大家“男女”“奔”一样,对民俗适当加以组织啊。
其实,纣王肯划出自己的王家苑囿“沙丘”的一部分,拿出来给老百姓们“奔”用,还属于舍私爱民呢。后代君王们则根本不让老百姓迈进他的苑囿一步,打死那里一个野兔子就得偿命。
总之,在商周时期,一辈子不结婚的人,占了人口很大比例,这是我们今人所想象不到的曾经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一辈子不结婚,但他却获得了一辈子的自由!他会靠着去欢乐谷里寻找短期性伴侣而同居的办法,来一截一截地度过自己的美丽人生!

附录 附录八 炮烙

在周武王给纣王开列的罪状里边,读《尚书》可以知道,并没有提到炮烙。谁不希望往自己的政敌身上泼点污水?如果真有炮烙这事的话,周武王不会不提吧。
炮烙这个东西,最早是从战国学者那里说起来的,韩非子在文章中首次提到,说纣王设炮烙。不知韩非子是根据什么知道的。是考古依据,还是前代典籍?如果是前代典籍,为什么春秋时代那么多诸子的作品里却没有提到呢?这么有趣的东西,这些为了“争鸣”都不惜编造古史的诸子们,不会不愿意言及吧。
退一万步讲,即便纣王有炮烙之刑,那也不算什么。西方社会,一直流行火刑,绑在柴堆上烧死或者让人在火炭上走。我们的炮烙,是让罪犯在一个烧热的铜柱子上走,掉下来就落入火炭中,感觉这跟火刑相比,完全是半斤八两。而西方使用火刑,是非常司空见惯的刑罚。如此来看,炮烙就不算是如何格外残酷了。
即便在中国,韩非子所在的大周朝,更流行的是一种鼎镬之刑,就是把犯人活活放在大鼎里煮了——周夷王就曾烹过齐哀侯。郑大夫叔詹,也曾经手攥着重耳给他预备的大鼎的耳朵,叫唤,差点也被放进去烹了。在春秋战国秦汉之际,烹人的事不绝于史书,“就鼎镬”成了一种臣子的常用语,说明这种刑罚比较普遍。鼎镬之烹和炮烙相比,恐怕难受程度是一样的。此外还有车裂和肢解,更是司空见惯,受刑的名人有商鞅、吴起等等,与炮烙相比,又如何呢?
还有一种醢刑,譬如汉朝刘邦,把功臣彭越醢成肉酱,全国诸侯传吃。到了后代,朱元璋还有剥皮,抽肠。明清还有磔刑,就是在农贸市场把罪犯千刀万剐。我个人体会,磔刑比炮烙更疼。其实,古人对待犯罪分子的刑罚,不论中外,都是超残忍的。
历代皇帝和统治者,对于敌对势力、造反者、违法者,都是毫不手软的,腰斩、凌迟、剥皮和钉十字架,都是常用的,炮烙绝不算是其中最残忍的。如果你翻翻“古今酷刑大观”这样的书来看看的话,论难受,一篇更比一篇高,炮烙只不过是其中普通一页而已。
对犯罪者进行虐杀,也是出于政治需要,为了以儆效尤。譬如刘邦把功臣醢成肉酱,然后传给各地诸侯们吃,又譬如战国君主们把车裂后的肢体拉给民众巡看,都是为了宣传和恐吓别的势力的,是政治性的,不能单视为统治者心性残暴,这是历史长河中统治者的一种常态技术。纣王即便预备了残酷的炮烙,从这种角度上讲,也是和其它皇帝预备了磔刑、鼎镬等等酷刑一样,是可以等量齐观的政治手段而已。
那些使用磔刑的明清皇帝、鼎镬的战国君主们,都没有人责问,而只把可能使用炮烙的纣王之“恶”格外拔高,千夫指之,这是不是不公平呢?何况,磔刑、鼎镬之事,是确凿的,而炮烙之事,是否真的有,还是聚颂纷纭的呢。炮烙即便有,也多半没有磔刑、鼎镬更厉害的!
事实上,考古发现,商纣王时代,杀掉的人殉数量远低于前代,则说明他并不嗜杀人。而关于纣王无辜杀人的记录,史书上其实也并没有可靠的记载。
概而言之,越是久远以前的古事,越是被文学化。关于那些三皇五帝的事迹、夏商西周的史料,处处都可能是假话。鄙人看那些三代古史时,显幽烛隐,比较旧闻,仿佛暗夜走泥路,每脚都不敢踩实。当时的事情,为后人所不亲睹,而全是为成功者所书写,今欲考究其实而不入谬妄,谈何容易,危险岂不比盲人骑着瞎马。民国的“钱玄同”曾经自称“疑古玄同”,盖有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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